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当你面临婚姻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去寻找问题的根源:不同程度的自我中心和不愿意彼此服侍。保罗所用的“顺服”一词最早是军事术语,描述的是士兵无条件服从军官。为什么?因为人一参军就不能再控制自己的事情,不能自己安排度假休息,不能决定什么时候吃饭,甚至不能决定吃什么。要加入一个整体,要成为一个整体的一部分,就得放弃自己的独立地位。你必须放弃单边决策的自由。保罗说,这种舍弃自我权利的能力,这种服侍别人的能力,这种重视集体利益胜过自己利益的能力,不是一种本能;它不是与生俱来的,却是婚姻的真正基础。
这听上去压制人性,但这正是人际关系的精髓。实际上,有人认为这是万事互相效力的诀窍。你必须愿意放弃某个东西,才能得到这个东西。个人成就位于持续无私服侍别人的远端,而非近处。这是生活的普世原则:
连社会生活也是如此,你必须停止思考自己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才能给别人留下好印象。文学艺术也是这样,整天挖空心思标新立异的人,永远不可能真正创新;而一旦你只想朴实地讲真理(毫不在乎这事被别人讲过多少次),十有八九会在无意中创新。这一原则贯穿生命的始终,适用于一切领域。舍弃自己,你会发现真正的自己。失去生命,你会得着真正的生命……凡是你舍不得的,没有一样真是你的……
§伤痕累累
我们看不见自己的自我中心,有许多原因。一个主要原因是自己受伤的经历。很多人结婚之前曾经被父母、恋人或前任配偶深深伤害。我说的不是那些虐待或性侵儿女的父母。我说的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例如父母冷漠地对待孩子,或用言语伤害孩子的感情。然后是恋爱关系或以往婚姻中被对方伤害和背叛的经历。这些经历会让人非常难以信任异性,同时又让你深深怀疑自己的判断力和性格。“伤痕累累”混合了自我怀疑、自责、怨恨和幻灭。
带着这些背景记忆,我们结婚,闯入彼此的生活。然后,一旦发生冲突——这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的记忆就会引爆。受伤的经历让我们不能做正确的事,不能悔改、饶恕、分享恩典,这些基督徒基本行为规范都做不到,而这些东西都是经营婚姻所不可或缺的要素。为什么做不到?因为往日的伤痛让我们沉迷于自我,无法自拔。
当然,在别人身上,这种现象一目了然。你和那些受过伤害的人谈话,很快就会发现他们开始讲自己的事。他们执着于自己的痛苦和问题,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在别人眼里成了祥林嫂。他们看不到别人的需要。他们感觉不到别人的情绪变化,就算他们偶尔体谅别人,也是为了自己——他们想去“拯救”别人,以感觉自己是好人。他们用一种蛮横霸道的方式与人交往,因为他们实际上是在满足自己的需要,尽管他们在这点上自欺。我们永远是最后一个认识自己本相的人,别人都看见我们沉溺于自我,但我们总是浑然不觉。我们受伤的经历会加重我们的自我中心。你向一个经历过伤害的人指出对方自私的行为,对方会说:“哦,可能是吧,但你不懂我的感受。”对方会用伤痕为自己辩护。
有两个方法可以诊断和治疗这种处境。我们的文化普遍假设人性本善。如果有些人沉迷于自我,生活一塌糊涂,大家就说他们只不过是缺乏健康的自尊心。于是,我们就告诉他们要善待自己,要为自己活,不要为别人活。按照这种观点,我们无条件地支持那些受伤的人,鼓励他们阻止别人干涉他们的生活,我们督促他们找到自己的梦想,并且去实现梦想。我们以为这就是医治之道。但这种方法有一个问题:它假设人的自我中心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是某种受伤体验的产物。这是一种非常流行的人性观,但值得注意的是,它其实是一个信条——它已经成了一种宗教。虽然没有哪个世界主要宗教讲这种鼓励自私的教义,但这却是很多西方人的流行观点。
但这种观点行不通。婚姻关系不可避免需要舍己,哪怕是日常生活中最琐碎的小事。如果有一方总觉得“因为我以前受过伤,所以凡事都要顺我的心”,这段婚姻不可能顺利,何况双方都这样想。
