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9小说网

669小说网>初世什么意思 > 武威磨咀子三座汉墓发掘简报(第3页)

武威磨咀子三座汉墓发掘简报(第3页)

輢上的矩形铜饰,过去称矩形器,实际也是一种车轼。车行疾速,借以凭握,保持平衡。还有一种又称车耳(或板),为坐乘而设,可凭倚,也可遮尘,类似今天的车瓦状。两辕上的长方形竹槽,可能即是笭,大约是喂马工具。汉画象石和汉墓壁画及雷台汉墓出土的铜制轺车(模型)上常见此种镂空槽。车伞盖的皂缯已朽残。柄分两节,有铜箍,即《考工记》所谓达常(上)和桯(下)。铜箍是桯的附件。伞盖的皂缯是用细竹圈绷在盖弓帽的小棘刺上,以保持圆形。

关于伞盖的等级制度,据《后汉书,舆服志》记载:二百石以下的官吏用白布盖;三百石以上为皂布盖;千石以上为皂缯覆盖;又称:六百石、千石者朱左轓;二千石朱两轓。按《舆服志》载“除吏赤画杠其余皆青云”的说法,只有官吏是红色的盖柄,其余的人都是青柄。可是这套车,伞盖为皂缯,马头、轭、衡、軎、伞等有铜饰,幭、茵及右轓红色,但伞盖、柄却为黑色,看其前一部分是符合所谓皂缯盖、铜五末、朱一轓等规定,而盖柄却又不符合官吏的规定,因此估计墓主人很可能是个买爵千石左右官衔的地主士绅。封建社会里制定了一整套维护宗法统治的制度,生前死后一概不准违越。这辆轺车虽然是件冥器,但制作上依然在构件、颜色上表明严格的阶级区分,车右边彩饰属于主人,而左边无幭、无茵、无轓的黑色部分则属于御车奴,阶级对比是何等鲜明!

(二)彩绘六博俑

48号墓的一对木俑,像是过去许多汉墓画像砖中常见的“仙人六博”图的模型。六博戏的形象,过去已屡有出现,如武梁祠前室第七石第三层的对弈图;四川新津县堡子山石棺画像石的二仙人树下对弈;河南新野汉刻像砖六博图以及浙江绍兴出土有铭文的“仙人六博”铜镜等等。但作为木俑,这还是首次发现。仔细观察木俑形象与画像上有许多不同之处,如画像上都是两块棋盘,绍兴铜镜上虽是一块棋盘但只有方盘而没有长方盘。这件木俑的棋盘则是二者连在一起,方盘高出,而且盘上的局格以及棋子的形状也不相同。固然画像上的六博棋盘的局格也不尽一样,但主要的是棋子形状完全不同。不论在那个六博像上都有六条简状的筹板,而木俑却没有这六块筹简,只在手中持一长方的棋子。因此这组木俑既似六博,又不全同于六博,今暂按六博定名。在《艺文类聚》卷七十四巧艺部的四维条称:“东晋李秀四维赋曰,四维戏者卫尉挚候所造也,画纸为局,截木为棋。”但这只是文字记述,过去从来未见,又不知始于汉,还是起于晋。如从截木为棋这点来看,似与木俑所持之棋子相似,究竟是否,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三)占卜用具—漆式盘

62号墓出土的式盘,是一种推算历数或占卜的用具。据了解过去发现的式盘共有五件,其中汉代四件,南北朝时期一件。三件在国内,为传世品,二件在日本。这件式盘是我国解放后通过发掘所得的第一件,也是已有式盘中比较完整的一件。上面除画有北斗和二十八宿的星象、方位外,还刻有182个圆点,代表周天度数的365度,它是使用西汉末年的三统历法,其形制与我国早期天文学中盖天说一派的理论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因此对于我们研究古代的天文、历法,或复原已失传的天文仪器,可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乘舆”漆耳杯

62号墓的两件西汉绥和元年的漆耳杯,胎骨匀薄,制作精致。款识为针刻细书,字若粟粒,笔锋劲峭,彩色图案也很精美,是一件工艺水平很高的作品。

按绥和元年是西汉成帝最后的一个建元,为前8年,距今整整一千九百八十年了。乘舆是封建皇帝的代称。考工,即西汉中央政权的少府卿属官考工令;护臣,可能是考工室中护理其事的官吏;佐是助理;啬夫是考工室中的小吏;□(?)可能是主持;守右丞、守令二职,以往漆器铭文也有所见,丞、令在汉代是级别稍高的官吏,东汉考工令下有左、右二永的属官,应是考工右丞、考工令的省文。省,则是督察的意思。

