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还真不想恢复身份,也不怎么想回去过年……
天幸的信和自己父亲的信,傅蕴安全都烧了,又让人打扫干净,然后找了些不怕穆琼看到的信件来看。
穆琼拿着自己的衣服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了,傅蕴安正在看信。
“蕴安你在看信?”穆琼把东西放好,又道:“已经很晚了,明天再看吧。”
“好。”傅蕴安把信放下,等穆琼收拾好,就关了灯。
他要和穆琼在一起,这身份的事情,还是要坦白才行。
要不然……他以后怕是没办法去处理那一堆堆的事情。
但这要怎么说,却又是个问题。
傅蕴安纠结的时候,霍英也在纠结。
那穆琼简直了,竟然一直待在傅蕴安那里不走!
他担心傅蕴安,很想再过去看看,但穆琼不走,他就没办法过去。
这穆琼怎么就那么闲!
好吧,这么抱怨也不好……穆琼愿意照顾他弟弟,那也是好事……
霍二少又是郁闷,又是高兴。
正好,他也收到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你们去给我爹发电报,就说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不回去过年了。”
不能就他一个人郁闷!
第174章生日
傅蕴安这一病,病了好几天。
几天后,他身上的红疹完全退去,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几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这几天,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陪着傅蕴安,顺便写小说。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了。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一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因而写得挺快的。
当然,他能写得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如今写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他刚来的时候,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一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他全神贯注写一小时,肯定能写一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一点,有些笔画很多的繁体字,写的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么关系,其实这会儿,很多人会这么干,那些在上课时奋笔疾书做笔记的人,他们做的笔记,有时候就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
穆琼的字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誊抄的人抄的时候从没弄错过。
《丝乡》的大结局,傅蕴安是第一个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