基督教则用不同的观点来分析这种处境。我们相信,虽然人受过很重的伤害,但人心的自我沉迷不是受伤的产物。受伤的经历只是加重了这个问题,使之定型。受伤的经历是火上浇油,尽管火焰和浓烟令人窒息,但人的自我中心原本就存在。所以,如果你只是鼓励别人“永远为自己着想”,你只会让对方重蹈人际关系破裂的覆辙,婚姻更是如此。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温柔、耐心地对待受伤的人,不需要肯定和赞扬他们。这些都需要,但这些不是全部。自卑的人和自傲的人都是自我中心,满脑子想的都是“别人怎么看我,别人怎么待我”。一个人很容易从自卑的网罗跳进自傲的陷阱,生活依旧是一塌糊涂。
§面对私心从我开始
保罗说,福音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保罗的话如雷贯耳:
他替众人死了,为的是要使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着,却为那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而活。(林后5:15)
根据圣经,罪的本质就是:人不为神和周围的人活,而为自己活。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可以把所有律法——神对人的全部旨意——总结为两大诫命:爱神,为神而活,不为自己活;爱别人,关注别人的需要,胜过自己的需要(太22:37—40)。
我们对待每个人都要温柔,尊重,尤其对那些受过伤的人更要耐心,因为他们特别敏感。然而,每个人都要认识到一点:自私并非来自伤害他们的人,别人恶劣的行为只是加重他们自私的程度。而且他们必须自己克服这个问题,否则就会永远痛苦。
在今天的西方文化里,你决定结婚是因为你觉得对方吸引你。你认为对方很好。但一两年过后——或者通常一两个月之后——会发生三件事。第一,你开始发现这个好人是多么自私。第二,你发现这个好人也对你有同样的看法,并且对方开始抱怨你多么自私。第三,虽然你承认自己也有部分问题,但你最终认定对方比你更自私。如果你从前生活艰难,受过许多伤害,那么婚后的情况更是如此。你在心里默想:“好吧,我不应该这样——但你不理解我的感受。”这种伤痛感让我们忽视自己的自私。而且,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不久就走到这一步。
那该如何是好呢?至少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你认定自己受伤超过自私,于是下定决心,除非对方看见他的问题并且照顾你的感受,否则就和对方没完。当然,你的配偶不太可能迎合你的想法——如果对方对你也抱同样的想法,就更不可能迎合你了!因此,紧接着就是感情的疏远和艰难协商的停战。你们达成某种默契,双方都不提某些事情。你厌恶配偶做某些事情,但你不再谈这些事情,只要对方不提你的某些事情。双方都不为对方作出改变;只有锱铢必较的讨价还价。安于这种关系的夫妇可能看上去是美满的一对儿,结婚四十年都是如此,但是,等到拍金婚纪念照的时候,他们吻得很别扭。
除了这种“停火协议式婚姻”,另一个出路是承认自己的自私,认为这是婚姻问题的根源,并且下决心改变自己,而不是去改变对方。因为只有你才能处理自己的自私问题,也只有你才能完全对此负责。所以,夫妇双方都应该认真读圣经,下决心“舍弃自己”。你应当停止为自己的自私辩护;一发现自私,就根除它;别看对方的行为。如果双方都说“我认为我的自我中心是婚姻的主要问题”,那么你们就会拥有真正美满的婚姻。
§从我开始
两人可能都不采取行动,也可能两人一起努力。但还有一种可能性:一方下决心按照《以弗所书》5:21的原则来生活,另一方却不愿意。我们假设你是那个下决心的人,“我要改掉自私的毛病”。这样会发生什么事呢?通常,另一方不会立刻做出回应。但是,很多时候,你的态度和行为会逐渐软化对方的心。对方会看到你在受苦。而且,因为你不再总是把自己的委屈挂在嘴上,你的配偶也会更乐意承认自己的过错。所以,如果双方决心改正自私的毛病并且服侍对方,你们的婚姻前景就会非常美好。哪怕只有一个人行动,前景也是光明的。
这让我联想到《创世记》4章的内容,神看着该隐这个极度自怜的人,对他说:“罪就伏在门口了;它要缠住你,你却要制伏它。”(7节)我们必须明白,你生命中“以自我为中心”的原则就伏在门前!它要占有你,抓住你,吞噬你。你必须行动!神让你舍己,你必须舍了自己,才能得着自己。如果你不靠圣灵,如果你不相信基督为你所成就的一切,那么,一味放弃自己的权利和欲望,就意味着“咬牙切齿”和“忍字心上一把刀”。但是,人若在基督里,有圣灵的同在和保守,舍己就是得到自由和释放。
