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记云:六国共修,自平地积薪至于山严巅,从上镌凿,其龛室神像功毕,旋旋拆薪而下,然后梯空架险而上。”
《太平广记》关于麦积山的其他记述均大体可信,惟此段所谓“古记云”令人怀疑。首先,麦积山石窟的开凿是全部,还是一部分运用了这种方法?其次,如果是全部,是一次架薪,旋下旋凿,然后统架栈道,还是每凿一窟即架薪一次呢?再次,距离较远而同时开凿的洞窟,是否需架薪数堆呢?事实上,麦积山崖面上层洞窟的时代并不早,最早期洞窟反集中于下部;而洞窟的时代,决不是从上到下,时代逐渐由早到晚的。像西崖天堂洞(135)的开凿,竟需架七十余米高的“柴山”,也是不可能的事。“积薪旋拆”是古老的传统建筑方法之一。我们不能否认,在生产技术水平较低劣的情况下,麦积山石窟的开凿可能曾采用过这种办法。麦积山的邻居——武山拉梢寺石窟也有类似的传说(案:该石窟多处悬崖峭壁,传亦用积薪旋拆的方法造凿,故有“拉梢”之名称)。但运用这种办法的,只能是某一个或几个,某一部分或某一时期(时代)而不可能是全部。
栈道既然是洞窟的“生命线”,它也必定能为研究工作,特别是判断洞窟布局和分期断代提供可靠的根据。麦积山石窟的绝大多数洞窟的分布,呈现较规则的水平层次,这显然不是古代人民毫无约束的活动或偶然形成的。不同时代或相同时代的洞窟,采取横向层次的分布,不过是因为凭藉了栈道最容易、最大量出现的水平式进展、延续而已。原作或重修栈道的可靠资料,是各时代洞窟在崖面上的走向、布局,以及判断哪些早,哪些晚或很晚?甚至可以判断:何时,哪些被破坏了?何时,哪些又重修了栈道?人们在哪里有些什么造凿或重修活动。当然,这样的分析和研究,不能脱离洞窟内部的一切现状和必要的文献记载等。
在麦积山,除古代所余留下来的栈道痕迹,近代以至目前,栈道仍在不断发展。为保护而修建的新生栈道,对于我们所谓的栈道研究,是次要的,须剔除不予考虑,以免古今混淆。其次,经过千百年的人为和自然因素等的干扰,使栈道的整体面貌和细部发生了极其复杂的变化。栈道本身,又是以极其简单的建筑形式表现出来,原作经过破坏、再重修或利用、改造,反复几次之后,面貌容易改观。且这项工作在目前,是一个空白,缺乏经验和理论指导,做起来比对造像壁画的分析研究难一些,既需要具体的局部分析、对比,也需要全面的综合研究。科学地、谨慎地研究栈道,那怕是一小点结论,也是确凿无疑的。
麦积山的栈道主要包括三部分:每一层洞窟的栈和簷(窟簷、顶棚、崖阁、屋顶等)及联接层层之间交通的梯栈。每一部分,又都由桩眼和木架结构(或附以砖、瓦、泥土等)联合组成。木架结构主要是凭藉桩眼而存在,故凡有栈道,即有桩眼。
如果从研究现存原作、重修栈道的特征出发,就会将研究工作中的一些顽固的难题逐一打开缺口。比如,东崖的上七佛阁(004)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洞窟。它居高临下的位置和庞大的体积,在一次崩坍之后,使其下部面积广大的许多洞窟均遭破坏。破坏后,连七佛阁在内的周围很多洞窟,都有过几次相同的重修,然而,重修作品的时代,直至目前尚未准确地肯定下来。问题在于它何时崩坍的?是一次崩坍还是多次?问题又在于:目前,除了根据少数历史记载,对崖塌进行揣测外,尚不能准确地判断它崩塌于何时?这样,判断它周围残存的木架栈道建于何时?总共有几次?则成为解决问题的焦点了。
