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旨李家,挑个黄道吉日送入北京皇宫,
李云卿本想着父借女贵,攀上个皇亲国戚,
等得了永乐皇帝的宠,复了权势,
到时候,如果自己实在生不了儿子,就从宗亲中过继个儿子,
把李家的世袭官爵给保住,
却不料虽然李秋水年少,却是也从杂人的口中得知这朱棣是个荒淫之人,玩的都是些虐待的招式。
就在李家派专人将李秋水送到北京交给宫内的太监的时候,瞅了个空子,小姑娘竟是在皇宫的门口给跑了。
于是就有了坐黑船,遇风暴,碰到闫博这个海盗的后来之事。
虽然闫博跟习大大握过手,和李叔叔一起吃过饭,
也经历过血雨腥风,尸山骨海,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
也是死过一次又活过来的,看透了生死的人,
却是心中更加明白,这跟皇帝抢女人的事绝对是个大事。
闫博倒是一点都不害怕,就是觉得刺激,
也觉得自己好悲哀,
心中默默在念叨,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海盗?”
过去的这些天的画面一幕幕在闫博的眼前翻过,
第一票,
一个胖子,一个美少女,
胖子没钱,只能收了小弟,
美少女是大官的千金,本想着大捞上一笔,换个船,再添些小弟,好好做个海盗,
却没想到,人质他妈居然将人质就这样送给了自己,还不问自己姓名,
而这人质还高兴的一塌糊涂,
看着手中装着银票和首饰的锦囊,
闫博分不清,这到底是算人质的赎金还是人家嫁女儿的陪嫁。
管他大爷的,看这个锦囊的分量也是不轻,
想来一个正二品的原诰命夫人的丈母娘的私房钱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就认了吧!
当然最让闫博满意的还是这个拉着自己的手不停奔跑,浑身散发着少女体香的便宜老婆。
这明明是人质,却一转眼变成了自己女人。
而且这个女人还是从当今皇上的手中抢过来的女人,
不!
严格意义上讲,是抛弃了皇帝,主动送到自己这个穷滴叮当烂响的小海盗手中的女人,
这种**丝完胜高富帅的选择,让闫博有一种得意到极致的感觉,
也让闫博心中想起了六百年后那个生活服务类电视节目中一位女嘉宾所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