他手指尖点了点鞋子。
鞋子瞬间变大了一些。
迪墨恩这下很轻松地就穿进去了。
“走吧,我们去抓兔子。”
“嗯!”迪墨恩站起来,主动牵着他的手。
姜屿书先隐去自己身上恶龙的气息,随后带着他一同进入森林。
姜屿书听觉灵敏,很快就看到了草丛里的四只兔子,他捡起地上的石头瞄准他们,用力一扔。
四只兔子一个个全都倒下。
“屿书真厉害!”迪墨恩欣喜若狂地跑过去将兔子都捡了起来,在脚步轻快地跑回来。
姜屿书却愣愣地看着他。
四只成年肥兔,少说也有十几斤,迪墨恩竟然这么轻轻松松就拎起来了,有点不太合理吧?!
跑到他跟前的迪墨恩看他呆呆愣愣的,歪头,满眼疑惑,“屿书,你怎么了?”
姜屿书回神,低头看着他问:“迪墨恩,你不觉得它们很重吗?”
迪墨恩看了看手上的兔子,举得高高的,“不觉得啊,你看,我还可以把它们举起来呢。”
姜屿书微微一惊,连忙将兔子拎到自己的手中掂量一下,这个重量对四五岁的小孩来说真的不轻。
看来迪墨恩这孩子的力气比同龄人要大一些。
“还是我拿着吧,小孩子拎重物不好,容易伤到手。”
迪墨恩乖乖点头,眼底却划过一抹茫然。
真的很重吗?
明明很轻的。
回去的路上,姜屿书和迪墨恩还捡了一些柴火。
小木屋后面有一条小溪。
姜屿书干脆在旁边生火,处理干净那些兔子后就直接上火烤。
他变出葱姜蒜和调料进行调味。
兔肉慢慢变得香气四溢。
迪墨恩禁不住吞口水。
姜屿书瞥见他馋嘴的小表情,将其中一只已经熟透的兔子递给他,“给你,快尝尝我的手艺。”
迪墨恩连忙接过,咬了一口。
尝到兔肉的味道,他眼睛都直了,“好吃!比昨天在大胡子那里吃的肉串还好吃!”
大胡子就是昨天烧烤铺子的老板。
迪墨恩吃了很多,不仅仅是因为太饿了,还以为他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食物。
见他那么喜欢,姜屿书心花怒放,“喜欢就好。”
好吃就对了,他可是深得他爸爸厨艺的真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