木架结构和栈道桩眼的研究不能分离,在麦积山,后者的研究尤其重要。在木架结构屡次遭到破坏、重修、变更、利用的情况下,时代较早的原作和重修栈道的遗存是太少了,因而对栈道的研究,势必以研究容易保存下来的桩眼为主。桩眼的特点是:它只能反映木架结构的骨干,而不能表达木架结构的细部。麦积山现有数以万计的桩眼,它们的排列和形状是多种多样的,桩眼有大、小、深、浅各种尺寸;方、长方、圆、凸字形等各种形状;桩眼之间,左右、上下的距离长短不等;排列有单层、双层,三至四层以及弧状、水平状,甚至组成六角形等;同一位置,上下排列的两行桩眼,有一排已经塌坏,一排完整如新;同一区域的许多桩眼中,有的风化、残缺,有的口缘整齐。这些彼此存在一定区别,包含有一定规律性的桩眼,是非常宝贵的研究资料。
如果能将每个洞窟、每条栈道上的旧有桩眼予以观察和测量,总结其不同的特点,结合已知较可靠时代的洞窟进行图纸上的联系,就可能获得崖面上的某一时代洞窟、栈道的发展、分布和不同时代栈道、洞窟延续和联合发展的材料。很多这种材料的积累和综合研究,能反证对洞窟等作品断代的准确程度,特别是那些遗存已不足以提供可靠的断代依据的洞窟。
一般说,时代较早,开凿、重修活动频繁,自然变化激烈的区域,桩眼现状就较复杂:石窟边缘区域的桩眼现状较简单。前者如西崖早期洞窟74、78窟,大佛脚下和西侧,东崖大佛左右及七佛阁下;后者如西崖西端和东崖之东端。
麦积山的崖塌与桩眼之关系异常密切。桩眼因崩塌而毁或无存是很多的。正确地判断桩眼的保存状况,有时需要古建筑、地质和其他方面的知识(有关方面的配合,是研究石窟外貌的有利条件),但有时通过简单的直接观察就可以了。如有的同志认为牛儿堂西去,横过东西两崖之间的塌崖、至于天堂洞上方的“天桥”的毁坏是被崖塌所致。如果分析“天桥”残存桩眼的现状,知其原为有蓬顶的栈道走廊:架栈的两排桩眼上、下十五对共三十孔,孔较大;架蓬顶的两排上、下十三对共二十六孔,孔较小。以上大、小桩眼皆方形无损,且间隔、距离相等,排列整齐,无缺泐和增添,个别桩眼中还余长木桩。在一块有起伏的崖面上发生大片崩坍,原有栈道的桩眼仍如今日一般完整是不可能的,所以“天桥”晚于崖塌,决非崖塌以前之作。崖塌以前的交通藉助于中部未塌洞窟的栈道,并不是“天桥”。《玉堂闲话》及所引五代人王仁裕之天堂题诗都没有提到“天桥”,估计“天桥”建于五代以后的宋初。其毁当因火灾和其他,而非崖塌。如果从有关材料中证明五代时“天桥”已存在,那么中部崖塌必在唐代或以前了。
再如西崖的东部诸窟如240、141、242、154、159、160、161、162、245、149、163等,很少有题记,特别是宋以前者,其造像塌坏后,均未发现五代、宋初重修痕迹,颇与西崖西部不同。距离其很近之165、133、135(天堂洞)等恰恰相反,不仅题记众多,五代和宋均有频繁的修缮。原因何在呢?原来140~163诸窟外的一部分桩眼是半截的,说明栈道及窟之一部被同时崩坍了,这塌崩又与中部崩坍同时。《玉堂闲话》说:五代时,从万佛堂至天堂洞的栈道十分艰险,是“空中倚一独梯”,可见五代或以前的唐末,直至宋初,140~163诸窟的栈道已毁,人们无法登临。由此亦可知,五代人所说的西阁,实际是指天堂洞以西的部分,天堂洞在当时,是西崖东侧所能达到的极点,天堂洞以东的崖面均属崩塌范围,其绝大多数洞窟一直荒废,因而这些窟的原作面貌保存较好。
崖塌关系着洞窟断代的几个实例
