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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部分(第2页)

出言询问的,乃是工商局的戴凌,还不是范建。

主要是戴凌是真真切切下场投资过多年的,不比范建只是纸上谈兵戴凌还只是二代,而范建已经是官三代,家里不缺钱。

所以范建甚至他父亲范局长,是真的不需要脏了自己的手干什么脏事儿,人家真的是好官。

就像《人民的名义》上,坏官都是穷逼出身,“红阀世家”的子弟是不需要当贪官的。早在他们爷爷辈的时候,该革的命、该脏的手都脏完了。打怪升级、杀人夺宝的事早已干腻。

戴凌的这个问题,不得不说还是很中肯的。

偌大的960万平方公里国土,找到的没找到的石油资源期权,总也该值不少钱吧?可是中石油高位被套后,现在都跌成这样了,就算公司其他资产都是被掏空的辣鸡、管理层连一坨屎都不值,可地里埋着的期权总该值回现在的股价吧?

中石油还只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已,其他“优质资产”总能举出百十个例子(虽然a股大盘上有几千个股票)

这些优质资产,总该符合“投资价值”了吧?

大伙儿想明白了之后,也觉得戴凌说得有道理,冯见雄刚才似乎有点哗众取宠了。

范建这时候也回过味儿来了,连忙出声附和:

“对,我觉得凌子说得很有道理!这种东西咱要定量分析,唱高调哗众取宠算啥,要讲证据!国内优质资产股还是很多的,你却一棍子打死、说绝大多数都不符合价值投资,把良心投资者也归类为‘投机赌徒’,是何居心?”

冯见雄笑得很诚恳,先是虚心接受了戴凌的疑问,而后用探讨的语气分析道:“戴哥,你说的当然也有道理,三桶油这种公司,确实‘哪怕把公司宰了,按肉价卖尸体’,那都是很值钱的。

可惜问题是,国家会让你把三桶油宰了卖尸肉么?要是允许,三桶油当然是可以被价值投资!但这是不存在的,信奉价值投资理论的国际投资者们,之所以认为哪怕是三桶油,都不配被价值投资,关键就是在赌我国连僵尸国企都要保住,所以就算他们运营得再差,也不可能让股东有‘按照价值投资体系退出’的机制。

国内连上市公司退市都那么不健全,更不存在破产清盘的可能性,这些都是不健康的别以为让上市公司破产清盘就一定是坏的、对股民有害的。恰恰相反,要是三桶油这样的公司,法律允许它们在连年业绩太差的情况下被分尸,股民们信心都要比现在强很多倍!因为分尸后好歹可以分到一块尸体上的肉!

现在却是明明已经成僵尸了,你想散伙走人,结果连尸体上的肉都不给你割。你只能割自己的肉,斩自己的仓,把‘那具大僵尸上有一小块肉的期权是我的’这个念想,低价甩给接盘侠!你觉得这个“未来有可能变现一块尸肉的念想”的价钱,能比得上那块实实在在拿到手的尸肉么?”

“这……”戴凌顿时哑口无言。

他从来没想过这么骨骼清奇的看问题角度。

对未来可能的僵尸肉的期望,好像确实不如实打实到手的僵尸肉值钱啊!

看戴凌忘了反驳,范建也是急在心里,只能是亲自上场:“怎么能把优质国企比喻成僵尸!这些企业当然不能随便分割、破产,而且经营得好的、不僵尸的优质国企也大量存在着,你不要以偏概全!巴菲特这种信仰价值投资的投资客,持有一家公司股票几十年都没想过变现,可以做长线,国内为什么不可以!”

第40章 贫穷的原罪

冯见雄叹了口气:“范哥,你说的‘长线投资、不靠卖股变现’的投资理念,理论上当然是可以存在的。如果一家公司盈利的年份,确保都给分红的话,巴菲特之流完全可以靠分红就把本钱收回来但是,你见过中国有几家‘很有前途’的公司,给股民分红了?

三桶油有盈利么?它们好像是年年亏损啊。这样的公司,每年的分红连银行存款利息都不如,你要股民长线持有几十年,让他们饿死么?

别的盈利的绩优股,有是有,可是你见过多少是现金分红的?我敢说,100家盈利的a股公司,现金分红的绝对不到10家。其他公司宁可财务报表花团锦簇、显示盈利……但是到了年底的时候,宁可给股民配新股,也不把现金流拿出来分哪怕一毛钱红。

当然,这招理论上没错,毕竟有‘把盈利投入扩大经营、升级技术’之类的金字招牌挡着遮羞嘛。国家最喜欢吹嘘的,不就是‘当年港资短视、华为中兴一盈利就想分红,幸好任正非之流顶住压力、与港资分道扬镳,把盈利资金投入来年的再科研,才有了华为中兴今天的成就’。

可是,a股上着几百家绩优股,个个都是华为中兴么?个个都有资格说‘所有盈利现金流都要花在刀刃上’么?

‘股民的钱进了股市,就只能从其他后来的股民那里击鼓传花得到套现、绝对不可能从融到资的上市公司嘴里再吐出来’的比例,是不是太高了?”

网红经济学家们对格雷厄姆“价值投资”理论的理解,似乎仅仅只要满足“公司的资产、未来预期盈利总现金流”高于目前的总股本,就叫“值得被价值投资”了。

但他们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价值投资的关键,在于股权投资金额的变现渠道是否健全。

按照价值投资理论,变现渠道应该包括两类:

第一类是我不用卖出股票,就每年拿股票的分红,如果可以比银行储蓄、债券理财这些利润高,或者“预期将来的分红总额会比其他投资产品高”,那就值得投资。

第二类,是当被持股公司进入暮年、可以预期其将来一直到“死”为止的总收益之和,都已经不足其现有资产的总和了(比如,一家公司目前所有有形、无形资产评估出来,加一块儿值100亿,但是可以预期它的生意已经过气,就像柯达胶卷这些夕阳产业,如果理论上算出来未来到死一共能赚回95亿。)那么,在这个临界点上,价值投资者就应该退出,号召公司别做生意了,分尸把100亿分掉处理掉。

上升期的分红,加衰退死亡期时处理尸首的一次性回本,这两部分加起来,就是价值投资者的全部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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