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气什么,吃不惯便不吃就是了,饿着自己作甚?”
吃完早饭,二人便忙碌了起来。
呼伦负责切割羊肉,清洗;
吉玛则生火烧水,炖汤卤肉。
我在一旁帮忙添火,见吉玛忙不过来,便将一旁放置的菜给切好。
吉玛见状,不由惊奇:
“你竟有那么好的刀工?”
我点头:“从前流落过一个都城里,在后厨打过杂。”
吉玛闻言,不由面露心疼:“才多大的孩子,都要去打杂了。”
话毕,便想让我去一边歇着。
“让我干点活吧,我会做的。”
“哎呀,你去休息会,我来吧。”
呼伦将一旁的羊肉放进盆里:
“他想做便由着他,不然又该不好意思了。干点活也好,中午吃饭还能多吃些,你看他早上,吃猫食儿似的。”
吉玛嗔怪的瞪了呼伦一眼,继而又递给我一个围衣:“他这人说话直,你别放心上。把围衣穿上,别把衣服弄脏了,做累了就去歇着。”
就这样,三人分工,便快了很多。
晨间第一个客人来的时候,羊汤早已熬的浓稠。
我端着饼子出去的时候,那客人还有些惊讶:
“那么早就醒啦,怎么不多睡会?”
语气中带着熟稔,仿佛便是邻里之间最自然不过的打招呼。
吉玛在一旁帮我接话:“阿弦可懂事了,一早上帮我们忙活到现在,这汤里的萝卜丝还是阿弦切的呢,我都切不了这么细。”
“哟,还真是,别说你了,我家婆娘也没那么好的刀工。”
这时,又一个客人迈进店来:
“说什么呢?什么细?”
“我们在聊阿弦切的萝卜丝呢,你看,多细。”
“我看看,真不错,你叫阿弦呐?”那人连连点头,转过身来问道。
“嗯。”我点头。
“啧,中原的名字就是好听哈哈哈,吉玛,给我也来一碗阿弦切的萝卜丝肉汤,再加两个饼子。”
“好嘞~”吉玛利落的应了一声。
就这样,一个早上,吉玛对着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夸赞了我切的萝卜丝,
而每一个客人,都毫不吝啬的夸奖着。
在人间游历两百年,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
凡人的情绪,我本不在意的,
可不知怎的,竟有些不受控制的,
一丝丝的,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