汉代专供所谓御用的“乘舆”漆器,一般是由设在各郡(如蜀郡、广汉、成都等)的工官主持制作的,如过去在乐浪古墓中发现的多是。而由考工室主持制做的漆器较少见。这一对耳杯,可能作于京都长安,当作皇帝的赏赐品流传到河西。杯上的涡纹、笔戈匀整,大小统一,某些凸面上的涡纹只存半个,却无一点磨损涂抹痕迹,估计这些花纹图案很可能是用蘸漆的印模打印而成的,果如此,则表明西汉末年的制漆工艺,已采用简易工具印画的技术了。

(五)毛笔和漆匣石砚

笔、砚出于49号墓尸体头侧。尸戴一道梁的漆纚冠,即进贤冠。《后汉书·舆服志》云:“进贤冠,……文儒者之服,……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学弟子皆一梁”;同墓又出“臣森(?)”木印一颗,说明死者应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小吏或文人。

毛笔是书写汉字的主要工具,但汉代实物保留下来的则很少。这次出土的笔和1957年磨咀子2号墓出土的一支(缺笔头)形状、制法基本相同。杆前端中空以纳笔头,扎丝髹漆以加固,笔尾削尖便于簪发。特别是笔头中含长毫,有芯有锋,外披短毛,便于蓄墨,这是汉笔的特点,比战国的毛笔进了一步。笔杆上落款,以前2号墓出土的为“史虎作”,此笔为“白马作”。大概为民间笔工的名字,与以往所传有篆题“北宫工作楷”的汉代官制赤管大笔名款不同。著《论衡》的王充说:“知能之人,须三寸之舌,一尺之笔。”汉一尺约合23厘米余,过去2号墓出土的笔杆长20。9,此笔长21。9(尾尖稍缺),1931年在宁夏发现的一支汉笔长23。2厘米,可见汉笔长度确有定数,王充的说法是有一定根据的。

(六)丝织物标本分析

此次三墓出土的丝织物,除了一些仅能辨别色泽、质地的残迹外,保存较好者共采集标本八类十五种。

方孔纱类共三种(标本号19、27、30),特是平纹假纱罗组织,经纬匀整纤细,有疏稀的方孔眼,质地较薄。标号27为62号墓男尸包发的巾帻,薄如蝉翼,经纬极细(0。033毫米),密度达到66×40,仍显出细密的小方孔。标号30,经纬细度为0。066毫米,密度则是16×13,非常稀疏。标号19的丝径为0。0055~0。006毫米,低于日本原田淑人所测定的汉代丝径(见夏鼐:《我国古代蚕桑、丝、绸的历史》注?,《考古》1972年第二期)。无疑是一种更优良的蚕丝。

冠纱类共两件(标本号29、16)。标号29系平纹组织,经纬加拈,方孔较大,髹漆较厚重。标号16呈菱形孔眼,经纬均斜,不象机织,可能是用纂组的办法编织,织成后两面涂漆,又加压使表面平整光洁。所以外表漆液附着均匀,毫无堆积堵塞和暴裂痕迹。以上两种冠纱,即所谓“纚”和“縱”。《后汉书·舆服志》的长冠“促漆纚为之”、“以竹为裹”;法冠“以纚为展筩”等,都是将方孔纱髹漆,卷缀竹圈制成冠形。这与49、62号墓所出纚冠是相符的。

花罗类出土两种(标本号13、28),其组织、密度、纤度均相同,仅菱形花纹稍有变化。标号13是一种美丽的菱花罗,分别用汉代罗纱组织的甲、乙两种纠经法织出花纹和地纹,(参见夏鼐:《新疆新发现的古代丝织品—绮锦和刺绣》,《考古学报》1963年第1期。)与1959年新疆民丰和1968年河北满城汉墓出土的花罗织法相同,所不同的是经线每厘米144枚,超出民丰、满城的一倍以上,纬线加粗。花纹部分的经线排列紧密,少有空隙,使叠菱纹在疏朗的六边形孔眼的地纹上显得更鲜明突出。这种花罗使用的丝,直径为0。0074毫米,经径为0。03毫米,并列6根丝(居多);纬径0。05毫米,并列10根丝(居多)。织作精巧,染色匀纯,反映出汉代丝织工艺的高超水平,不愧是丝绸中的佳作。