25窟的例子:在东崖牛儿堂下,26窟西侧。为一圆拱浅形窟龛,中塑等觉菩萨坐像一尊,冠上有化佛,可能是观世音。有的同志根据束腰座上沥粉题记:“天启七年四月……(删)贴完”,确认其为明代作品;也有不能断定其开凿时代,只定像为明作。这些说法受了天启七年题记的限制,故不甚确切。少数同志认为是北周至隋作品,比较可靠。该窟是被坍的洞窟之一,此坍与七佛阁,牛儿堂有直接关系(015、024、026、027、033等均同),故其开凿时代可径直断于北宋以前。再者现存之造像如面、肩、双膝等皆非一般明代之特点,面部与029、026之原作极接近。身挺长厚润,似北周末隋初之风格;双腿厚而窄,似015、033等之宋作,且有双层泥皮。可见该龛为较早之作品,崖坍之后,因上身位于裂缝之内故稍损,双腿伸出,则被打毁。于是有过一次重修,大约当宋,与周围各龛尽同。天启七年只是“贴”一层,并做化佛冠,衣饰、璎珞、须弥座等。如果不从崖坍出发,只能得出明作品之结论,而此结论很不足以说明:为什么该像保留着相差悬殊的早期和晚期的风格,为什么既是明作又不太具备明代特征!
33窟的例子:一般认为是宋或明作品,少数同志认为系北周晚期之作。该龛与其右、右上、上、下方诸窟同有崩坍,龛仅存痕迹,但全部造像外露。如像做于塌前,万无保存之理。且龛内二像,似宋作品;由此知二像系坍以后之作,坍崖在造像之前,原作龛当然又在崖塌之前。故宋、明说皆不确切。
单凭崖塌的可靠资料,虽然对被塌无存的窟的断代更确切些,但只能将其时代限制于崖塌以前。准确的时代论断,还必须结合其他方面的分析,如上述33窟之佛坐方形石胎须弥座,麦积山宋以前的这种须弥座只有北周末、隋代流行。因而就可以将33窟的时代限制在北周末、隋代了。对于被塌洞窟的断代所要结合的其他方面的分析中,洞窟布局也十分重要,兹举一例说明:
96窟的例子:在西崖93、92之间,为一圆拱的残龛,一坐佛全露于龛外。其现存断代意见颇复杂,五三年文化部勘查团认为是“魏”,此后又有“魏作、明修”、“魏至北周作,宋修”、“宋修”诸说。观察该窟之崖坍,实与92(门壁小部分坍)、93(前壁塌)、165(坍去小半)、78(同上)、77(几无)、76(坍小半)、75(几无)、74(同75)连成一片。然此次崖坍又与前文所述之天堂洞以东之140~142、148附近诸窟及中部崖面之崖塌大体同时,故其下限可定于五代或唐末,说明此龛并非宋或宋以后之作品。既然属唐以前之作品,究竟属那一时代呢?根据麦积山西崖之崖面使用和洞窟布局,我们首先可以不计唐的可能性,其次如前文所述,96附近(上至131,西至91,东至93)石质松软,该地无早期活动,只有到了崖面较紧张的晚期才不得不予以利用,与85~89下方,169以西地区同样,多集中了北周(主要的)、隋(少数)的作品,因而96大体是北周或隋的作品。在麦积山,隋代的开凿中心实际是在东崖,故96是隋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
