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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第2页)

虞美琴看着心不在焉的冯见雄,内心渐渐升起了一丝隐忧和气苦。

怎么史妮可坏了他的事儿之后,冯见雄和史妮可的交集反而越来越多了呢?

“难道一个女生太完美,不用男生操心,也是导致男生不跟她多交往的理由么?好像还真是这样,电视剧上的惹祸精总是有很多霸道总裁帮她善后的,只要她有女主光环……”虞美琴悲催地脑补了一番,徒然叹息。

冯见雄压根不知道妹子在瞎想些啥,他回到金陵后,稍微歇了一会儿,就去找了本院知产法领域的头号学术权威刘教授。

“刘教授,在忙呢?现在不方便?”冯见雄都没预约,径直就闯进了刘教授的办公室。

“哦,小冯啊,不忙,来,坐。”刘教授抬头看见是冯见雄,表情自然而然地就保持了微笑,像是看着一台论文机器。

去年年底的时候,冯见雄帮邱雪刷了一篇关于“物权绝对权和债权相对权在副随知产权利上的差异”的案例辨析论文,还刷上了国内顶级的《法学研究》期刊。

那篇论文虽然主打分析的是物权,为物权法造势,但毕竟里面借用的例子是“索尼卖游戏机以至于反越狱不合法,微软卖软件所以反越狱合法”这是一个和知识产权法高度相关的例子。

所以,刘教授早已关注到了那篇论文。

今年,随着《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加速,相关领域有代表性、创见性的文章一时都炙手可热起来,很有可能被立法高层作为立法依据引用,可谓是风口来了,猪都能吹上天那简直就是一个法学研究者的最高追求了。

对于一个法学研究学者,毕生最荣耀的事情,就是自己吹的牛逼、开的嘴炮,都能成为影响国家立法和行政决策的依据

比如四五十年代的时候,牛逼如哈佛大学法学院招牌的亨利。马凯斯教授,也颇以二战中纵火狂魔李梅将军曾向他咨询求教过屠杀日(和谐)本平民的法理依据为荣

当时李梅想公然违反战争法,直接对东京的平民区狂丢燃烧弹搞大屠杀,无奈怕说不过去,就找到了哈佛法学院的教授。然后这砖家在研究之后,就给了李梅一个依据:

“鉴于日(和谐)本的社会工业结构和欧美大不相同,其大型军工厂基本只承担总装厂的职责,而起基本军工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加工,事实上是分包给大量的平民手工小作坊的。因此对于日(和谐)本的特殊国情,毁灭其城市平民区这种行为,在法理上不应认定为对无辜者的蓄意屠杀,而应该认定为对其军工产能的打击。”

对于一个嘴炮男来说,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动动嘴皮子,就成功挑唆促成一起几十万人的大屠杀。这对于那些“能靠哔哔解决的事儿,就绝对不要动手”的阴人来说,实在是莫大的荣耀。

所以,刘教授如今对冯见雄的重视程度,显然已经不是停留在“这小子可以与之合作赚钱”的肤浅层面上了。

两人谈笑风生地平等论交聊了几句,冯见雄陪着笑脸,单刀直入地问道:“刘教授,不知我十天前交给您那篇《论现行导致的无效宣告成本风险问题》的文章,有消息了么。”

十天前,也就是史妮可告诉他出事儿之后,冯见雄就当机立断留了这个后手。

他写了一篇砸场子、很有可能断了整个行业赚“把现有技术伪装成实用新型然后碰瓷”这条钱路的论文,然后交给了刘教授,想用刘教授的名字作为系列的通讯作者发出去,而他自己则捞一个第一作者。

所谓通讯作者,往往是指一个大的研究课题项目的总负责人,承担对课题总研究经费负责、对外联络资源的存在。

比如一个大的研究项目,有可能从好多个角度、环节分析一个系统工程,整个过程里会产生几十篇论文。这时候每一篇论文都会有一个第一作者,由这项具体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挂名,而项目总负责人则署通讯作者。

虽然大多数带通讯作者的研究项目都是在理工科的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上才有的,但也不代表文科就绝对没有。

刘教授上次跟冯见雄沟通之后,决定开一个关于“专利无效的诉讼风险”专项大课题,还申请了专项经费(还没申请下来),所以才有一大票论文的第一作者可以让给手下的学生。

对于冯见雄来说,这篇投石问路的文章上,他倒是没有想得太多。只是觉得万一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他求财不再可能,那也不介意用来求一求名。

同时,他的这第一篇论文既然只是刘教授大课题项目的一小部分,所以目前只讨论了“国家知产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现行审查制度中误放过现有技术的风险”,而没有涉及其他。

用人话翻译一下,也就是说他的文章即使引起了重视,也不可能导致“已经过审”的实用新型被全盘复查翻盘国家专利局没那么多人手和精力,也犯不着为了目前这一小撮存量风险而浪费那么多程序成本。

他的文章,最多只会堵死后来者的路:目前想模仿他,而还没来得及布局的后来者,很有可能因为审查的收紧而“中道崩殂”。

……

“这可是要往《法学研究》上投的,怎么可能这么快。怎么,你很急?”刘教授和颜悦色地反问了一句,对冯见雄的急切也很是不解。

目前这种双核心级别以上的文科期刊,让邱雪这种讲师去投,小改一两次,大半个学期才下来就算是快的了。

但是,职称和名望也会对论文的发表速度有加成,已经是教授职称的,头衔挂在那儿,基本上可以缩短两成审核周期。如果这个教授还是211以上的,勉强算个名校,而且还在同级期刊上有过发表经历,那么压到一个多月也不是不可能。

很显然,刘教授是金陵师**学院里,知产法这一块的学术权威。金陵师大的法学院实力,在全国高校的同类专业里排进二三十名还是可以的。

加上刘教授并不是第一次在《法学研究》上发文章,所以他愿意发力的话,倒也是有可能加速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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