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张营长很急,他精心炖的肉,黎大人竟是让给了普通的小兵!
呜呜呜,黎大人真是菩萨吧!
常无常没有盖专门的食堂,他让人在伙房院子里搭几个棚子,能遮得住烈阳和雨水不耽误士兵们吃饭,那就足够了。
不过,这会儿是寒冬,棚子没什么作用,因此,普通士兵都是端着碗蹲在院子里吃饭。
每个人的大陶碗中都盛着满满的粉条炖肉,当然,也能称之为粉条烩菜。
粉条、肉、野菜白菜三者的分量一样,并没有菜多肉少,每个人碗中都飘着一层油花,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因此,哪怕今日是杂粮饼子,每个人还是吃的脸上都挂着笑。
黎荞耳朵好,能听到整个院子的议论声。
几乎所有人都在感慨粉条的美味,又细腻,又香软,拿着筷子吸溜一口,那滋味真是绝了。
怪不得能卖那么贵!
要感谢黎大人的心善、大方!
当然,这些士兵最爱的还是肉。
锅里有猪肉有羊肉也有鸡肉,每一块都切的大小均匀,有瘦肉,也有肥肉,每个士兵按照自己的喜好自己选择,每个人都可得三大碗烩菜,虽然限量,但因为大陶碗足够大,所以每个士兵都能吃的饱饱的。
这些肉是盛鸿赏的,士兵们不由念叨起了盛鸿的好,圣上也挺大方的,一次性赏这么多肉,今日总算能痛快一次了,明日就算是上了战场死翘翘了,那也总算是没辜负这么久的期盼。
提到战场,个别士兵不由想掉泪,他们不想死,他们想天天都吃肉。
可满院子都是人,哪能真的掉泪,他们只能大口大口的往嘴巴里塞肉,不管了,就算真是明日死,那今日一定得吃饱了。
黎荞脸上原本是带着笑的,但他不仅耳朵灵,他视力也好,战场、死、胡人这些字眼传入他耳朵里,又见到个别士兵通红的眼眶,他脸上的笑慢慢淡了下去。
都是大盛的好儿郎,配得上天天吃肉的好日子。
但即便是这么愉快的时刻,不少人心中依旧压着石头。
胡人可真该死啊。
一直到下午两点多,已经有三拨士兵吃过饭了,黎荞这才在常无常的个人办公室吃上了饭。
他和常无常都是饭量大的人,因此两人面前放的不是碗,而是盆。
桌子上还放着一坛美酒。
此次四皇子捐的全都是白酒,黎荞虽然不爱喝,但他还是给自己倒了一小杯。
来边城还不到一日,他心情沉重的跟压了大石头一般,他需要白酒的辛辣缓一缓。
常无常并没有劝酒,他先是痛快的喝了一大碗,然后才拿起了筷子:“黎老弟,别客气,快吃,不然一会儿都凉了。”
黎荞自不会客气,他也拿起了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