62与67窟的例子:在85~89下方有三条重叠平行崖面的裂缝。由于崩坍,下部崖体已坠落,上部则悬垂若三层阶梯状。67窟口露于最外一层崖面上,最外一层裂缝穿过该窟前部,窟口左方亦随最外一层崖面之崖塌而毁。62窟则开凿于第一层裂缝之下的第二层崖面上,窟口完整无缺,门外尚存原作圆塑力士一躯。很明显,67是早于最外一层面之崩塌,而62则是于同一次崖塌以后开凿在所余的下层崖面上,所以67早于62。象62、67这样同属北周而风格差异颇著的窟龛造像比较多,断代中屡屡发生问题。如有的同志认为62为北周像,67系隋,如果不是只根据“风格”、而是从崖塌出发,显然得不出这样一时被“风格”蒙蔽了的结论。根据崖塌前后的67、62在时代上的不同,还可以将接近67的西崖55、82、94、109、223、157、142、266及55窟重修佛,中部崖面的45、46,东崖的41(像系北周初,完早于像)、92划属北周较早时期。将接近62的西崖53、65、52、84内重修佛,天堂洞正堂壁左侧完内重修佛,其前壁及55、126、166等完内散置之小佛像;东崖之3(千佛廊下层四排佛像)、6、7、9(中七佛阁)、12、13(东崖大佛)、15、18、22、25、26、31、32、34、36、39、40等窟内现存原作,划属北周较晚的作品(其中如3、后修作品已向隋过渡)。6、7、9等及西崖大部分
上面谈的是根据同一次崖塌前后的两个洞窟所受影响的不同,从而断定其时代早晚的例子。对我们的研究工作说来,通过崖坍断定67早于62是确凿而重要的,以62、67之标准去衡量其他洞窟则是可以讨论的。因为62、67是否同属北周,目前还存有疑义。以上的进一步推论只是在假设62、67同属北周的前提下进行的。
在较大的崖面面积上,崖塌有时面积较小,只涉及几个或一部分洞窟;甚至十分邻近的两个窟,一个无损,一个被塌。如果不能准确地划清崖塌的范围,将导致混乱、错误的论断。如西崖163、155是同一水平线上邻近的两个窟,163被崩毁前壁及两侧壁之小部分,155窟口则完整无缺。因为163之上、下、左、右崩坍的西部极限在163与155之间,了解这点之后,就不会笼统地根据崖塌,认为155窟(北魏中期的)是晚于163窟(北魏晚期的)作品。再如前面所述62、67以西及西下方崖面呈三层悬垂阶梯式,67在最外层上,62在第二层上,67、62之同一水平还有94、60在最底层崖面上。94、60之下方,52至56一排亦在最底层崖面上。单从现象观察,会发生上述三层悬垂崖面崩坍之后,才在所余最底层崖面上开凿94、60、52~56等窟龛的错觉,于是就会怀疑:为什么北周初期的67被塌了,现定为西魏的56,西魏末的60、54,北周初的94、55反而完整呢?怀疑的结果必然会大大否认对56、60、54、94、55等断代的准确性。其实,通过94~60、52~56一带崖面现状和洞窟布局的分析,这里的崖坍相当早,且巨石质极松软,是西崖开凿史上较晚期活动的区域。62、67附近的崖塌与上述区域无关系,它上起170、86(邻近两窟,在60上方),由60之上方斜东向直下,恰将67及下层56之东邻,现编61两窟塌掉,而没有涉及到现存94~60、52~56的区域。由此亦可知61(已无存)至少是北周初期的作品。与上述同理,也不能只根据170、86(北魏中期)的崩坍,就认为与170、86同水平且距离较近的88、89(无塌痕迹,属北魏中期)是晚于86、170的作品。因为这次崩塌在170~89的水平线上,只涉及到170、86两窟很狭小的范围(根据遗存,知87~85之间的170、86原是很突出的崖面,最易被塌)。
附记:此稿撰写于麦积山石窟大规模修缮工程前,文中所述石窟外貌,有些地方与今所见已有出入,因不便修改,谨此说明。笔者识。
(原载《西北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