就“如何拥有美满的婚姻”这个问题,当代有许多似是而非的流行模式;而上面所讲的原则可以纠正这些模式的错误。
有一种保守的思路,特别强调传统的性别角色。它说,婚姻的基本问题是丈夫和妻子双方都需要服从各自的性别角色,因为这是神所赐的社会功能,也就是丈夫要做家里的头,妻子要顺服丈夫。这种思路非常重视男性和女性的差异。但这种思路的问题是,过于强调性别差异可能会鼓励自私,尤其会让丈夫变得专横。
另外还有一种世俗的思路,认为婚姻的问题其实是你要让对方承认你的潜力,并且帮助你发展你的潜力。千万别让配偶糟蹋你。自我实现才是婚姻的目标。你必须通过婚姻发展自己,而且如果配偶不配合,你就得和对方谈判。如果对方不愿意谈判,你就得赶紧脱身,解放自己。当然,这是在给自私火上浇油,而不是泼水。
但是,基督徒的原则是“出于圣灵的无私”——不是小看自己,也不是高看自己,而是少看自己。出于圣灵的无私,就意味着你的心思不再聚焦于自己,你意识到一切需要都必将在基督里得到满足,并且正在真实地得到满足,所以你不需要指望配偶作你的救主。深深领会福音的人,可以坦然承认自己的自私是婚姻的问题所在,承认自己正在努力改正。而一旦这样做了,他们就会立刻得到一种释放,感觉自己从噩梦中醒来。在圣灵的光照下,他们看见自己从前多么小气,他们看见那些真正要紧的大事,与之相比,自己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是多么微不足道。那些不再钻牛角尖整天抱怨自己多么不幸的人,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幸福。你必须舍弃自己,才能找到自己。
§敬畏基督
《以弗所书》5:21的关键引文当中,还有一个词需要注意。保罗说,我们应当“常存崇敬(reverence)基督的心”,彼此顺服。这是许多当代英文译本的译法,但保罗的原文是我们应当“敬畏(fear)基督”。“崇敬”这个词不足以表达保罗的意思,但“敬畏”也有歧义,因为“敬畏”有惊恐、害怕的意思。那么保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敬畏主”这个词在旧约里很常见,我们读旧约的时候,遇到一些很奇怪的说法。“敬畏主”经常与“大喜乐”连在一起。《箴言》28:14说:“常存戒惧之心的,这人就为有福。”一个人总是心存畏惧,又怎能感到幸福呢?《诗篇》130:4可能是最奇怪的,作者说:“但你有赦免之恩,为要使人敬畏你”——赦免和恩典会增加敬畏之情。其他经文说,我们受教和成长是因敬畏主(代下26:5;诗34:11),而敬畏主的特征是赞美、希奇和喜悦(诗40:3;赛11:3)。怎么会这样呢?有人这样解释《诗篇》130篇:“奴仆的恐惧会因赦罪而减少,而非增加……所以,旧约的‘敬畏主’是表明人与神有正确的关系。”
显然,敬畏主不是害怕,尽管希伯来文确实是这个意思。圣经里的“敬畏”,意味着完全的服从。“敬畏主”就是由衷佩服神的伟大和慈爱。这意味着:因为神如此圣洁,神的爱如此伟大,所以你看他是“美得令人敬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越经历神的恩典和赦罪,我们越敬畏他的伟大和作为。敬畏主意味着看见他的荣美而屈膝跪拜。保罗提到基督的爱“催逼着我们”(林后5:14)。是什么感动你、驱动你?是渴望成功吗?是你需要向父母证明自己?需要同事尊重?是因为你怨恨那些轻慢你的人?保罗说,如果这些东西对你的控制和影响胜过神的爱对你的感动,你就不可能无私地服侍别人。只有对主耶稣的敬畏之情才能让我们得到解脱,可以彼此服侍。
这些话听上去都很深奥,但21节表明,我们必须按照这个道理来处理各种人际关系。
我认识一位近四十岁的女士,没结过婚。她家人和当地人都认为,女人到了这个年纪还不结婚,肯定有大问题。她觉得很羞耻,感觉自己做女人很失败。因此,她对自己的前男友心怀愤怒,因为他和她约会多年却不愿意娶她。这种苦毒的情绪总是无法化解。
后来,她去寻求心理辅导。治疗师对她说,她把家庭观念当作了自己的价值观,就是说,女人应当嫁人生子才有价值。她怨恨这个男人是因为他阻碍了她得到家庭幸福,而她必须建立家庭,生活才有意义。然后,心理医生建议她应当摆脱这种愚昧的观念,努力追求事业。“如果你看到自己是成功人士,就不需要男人或别人赋予你价值感。”于是,她开始摆脱家庭和文化对女性的看法,追求事业。她开始觉得还不错,但后来发现自己仍然无法摆脱对前男友的怨恨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