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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此一晃而过,少年人的侧脸轮廓带给饶束某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她又往后退了一步,但已经没法退了,她的脚跟挤在后面的护栏墙根。
她反手往后,撑在护栏上。这样才能稳住自己。
为什么站不稳?饶束也不知道。
直到很多年以后,饶束顺着记忆曲线一点点回溯,才发现,她只用了三秒就记住了他年少时的模样,包括所有有迹可循的细节。
当真无可救药。
饶束记得,他那偏中性的轮廓,精致,疏离;
饶束记得,他左耳戴了耳钉,漂亮,刺眼;
饶束记得,他的短发被压在棒球帽下,乌黑,细碎;
饶束还记得,他至少比她高出十五厘米,高挑,偏瘦;
饶束甚至记得,黑色耳机线绕过他耳后,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纯黑T裇领口处……
那并不是一个让人瞬间就能联想到“帅气”一类词语的少年,但绝对敌得过饶束认知中的“惊艳”一词,绰绰有余。
很多年后的一天,隔着整个太平洋,在电话里,饶束笑眯眯地把这些细节描述给他听,那人却立刻切断了通话,随后给她发了一份档案,是他多年前的体检表。表格的某一栏被人以淡蓝色底色标注出来,内容:【Height:178cm】。那人还以短信方式强调:「假如我没记错,光脚小孩十九岁时的身高不超过162cm。所以,请及时更正你的记忆。当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就为了那一厘米的差别?他怎么这么幼稚?嘴上说着他幼稚,饶束心里却乐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着脚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现在我生命里,我才敢承认,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丢了。
丢了便丢了罢,我不要鞋子了。我要你。
那一天,命运把最惊艳的东西给我看了一眼。
第3章
1
有人计算过步行两万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么?
没有吧,谁他妈这么无聊会去计算这种玩意?又不是竞走比赛。
总之张修没有算过。
他步行时总是懒懒的;插着兜;听着音乐;喝着饮料;沿着某一条路线直走,连弯都不拐一下的;间或把尊贵的手从兜里伸出来,白皙指尖拨一下额前的碎发——这是旁人眼中的散步时的张修。
旁人是哪些人?在张修的世界里,旁人分三种。一种是希望他活着的人,一种是想要他死掉的人,还有一种是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方才那个女孩属于第三种,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不胖不瘦,斜刘海短发,白色长袖卫衣,海蓝色短牛仔裤,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跟其他年轻女孩子没什么大的区别,唯独踩着水泥地的那双短袜过于突出,昭示着她决定结束生命之前所进行过的微小仪式——脱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