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你能有一个什么东西能遮住前身呢?”
“那会是什么?”
“比如雨伞?这样的案子我曾经侦破过,凶手为了不在身上留下血迹,用雨伞遮住前身。”
“唐警长,虽然现在紫外线够强,但我相信包括您在内一个大老爷们很少会在夏天的阳光下打伞吧?”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好的遮蔽物,例如床单被罩,或者你可以脱光,这样的话,血就不会出现在你的衣物上。”
“唐警长,您的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了,我会在王大爷面前脱光衣服,然后刺杀一个大活人么?王大爷还没等我脱光,就用长拳把我打昏了。而且别忘了——心理痕迹!”
“心理痕迹?!”
“是的,你们警察办案会考虑犯罪分子的心理,可这样的心理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他的犯罪动机,而不是他犯案之后碰到与案件无关的事情时的心理,除非我是什么天才杀人魔,犯罪之后还能和妻子同床共枕安然入睡。因为是无关的事情,所以你们是看不见的。例如——”
“例如什么?”
“例如如果我是杀人犯,还有杀过人之后回家见我老婆,见我爸妈,见我老师时的心理变化。我想那个时候我绝对不会躺下来端着红酒欣赏贝多芬交响乐,除非我是变态杀人狂。”
“我不明白。”唐赫很困惑地看着我。
“我是说,如果我杀了人,要在十分钟之内伪造现场,并且没有任何机会换掉我的衣服,或者假使我下了安眠药等王大爷睡着,再脱掉衣服,一刀捅死王大爷,再穿好衣服,这两种假设都不成立的。因为,我之后要见的是我的一个学生,她要在我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修改工作。如果我对一条人命不负责任,我还有心思我起码得对我教的学生负责吗?”
唐赫现在明白了我的意思,可他还是不想放过我,因为他说李大爷确实听到了我离开时关门的声音,之后,就再也没听到王大爷出门的动静。
“李大爷为什么那么肯定王大爷没出门呢?”
“因为五点是老王头出来练太极剑的时间,每次他都准时出发,拎着播放太极剑配乐的小音箱,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出门。之后他就会赶往学校值个晚班,然后回家。只是这段时间以来他因为不去学校上班了,所以时间更加固定。我拿他当闹钟了,只要他一出门练剑,我就开始准备晚饭。”
之后,李大爷把他发现事情不正常的过程讲了一遍。原来,李大爷觉得打碎王大爷的鸡蛋这件事是他不对,就把炒好的木耳送到老邻居家,可是怎么敲门都没有应答,前思后想报了警,谁知道真的出事了。
就在这时,林麟从楼上跑了下来,他刚一进门就说道:“很奇怪,那只笔上只有王大爷本人的指纹!”
“怎么可能?”
我和唐赫本以为凶手是怕那根笔笔成为抓住他的依据,所以才把笔还了回来,因此上面应该留有他的指纹。
(3)
我回想了一下,王大爷曾经不止一次地谈到卓伟拿走了他的笔,如果说凶手从门卫处拿走的笔正是王大爷手中出现那一只,而且也系卓伟所拿,上面应该还残留着他人的指纹的,可现在除了王大爷的指纹以外,其他人的指纹全都不见了。
卓伟虽然刻板,道德缺失,可是态度一丝不苟,很少会马虎大意,应该不会拿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的。
现场的空气像是突然凝固了,唐赫右手摸索着下巴,他的目光盯着地板,陷入沉思。而我呢,除了李大爷家鱼缸里的那些火红色的鱼能吸引我的注意力以外,我的大脑一直处于放空状态。突然,水面上的气泡炸裂了,在安静得死寂一般的空气里发出“啪”的一声。
“不对,肯定不对!”我突然发声,让唐赫身体一哆嗦。
“哪里不对?”
“首先,今天把王大爷送往住处的途中,我们聊了很多。把王大爷送到家之后,谈话内容都围绕着我和女友何时结婚的内容展开。因为我还要去见学生,所以对话都是在门口进行的。说再见的时候,我已经把门打开要离开了。这样的谈话怎么也不可能有十分钟。
另外,是我把门轻轻带上的,我从来没有大声关门的习惯。设想在别人家,重重关门只能叫做摔门,那是不礼貌的行为。我和王大爷没有深仇大恨,也没有发生争吵,干嘛用力关门?”
唐赫没有表情,对我的分析不置可否。
“可为什么李大爷听到了重重的关门声?”唐赫反问我。
“今天王大爷一路上只对一个话题不停地絮叨,就是关于那支被拿走的笔,他跟我说,那支笔已经被他用了两年了,只要笔芯里的油墨用光,他就会再换一根新的笔芯。所以那支笔就像他的好朋友。他这么说是不是暗示他已经知道了凶手是谁?”
唐赫无奈地说道:“可就算王大爷知道了凶手是谁,他现在已经死了啊!”
“我猜想凶手以为我和王大爷一起,他就会把谁是凶手的秘密告诉我,所以为了防止王大爷泄密,就把他杀了以绝后患。”
谈话在这一刻停止了,我们共同陷入沉思,我猜唐赫和我都在想同一个问题——凶手是怎么进入王大爷的屋子的。
“重重的关门声——我一直想这个问题,可我想不出别的解释,通常情况下,只有——”
“嗯,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王大爷自己把凶手请了进去!凶手在行凶之后把门重重地摔上,他这样做是为了让别人以为王大爷有事出门了。可是这样也同样会暴露他的行踪。”我说。
写到这,我想任何一个迷醉于推理小说的朋友都会咒骂我——你还是不要写下去了,推理小说不都得写个密室杀人案来吊足我们的胃口么?可是现场的情况不可能成为密室杀人案件。因为王大爷住的屋子很简陋,连防盗门都没有。
这个小区以前是一个机床厂的老家属院,楼的后面是一排和一楼高度平齐的小平房,用作储物间,里面除了一些散发着霉味的杂物以外,剩下的空间就放一点蜂窝煤,连地下室都没有。家属楼前面是一条六米宽的青石板路,路的右边,也就是家属楼的对面种着一排排间隔两米的杨树。王大爷的家后面就是小房,可他一个人住在七楼。除非凶手是个攀岩高手,否则想进入王老伯的房间是非常困难的事。再加上重重的关门声,很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
唯一能够解释清的是,在我离开王大爷家之后,又有一个人进了王大爷家,而且还是王大爷亲自开门让他进去的。
我和唐赫爬上楼,再次来到凶案现场,林麟把一个透明的,可以装下两寸照片的证物袋举到唐赫面前:
“这是从王老伯的指甲缝里采集到的衣物纤维,不是他本人的。估计是凶手身上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出现打斗情况,比如王老伯揪住了对方的衣物,才会在自己的指甲缝里出现他人衣物的纤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