细丝带,汉代称縧。唐代织染署中又设专门编织组、绶、和縧的作坊。标号24、25大约是縧、紃之类,系简单的手工编织物。

标号22为菱花起毛锦。系用三重三枚经线起绒的织法。花纹由宽0。5、高1厘米的两种小菱形花纹上下对称横向排列,每个菱形花纹上下之间相距3毫米,左右之间相距0。6毫米。花纹周正,排列整齐,厚实、柔软、美观。绒圈纹经略加拈,绒圈高0。7~0。8毫米。

经丝用三组不同条份的蚕丝组成,第一组绒圈纹经,直径0。4毫米;第二组地纹经,直径0。2毫米;第三组底纹经,直径0。15毫米。每组经密44根(1厘米),共计经密132根(1厘米)。纬线分为明纬、夹纬,直径0。2毫米,纬密为46根(1厘米)。幅度如按汉锦一般的宽度以50厘米计算,每组经数为2200根,全幅三组经线共计6600根。

此墓出土的起毛锦比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起毛锦的织纹更为紧密;绒圈高度基本一样,只有0。1毫米的差度。说明到西汉末期起毛锦的织造技术已有了一定的进步。估计织造这种起毛锦,除采用正织外,可能已有提花装置和两个不同张力的卷经轴,以及起毛杆等装置。

在《玉篇》上有“纤”字,谓之“刺也”。《廣韵》说“绢帛纬起如刺也”;《急就篇》中有“锦绣缦纬離云爵。”注:纬,谓之刺也。这种起毛锦很可能就是所谓的“蚝”。

标号20为套色印花绢。这种印花绢共出在三件草箧上,视其图案纹路完全相同,然而两组之间或各色之间时有叠压,各组图案位置和叠压间距不甚一致,所以,它不是手工的绘制,而是采用事先刻好三种单花镂空板,先印绿花纹,再印小的白花纹,最后印大的白色花纹,分三次套印出来的。这种涂印的技法和花纹都很新颖,为过去所少见。

标号26,暂名“轧纹绉”,是甘肃首次发现的新品种。这大约是汉代对丝织物的一种特殊处理技巧。它的制法,很可能是用两种刻有阴、阳吻合的模板对轧而成,绉纹至今保持如故。至于织物绉纹是因温度而起变化?还是借胶、浆成型?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以上几类中的菱孔纚纱、起毛锦、印花绢和轧纹绉的发现,扩大了我们对汉代丝织物品种和织作技巧的认识,是研究汉代纺织、印染历史的新材料。

五、小结

48号62号49号三座墓葬的形制、葬式、葬具方面变化不大。解决断代问题只能就器物的异同、特征作初步的分析。

48号墓仅存西汉Ⅰ、Ⅱ型五铢,不见莽钱,所出昭明镜,一般是西汉昭帝以后的东西。该墓木轺车马的形制、构件,与长沙西汉后期203号墓、洛阳烧沟西汉末期82号墓等所见相似,应是西汉末年的墓葬。

62号墓出土了西汉绥和元年制漆耳杯,所出木式盘的制作时间也在西汉末期,出土的简化四螭镜是王莽时期遗物,货币中有西汉Ⅰ、Ⅱ型五铢和莽钱,不见东汉五铢。再男尸穿红色袍服,与王莽时期“衣绛”的规定相符。出土的釉陶壶等,与该墓群的6号墓(有河平四年纪年,出《仪礼》木简,葬于王莽时期)的陶器一样。所以,62号墓应是王莽时期墓葬。

49号墓的釉陶与中原及甘肃东汉中、晚期墓葬遗物相同,货币中有西汉半两,Ⅱ型五铢及东汉Ⅲ、Ⅳ型五殊,未见四出五铢,其时代约可定在东汉中期——顺、冲、质、桓时期(126~167年)。

根据三墓出土器物的分析,都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官僚士大夫阶层。出土文物种类极为丰富,特别是极易朽烂损坏的木、漆器、丝织品等,虽有一些残损,但基本上保存良好。尤其是大型彩绘轺车马、六博木俑、式盘、套色印花绢箧、绥和元年漆耳杯、毛笔、砚台以及品种较多的丝织品(残件)的出土,为研究汉代的政治、经济、科学和文化艺术,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新资料。

(原载《文物》,1972年12期)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