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五报纸也不看了,说:“我得赶快把李四叫回来。”他说着就往外走。
王五一把拉住了他:“你去了怎么说?”
“怎么说?实话实说呀。”
“李四会相信?他可是把这屋里翻遍都没找到的呀,况且,即使李四相信,领导会相信?领导会咋想?再说,李四可是报了案的。……你不想想,你这么去一说,倒霉的还不是你我?”
王五听张三这么一分析,觉得有道理,就转回来了,问:“那你说咋办?”
张三反问:“你说咋办?”
王五说:“干脆悄悄的给李四算了。”
张三说:“你呀你,你不想想,这样以来,他还真以为我俩做则心虚呢。”
王五没注意了,就让张三想个办法,张三想了想说:“这样吧,干脆用这钱以我俩的名义请李四的客吧,你看行不?”
王五当然一百个同意,马上就给李四留了一张便条,说是回来后到某某地方吃饭,今天他王五和张三请客算了。
写完这条子,王五拿给张三看,张三说:“再加上‘不见不算’这句话吧。”写完这些,王五满意的拍拍手,和张三出门了。
这时,李四还没回来。 。。
一拥而别
他们两个本来没有关系的。
那时,他生活在一个名叫安康的小城市,在文化局里当一名小职员,波澜不惊的生活着,业余写点东西,是叫文学的那种东西,有小说散文什么的。就因为写东西,他便在本省本市有了一点小名气。她呢,在省会编刊物。起初是怎么联系的呢?两个人都记不起来了。好像是共同的一个熟人做了媒介,向彼此说过对方。她刚好也是搞刊物的,知道他,所以,先是她向他约稿,约稿信是手写的,字体歪歪扭扭,他随便的看了一眼,就扔在那儿了。虽然是一家流行杂志,稿费也开得高,但他也不想答理,主要原因还是他很少写风花雪月的东西,不合流行刊物的风格,还有就是他看不惯她的字,字如其人嘛,字都歪歪扭扭的,人可能也不过尔尔,他在心里想当然,然后就心生反感了。
后来,她打来了电话,很好听的女声:方老师吗?我是李媛。
李媛?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这个柔得像水的女声是谁了。他已忘记李媛是谁了。
她本来想逗他一下的,但她仿佛看到了他的尴尬,便只好自报家门。
他“哦”了一声,不好意思的轻轻的笑了一下。
她还是约稿。
他自然委婉的推辞了。他觉得她找错了对象,他知道自己写不好小资情调风花雪月的稿子的。他其实也翻过她寄来的她编的杂志的,那全是些小资小调的情感类文章。他虽是作家,但情感并不丰富,经历也不丰富到足以写出这些文章,也许能编撰出来,但他不会去这样做。他写不出来。
不知怎么想的,在她要挂电话的一瞬间,他说:也许以后有机会给你写稿。是安慰她吗?他不知道,也许他是怕她失望?为什么怕她失望呢?他不知道。
后来,他调进了省城西安,在省作协专职创作。他买了房子,安了家。这之间发生了很多事,他自然也忘了那个叫李媛的女编辑。不过,城市就这么大,又都干的与文化沾边的事儿。他们还是偶然的相遇了,然后就自然而然的来往了。她再也没有提约稿的事,他自然也没有提,没必要了嘛。
但偶然的相遇却不是在那些文化人聚会的场合,也不是与这有关的地方。而是……而是在电梯里。很偶然吧。不过一点都不奇怪,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由许许多多的偶然组成的必然。他俩,回头看他俩的相遇,没有刻意过,却全是偶然的场面。
第一次相遇很有戏剧性,是在电梯里。时间并不晚,进电梯时,她正好通话结束,挂电话时,她顺便看了一下时间,19点多一点。电梯开了,然后平稳地上升着。李媛打量四周,除了自己,电梯里还有一个陌生的男子,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棕皮鞋,很简单。她抬头看了看男子,男子冲她微笑了一下,自然而然的微笑,眼镜后面的眼神安静而平淡。
电梯停在了第十六层,陌生男子走了出去。
但第三十层的指示灯也随之熄灭,任凭李媛如何去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