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长衫穿在他的身上,并不会让人感到累赘或者女气,却有一种淡淡的书卷气息,民族味道。长长的黑发编成了一条辫子垂在了脑后,黑色的刘海柔柔的垂着,一双凤眼像含了春水,黑而且亮。
气质淡然,永远不温不火。
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的中国人,最最传统的中国香港人。
也是重生者之一,我的老朋友,风。
“你真是一点儿也没变啊,这些习惯和爱好,都多少年了?”
风笑了笑,拿起笔,一手扶着有些宽宽的袖子,一手稳稳地写了几个字,“既然是习惯,哪里容易就变了?而且,可以修身养性,为什么要改?”
他写了我刚才写过的字,然后递给我。
“送给你。喝咖啡的人不适合用毛笔,书法不错的人,要么喝茶,要么嗜酒。你今天穿了我的长衫,自然只能喝茶,不能喝咖啡……”
我接过来,上上下下看了好一会儿。
“我觉得不好,没有霸气,太秀气了。——没谁规定穿了长袍就一定得喝茶,喝咖啡一样别有滋味……”
风笑出了声。
“你果然还是里包恩。”
我笑眯眯的点头,指了指厚重的笔架,“那当然。重写一份,用那枝最粗最大的笔来写,要写出气势。”
风照办。
我看着他的动作。
他从笔架上取下那枝大毛笔来,粗粗的笔尖沾满了厚厚的墨水。他轻轻扯住衣袖,另一只手稳稳地握住了笔杆,温温的表情已经变了,凝重、端庄、严肃,起笔,写,唰唰唰,龙飞凤舞,淋淋漓漓,沉重的气势扑面而来。
我目瞪口呆。
从没见过风这么霸气又帅气的一面,很酷。或者已经不能用“酷”形容了。我看不出字写得如何,只觉得好看。
屋子里的空气陡然一轻,他写完了。
雪白的纸面上,墨还没有干。
我望着那几个字,蓦然笑了。轻轻走近,对着风竖起了大拇指,赞美的话已经不能用语言表达,佩服的五体投地。
我点头,“嗯,还是这样够味道,符合我的口味。”
风放下笔。
“吃了没?”
“就等你请呢。”
“呵呵,好,走,去我家,今天我下厨。”
等墨干了,把字卷起来。我们一边聊,一边出门。
“还有几分钟就放学了,我们去大门口吧。”
“嗯,正好也有两个人,介绍给你。”
“你的学生,泽田纲吉和云雀恭弥?”
“已经见过他们了?”
“算是吧,他们一进学校,就和同学打架,想让人不知道也不行,尤其是那个云雀恭弥,已经变成了孩子之王。”
“他呀……”
我根本不想提他。
叮铃铃——这是下课的铃声。
在一株格外高大的树下,我们停留了一下,以避开放学时候的拥堵。
就要中午的时刻,太阳光暖暖的,照在人的身上,教人昏昏欲睡。风吹过,树下摇摇晃晃的都是斑驳的影子。一片树叶落下,我伸手接住,椭圆形的叶子,郁郁葱葱。
“这是什么树?”
“这是槐。在中国,这种树很多,生命力很强。汉字当中,‘槐’字的一边是木,一边是鬼字,是为不详的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