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云凰身子僵了僵,忽然就明白了什么。。。。。。
凤朝歌又看着她道:“你可以爱一个人爱到低入尘埃,可没有人会爱尘埃里的你。”
清丽的话如同古寺的晨钟般,忽然沉沉撞入人的心脏。
凤云凰手指都紧了紧。
她可以爱一个人爱到低入尘埃,可没有人会爱尘埃里的她。。。。。。
是啊,有谁会爱尘埃里的人呢。。。。。。
凤朝歌看着她的神情,知道她应该懂些什么了。
她说:“帝澜要去镇上一趟,我让他送你一起出去。
你可以在小镇寻个安宁的地方,过简单的生活,也可以让他送你去帝都。
海瀛国的女子学堂还缺一位诗词歌赋的女夫子。
不用你将她们教得多好,至少可以让你转移注意力,把心思放到别的事情上。”
凤云凰眸色转了转,在凤朝歌要离开之际,她说:
“好,我去帝都。”
她不想在一个小村庄了却残生,她不想再做尘埃里的人。
她也想发光发热,想成为和凤朝歌一样、人人津津乐道、且崇拜的人。
若有一天、帝问天和凤朝歌回帝都,应该会知道她、不再是尘埃里的她吧。。。。。。
应该会多看她一眼吧。。。。。。
不求得到,只想能让他知晓,她其实很优秀。
凤朝歌对她的选择没有任何惊讶。
凤云凰身上也流着凤家的血液,凤家人不会甘于平凡。
凤家人天生就想发光发热,想去做一切能杰出优秀的事。
只要用对了地方,其实可以推动江山社稷的进步。
她转身离开,去找帝问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