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如此近距离的战斗中使用弓箭是无法想象的。
因为一不小心就会碰到自己人。
尽管如此,他还是射中了箭,这说明比起同伴的危险,他更重视的是如何阻止附谋。
当他看到敌人中的一个人时,知道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
“是你啊!”
对方和佐亚一样长着沿海诸国的面孔,脸颊上有很大的刀痕。
他歪着脸,微微一笑。
“上次我还侥幸逃过一劫,这次可真是倒霉透了,我要为这刀伤报仇雪恨了。”
是洛克的堂兄里格斯。
当他还是卡里奥特的海盗时,在赌博场上与他有过节的里格斯发生争执,于是砍了里格斯的耳光。
里格斯对当时的情形仍然记忆犹新。
追慕强忍着疼痛,笑着反驳道。
“里格斯,你终于无处可去了,只能当佣兵。很不巧,你会后悔加入加尔曼军团的!”
里格斯冷笑道。
“你只管潇洒一点,看看周围,没有一个人是你的朋友。”
事实上,由于突然发起的突袭太快,右翼军的主力部队还在后方,周围全是加尔曼尼亚军。
而且,他们似乎都是里格斯的同伙,一看就知道是些相貌丑陋的家伙在用弓箭射箭。
看到这一点,特鲁姆毫不犹豫地向里格斯冲了过去。
里格斯慌慌张张地拿起剑,一刀砍在他身上。
如此接近里格斯,同伴们也无法射箭。
里格斯在马上挥舞着刀,对同伴们大喊。
“混蛋!丢掉弓箭,用剑或枪刺他!”
然而,阿舞却能巧妙地调马,不停地调换位置,无法锁定目标。
里格斯不耐烦地说:“该死,给我滚!”
贯一骂道,但他并没有停止动作,而是纵横交错地挥舞着剑。
里格斯只是在拼命地防御,而推姆却没有任何打算。
很明显是在赚时间。
如果现在杀了里格斯,估计会有二十名同伴一齐冲过来。
也就是说,把里格斯当作人质。
这时,终于追上来的右翼军说:“军团长,我现在就去!”
就在一瞬间,马停下脚步,想要回应他的声音。
“哇!”
里格斯的剑刺进了他的侧腹。
“收到了!”
确信胜利的里格斯笑着拔出剑,高高举起。
追慕忍着疼痛,为了防御而举起剑,剑尖却在颤抖。
但是里格斯的剑并没有下来。
推姆抬起头,只见瑞格斯的左胸伸出了细剑雷皮亚的剑身和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