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丁公子从发育成熟开始,就没少去春香楼鬼混,春香楼是整个镇子最大的销金窟,里面养了一群莺莺燕燕,说到底,就是一大窑子。
丁老板从来不管,就这一个儿子,傻点残点无所谓,至少男女之事上有能力就行,权当去锻炼技术了,到时候早点给他生几个大孙子。
那个牡丹就是经常伺候丁公子的姑娘,估计也只是为了钱,不然就丁公子这副死德行,她是怎么下得嘴儿,难不成因为爱情?啊,呸!
每次去春香楼,大受老鸨跟姑娘们欢迎,丁公子相当享受众星捧月的感觉,今天吃了金妍的一记冷眼,顿时脸上就挂不住了。
生气的指着金妍道:“你无礼,娶回家再收拾你。”
金妍呲笑一声,这傻子就是傻子,说话都冒着傻气,她倒犯不着跟一个傻子较劲。
“麻烦这位女士带着这位猪公子离开,别妨碍我做生意,不然也别怪我撵人了。”
“瞧瞧这话说的,猪公子,噢,不,丁公子可是个顶顶好的人,我们这就走,对了,把这些卤货每样都给我秤上一些,让丁公子带回去吃。”说了半天啥也没买不太好看。
金茹这马屁拍的相当有水准,买完东西跟边上的下人扶着丁公子走了。
三个人一离开柜台,金妍发现外面吹进来的空气都清新得很,特么的,拿老娘跟春香楼的窑姐比,脑子真是生锈了,幸亏当时原主离开,不然说不定就嫁入丁家被这个死猪头折磨着呢。
你说这个蠢货傻吧,他还知道喜欢看美女呢,还想着娶媳妇。
姚静笑道:“他家的胖公子虽然傻了些,但是眼光还是很好的,知道咱们的妍儿是个大美人儿。”
许是近来营养太好,加上空间灵泉水跟水果的滋补,金妍短短数日,感觉人都抽了个儿,皮肤水灵透白,嫩得像剥了壳的鸡蛋。
金妍不太想太扎眼,平日里穿着非常素淡,就连头发也随意拢在脑后,最多插上一根木簪子。
“静姐儿你可别再笑话我了,要是嫁这样的男人,我倒不如出家当个尼姑,至少每天不让自己犯恶心。”
“你这丫头,我可不是让你嫁这样的男人,他哪里能配得上你,我想着过两年你得出落的更漂亮,怎么着也让金三婶给你寻个好人家。”
“哎呀,真是羞死人啦,人家还小呢,静姐姐你真是坏,不过说什么也得是你先嫁人吧,静姐姐是不是有意中人啦?”金妍突然调侃起了姚静,小女孩的心思天真又奇怪。
“我真没有,再说咱们都是听父母的,可不敢自己乱来。”
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绝大多数人还是遵守着这个礼数,当然极少的也例外,比如金妍,自己的男人必须得自己做主。
今天做的卤货比较多,直到她俩赶着小驴车到家,几个人还在卤货间忙活,金妍提议今晚她下厨,大家都吃完饭再回去。
金妍的手艺自然是好的,大家都点头同意,活剩下的不多,专门回去吃饭也不值当,索性一口气做完,晚饭就晚点吃,墨小子嚷嚷要做多做点肉,确实也就他最辛苦,每天力气活基本都是他干,金妍笑着表示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