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爱乐网那边就发来了短信提醒。
【您有一份签约合同待确认……】
林储言登录爱乐网,点开。
【歌曲版权许可协议……】
【本合同为电子合同,版权保护平台: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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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确认?】
点击确认。
林储言和天星娱乐签的是10年的合同。《类似爱情》的10年使用权一共是50万,10年后版权自动收回,不过阮星语有歌曲的优先使用权,只要天星买得起,阮星语也没塌房,天星就有权优先和他续签。
至于歌曲的分成则比林储言想象中要复杂很多。
一般来说词曲创作者、歌手、唱片公司、音乐发行商、版权代理商,都要拿走各自的一部分,实际操作中甚至会涉及到更多利益分配者。好在林储言一个人包办了作词作曲编曲,能拿到的分成比例也挺高了。
最终定下的是商演部分林储言和天星娱乐二八分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收益则是四六分。
林储言对此表示很满意。
至于郑海邀请他过去指导录音的事情则被他再次婉拒了。
倒是他们提出的“配合阮星语新专辑的宣传”这块可以研究一下。
阮星语的新专辑其实一直都在做预热,每次录制好新歌都会把消息放出去,不断抬高期待,这次也不例外。
天星的想法是要把主打歌的美学概念打出去,同时把他这个新人词曲家作为噱头营销一波。
林储言打算开个林默小号好好配合一下。
天星那边很贴心地帮他走了个后门,新开的微博账号马上多了个“词曲创作者”的认证身份。
第二天上午,来自天星的宣传就开始了。
天星娱乐官方微博:
“很开心和大家分享一个好消息,星星@阮星语新专辑的最后一首主打歌已经在录制中,大家可以开始期待了!感谢词曲家@林默老师专门为星星量身定做的《类似爱情》。”
看人家多会说话。
《专门为她量身定做》
而阮星语那边的新微博什么也没说,只是晒出了一张手写卡的照片,上面只写着一句:
“我在过马路,你人在哪里?”
然后在评论里写了一句:“谢谢@林默。”
林储言也用林默账号发了一条微博:
“非常荣幸,合作愉快。新人林默,多多指教。”
……
半个小时后,微博热搜开始屠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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