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点头,他只能点头”没有人能够不喜欢这个地方。
阳光又问道:“恢以前来过这个地方没有?”
小方摇头。
他以前没有来过,如果他来过,很可能就不会走了。
阳光拉起小方的手,就好象她拉着卜鹰的手时一样。
“我带你出去玩。”她说,“他们在做生意,我们去玩。”
“到哪里去玩?”
“我们先到布达拉宫去。”
石砌的城垣横亘在布达拉宫和恰克卜里山之间,城门在一座舍利塔下,塔里藏着古代高僧的佛骨和无数神秘美丽的传说与神话。
通过圆形的拱门,气势迫人的宫殿赫然出现在他们的右方。
宫殿高四十丈,宽一百二十丈,连绵婉蜒的雉垛,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古老的寺院,禅房,碑碣、楼阁,算不清的窗牖帷帘,看来瑰丽而调和,就像是梦境,就像是神话。
小方仿佛已看得痴了。
——波娃呢?
——如果他身边的人是波娃?
为什么一个人在被“美”所感动时,反而更不能忘记他一心想忘记的人?
为什么人们总是很难忘记一些自己应该忘记的事?
太阳照在他身上,阳光在看着他,阳光美丽而明朗。
——一波娃呢?
——波娃并不像雪,波娃就像是雨,绵绵的春雨,剪不断的离愁,剪不断的雨丝,小方忽然说:“我们到大招寺去。、
他知道大招寺外,围绕着寺院的八角街,是城里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所有最大的商有行号,都在那条街上。
卜鹰的“鹰记”商号也在那条街上。
小方希望“热闹”能够让他“忘记”,哪怕只不过是暂时忘记也好。
大招寺是唐代的文成公主所建。
在那个时候,西藏还是“吐蕃”,拉萨还是“暹娑城”。大唐贞观十四年,吐蕃的宰相“东赞”带着珍宝无数、黄金五千两到了长安,把天可汗的侄女,面貌慧秀、妙相具足、端庄美丽、体净无暇、口吐‘哈里称檀香粒’,而且虔诚事佛的文成公主带回了暹娑城,嫁给了他们的第七世“赞普”,雄姿英发、惊才绝艳的“弃宗弄赞”。
为了她的虔诚,为了她的美丽,他为她建造了这座雄壮宏丽的寺院。
但是寺院外的街市,却是这城市的另一面。
城市赤如皮革,有光滑美丽的一面,也有粗糙丑陋的一面。
有些街头上垃圾粪便狼藉,成群结队的年老乞丐,穿着破;日褴褛的衣服,剃光头打赤足,匍匐在尘土中,嘴里喃喃不停地念着他们的六字真言“唵吧呢叭米吽”,等待着行人香客的施舍。
在沙漠中,在那场大风暴里,小方失去他的食水粮食,却没有失去他的银钱。
他将身上所有的全都施舍给他们,不仅是因为同情和怜悯,还像是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所唆使的感召。
“我不应到大招寺去了。”小方自己也不知道心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奇异的变化,“我们能不能到你们的商号去看看?”
“你能去。”阳光说,“你是大哥的朋友,你想到哪里去,我都带你去。”
她脸上又露出阳光般美丽明朗的笑:“到了那里,我还要带你去见一个人,你一定也会把他当作朋友的。”
她说的这个人叫朱云。
朱云就是“鹰记”的大掌柜。大掌柜的意思,就是总管。
朱云今年二十八岁,三年前卜鹰就已将“鹰记”的商务交给了他。
一个二十五岁的人就能升起如此高位,并不是容易事,也并非侥幸。
他年轻,诚实,生活简朴,做人本份,说话中肯扼要,虽然至今仍是独身,却从来不近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