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来还要谢谢你我借鉴你的素材,写的那篇‘物权绝对权、债权相对权的司法实践应用’的论文,被《法学研究》用了。”
邱雪面带笑意地表达了自己的感谢,顺带着解释了两句,“不过,我也给你挂了第二作者。稿费和奖金,该是你的也不会少。以后如果有更好的课题,多拿来跟我参详。”
冯见雄一愣,转念算了下日子,当初他给邱雪提供素材的那几篇论文,都是10月份投的,如今才两个多月,能出结果已经算是快的了。
《法学研究》是圈子里著名的多核心期刊,属于那种积累三篇铁定可以提前评副教授职称的硬货。
而如果不怕熬资历的话,哪怕一个讲师一辈子只有一两篇《法学研究》上的文章,也是能评副教授的,只是不能破格缩短年限。
对于圈外人,或许不怎么会看一本学术期刊的含金量。但这里面好歹有一个基本同行的逻辑:一本期刊如果前后缀越少,书名越短,那就一般越牛逼。
正如《自然》和《科学》,都只有一个单词的书名,所以最牛逼。
正如在史学界,凡是《xx国xx简史》的,那一般都是考据癖的微末之作。如果标题简洁到《汉书》、《明史》,那就至少是代表一朝一代的最权威著作。
如果进一步简化到只有一个《史》字,连朝代都不带,那就妥妥的是史家之绝唱了中外两界,只有司马迁的《史》和希罗多德的《history》可以单字成史。
《法学研究》只有四个字,在法学类核心期刊里已经属于简化到不能再简了。人家是中国…社科院办的,圈子里也只有司法部办的《中国法学》可以与之并论。
其他同为双词书名的《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评论》,前身都不过时国政、西政、华政、武大之流的学报,档次略低半格。
不过,冯见雄显然不会被这些好消息冲昏头脑,他冷静地给邱雪泼了点冷水:
“谢谢邱老师的赏识,不过我觉得,这样的机会不会多的法学的研究,更多是因人成事,顺势而为才能出成果。这次的文章之所以能这么快被用,和上面的学界骨干试图推动《物权法》立法进程是有很大关系的。而您这篇文章恰巧投其所好了。
但是,作为一个民法学研究学者,《物权法》立法这样的契机,十年能遇到一次就不错了。恕我直言,等明年形势明朗之后,谁写还不是写?到时候愿意写、也知道怎么写、而且职称、头衔还比您高得多的教授们,都如过江之鲫,咱就没机会了。”
这话虽然有点失礼,他却是有资格说的。毕竟两者之间已经有过成功的合作了,邱雪知道冯见雄的价值和水平、视野。
“你说的也有道理,除了这种非常时期,平时还不是论资排辈。”果然邱雪并不以为忤,反而是如是叹息,“不过,反正我不会亏待你的。对了,一会儿你去一下刘教授那里,上次你帮写的那几个实用新型,国家专利局都已经审下来了,包括后来那几个你自己署名的也是,代理费我已经帮你结了。”
“这么快?谢谢。”冯见雄心中一阵激动,心说自己第一桶金的重要一环,终于齐备了。
他是后世做过专代的人,知道2013年后因为“刷职称库”的问题,国家知产局收紧审批程序后,一个发明没个一年多别想申请下来(还得是申请者要求提前公开,如果不提前公开一般需要三年),哪怕是实用新型,最快也得半年。
没想到,如今05年因为“把专利库当职称库”的“聪明人”还不多,国家知产局竟然如此高效,两个多月就批下来了。
如求学所说,冯见雄当初写了几个实用新型给刘教授、找人兜售职称指标后;他还自己又写了几个,不过不是直接拿来卖的,而是署了他自己的名字。
这些申请,按说每个也是要给刘教授的专代事务所几千块钱代理费的当时这行有不少是风险代理,用户交材料时先给30%代理费定金,申请成功、国家知产局批下来后客户再付清剩余70%给事务所。这扣下的70%就是指望事务所多上点心,后续知产局回函要求答oa的时候利索点儿。
这些代理费,加起来也要一两万。
对于当时的冯见雄来说,也不算是小钱了,至少比他从刘教授那里赚的钱还多。哪怕算上这几个月、他小打小闹给校外一些商家在博文里落款软推广收广告费,也是付不清的。
冯见雄本来的打算,是实用新型批下来之后,再结清尾款给刘教授。没想到邱雪竟然说已经帮他结清了,可见邱雪也是想还他一个人情。
冯见雄估摸着,这几篇论文的稿费都还没这么多呢,但是邱雪发《法学研究》,学校是会给一笔比稿费还高好几倍的奖金的,那应该就比代理费多了。而且邱雪毕竟是刘教授带出来的研究生,说不定还有外人不知道的铁杆关系,可以再打打折。
这么一想,冯见雄也就坦然受之了。
这个“邱副教授”,值得长期结交。
……
离开邱雪办公室,冯见雄抽时间去刘教授那儿晃悠了一圈,跟刘教授套套近乎,也拿到了他期待的那几项实用新型的传真件。
之所以只是传真件,而暂时没有原件,也是衙门太忙导致的行规了,谁都不觉得奇怪。
在知产界,地球人都知道,无论是专利权还是商标权,国家批了之后一年半载才给实体证书,那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办事效率了。
历史上2016年的时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甚至发生过超级搞笑的事情:因为总局“采购商标打印纸”的供应商重新招标出了问题,导致“没有纸”可以发商标证。全国所有商家,足足9个月没有拿到一张商标证。(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