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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曾经说过,背对敌人是剑士的耻辱。
这句话其实有很多版本,比如骑士版,战士版,总而言之拿着武器莽脸的傻大粗们都很喜欢这句话,毕竟它听着是那么的霸气。
罗兰也喜欢这句话,但是他却不会付诸实行,因为。。。。。。他根本不是莽脸的角色啊。
少年,病人,指挥官,对于他的角色定位来说莽脸才是不合格的,动脑子想办法战胜敌人才是正路,这也是本身能力其实功能性远大于战斗性的罗兰,五年以来能走得顺风顺水的原因。
他的血红细胞是靠脑细胞换来的。
用智慧战斗,观察敌人的弱点,可以利用的环境,自身的优势,预判敌人的行动,关键时刻创造出对自己有利的环境更是必修课。
罗兰深信这个世界没有人是无敌的,至少没有人所有时候都是无敌的,某种程度来说他与暗杀者们很相似,都坚信以弱胜强是可能的。
咒腕哈桑,这是一个难缠的对手,也是一个可怕的对手,在罗兰之前的预想中他是最不想碰到的几个哈桑之一。
这个家伙意志坚定,生性谨慎,工作认真负责,放到任何企业都绝对是任劳任怨的好员工,外加敢打敢拼不要命,被他盯上简直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更可怕的是这个家伙一只手被改造了,将非人之物——晒衣陀乃的手臂灵魂和自己的手臂进行同化,使其受肉。
什么?晒衣陀乃是个什么东西?
好吧,这花名确实不太有人认得,但祂的另一个名字却很通俗———魔神。
而咒腕哈桑的必杀之一,就是右手接触到对手后解除用以控制从魔神处偷来的右腕肉身——诅咒之臂的咒术,然后让敌我双方都成为被魔神吞噬的祭品。
嗯,说白了就是同归于尽,而且还是几乎无法破解的那种。
所以,罗兰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和他打什么劳什子近身战的,万一他发现打不过扑上来玩自爆,罗兰可不知道能不能拦住。
总而言之,这帮暗杀者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不过因为罗兰的设计,他现在应该没有那个机会了。
凭借着技能效果在猪群中如穿花蝴蝶般前行的男人侧头回望,发现身后的咒腕先生已经身陷重围,得益于野猪这种生物的习性,看到罗兰近在眼前而加速的野猪们被越过后想掉头都很难,无奈之下只能一股脑的冲向哈桑,将怒气在这个不会玩杂技的人类身上发泄干净。
惨,咒腕,惨。
“居然有这样的技能,何等狡猾!”
咒腕先生在后面大喊着浴血奋战,着实让罗兰高看了一眼他的能力,这要换其他哈桑说不定就已经完蛋了,可对数值较高的咒腕来说却还有一战之力。
果然不跟他打架是对的啊。
猛男在心中暗自庆幸,连敷衍都欠奉的转过头全速前进。
再见了您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