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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3页)

心想,到底是小妾生的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但看春华装作没听见的晾着她,也算是明白了,这是杨家的喜日子。

其实杨琪倒没那么深的心机,想让春华难堪,原是想卖个好,结果人家单晾着她不理会,也是有些讪讪的。

到了家,常四娘便对母亲说,“杨家琪娘实在可恶,竟然说了那等话。换做是我,早就该严词训斥的。”

常母道,“你待人家张姐姐就不懂了?那是在主人家的喜事上。”

又特意关照了小女儿,“跟人家学着些。这茬事就别在外面提了,事后再说了是给两人难堪。”

“女儿省的。”

春华的婚事终在次年定下,两家父亲互通信函有了结亲的意思,在儿女婚事上,最后有决议权的还是一家之长。

两家的母亲自此也看开了,对虞氏来说,前妻子娶了与她有亲缘的世家女,也算是丈夫一起全了前妻后妻的面子了。而山氏亦有小遗憾,但想到女儿嫁得近也算满意了。

因新娘的父亲正在任上,婚事便也只在纳采纳征的阶段,等正式亲迎两家有意到张汪三年任满后,官员也是有儿女婚假的。

另有小小打算,说不准那会儿张汪又该升了,婚事便更好看些。

说来也好笑,在这桩婚事定下前不久,本家的某婶婶还对母亲说,“那一家的长媳是娶自前妻舅家的,当时他家逃难还得亏舅家收容,孝敬里那带的房子可不是都被贼人烧了重建的吗?那时定下儿女婚事,然而如今他家长男出息了,这长媳差点儿就见弃了。可见是户薄情的人家。”

从长远角度看,婶婶你真相了。

结果等结亲了,这位婶婶的口风就转得快,“那一家的长媳嫂子我是见过的,看着就是个小家出身的,教养没得比,咱姑娘的婆母又是亲戚,总不碍的。”

春华听了真要发笑。

司马朗,伯达的妻子是取自于母舅家的表妹。

当时战乱长男伯达带着幼弟后母逃难去,最后是父亲的原配,自己亲生母亲的娘家舅舅收容了他们这些孤儿寡母的。

在那时的情况下,他家感激万分,又许下了儿女亲事,以舅舅的嫡亲女儿表妹赵氏为长子妇。

赵家原本是河内一带的大财团家族,类似曹操前期经营时为他资助的卫兹便也是个大财团之主。然而时过境迁,受到战乱冲击,赵家走向没落,而当年得赵家资助的司马氏却又重回了政界。

司马朗作为司马防的长子前途无量,曹司空(这会儿还不是丞相)欠了司马防个大人情,司马朗自身素质也不差,官运亨通。

渐渐对要和小门小户的舅家结亲就有点不乐意。

倒不一定是司马朗本人的意见,只是家族中人多是这个想法。

退婚显得自家寡恩不知回报,但白白浪费了个和高门结亲的机会,又有可惜。于是拖着不行礼,生生把人家姑娘耗到十八岁再嫁过来。

最后还是司马朗本人对舅家有份感情,“当时不是舅舅家,我等家人早颠沛流离。既然是说定的事,便如此就好。”

汉代律法,女子二十未嫁则要交五倍的税。

要再晚个两年,表妹赵氏都快被折腾成大龄剩女了。虽然作为财团的小姐,赵家不差这份税,但登在这个黑名单上,也足够丢人的了。

就算是18岁嫁人,在汉代的上层社会来说也是大龄女了。

当初听了这桩八卦,春华也觉得这事儿的确是司马家做的不厚道。

嫌弃人家家世早说就算了,给女方支个声让他们退婚也就好了,在战乱时候因恩情什么结亲的本就不理智,后期退婚的也不少。

早说舅家也是理解的,毕竟两家目前门第上是有差,但他家就是顾忌着自家名声,不想被说刻薄寡恩,硬生生地把舅舅的嫡女拖成了个大龄。早点退婚,人家也好找下家不是?

哪怕后来是娶了,可还是他家不厚道了。

如今这位赵氏嫁来了,也没跟着丈夫去任上,只是在本家侍奉公婆。

以前在县里各家走动时见过,那时她倒还得仪,只是略显得黯淡。这也是正常的事,丈夫无宠,女子多怨。那时没想到过这位会成为她嫂嫂,两人相处也自然。

一个已经嫁人为妇,算作是这时代的成人了,一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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