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肯的性子单纯又可爱,随口一问,她居然就像竹筒倒豆子似的全给说了出来。
她是有了一个喜欢的人,但她现在还没有解决好孩子的问题,改嫁的事情就拖了又拖。
而且木拉提刚过了一周年,她说如果现在就改嫁的话,她娘家会觉得丢人,苏力坦一家也会丢人。
这些话应该不是出自她心里真正的想法,一个敢于向不靠谱的老公提出离婚,要带着两个孩子改嫁的女人,怎么会被这些事情牵绊住。
应该是来自家庭的压力吧。
“我想和他结婚呐,可别人都说这太丢人了,我爸爸妈妈也不同意,他们说丢人,对不起我老公家的。”托肯说着像是怕她多想,又着急的解释,“木拉提在的时候我和那个男的一句话都没说过,我没有对不起。”
“我知道托肯,你放心,我不会跟别人说的。”她大概能理解托肯的处境,虽然自己不认为丢人,但是大家都这么说,也就跟着被影响了。
所以在她正式改嫁之前,要是有喜欢的人这件事被别人知道了,托肯大概会很难做人。
她这么一说,托肯也就放心了,“谢谢你给我的东西,好用的很,你看。”
“托肯,你……”纪云舒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话到嘴边又咽下,最后只是说,“托肯,你真的很可爱,以后你就是我的好闺蜜了!”
托肯不理解这个词,“闺蜜是什么,吃的吗?”
她笑笑,“是好朋友的意思。”
托肯赞同,“朋友,我的好朋友。”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时候就很奇妙,尽管之间存在着语言不通和人文风俗的差异,但这些丝毫不影响能成为朋友。
这是纪云舒到草原之后的感受。
这里的人很单纯也很热情,没有那么多曲折蜿蜒的藏心思。
等她们捡完牛粪回去时,帐篷已经搭好了,小羊们都被赶进了羊圈,只是没见着巴太。
她环顾一圈,只有踏雪安静的在羊圈旁边,张凤侠一边忙着做饭,头也没抬的说道,“丢了一只羊,巴太去找了,我们先吃饭吧。”
托肯拉了她的衣服,“没事,他一会就回来了,羊比较笨,就是会丢。”
在转场的路上丢个羊也不算什么稀奇事,只要不是被狼叼走了,多半都能找回来。
因为它自个也走不了多远,顶多就是在附近转悠。
果然,大家晚饭才吃了一半,巴太就回来了,这会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他带着夜路风霜的寒气进了帐篷。
托肯倒了一碗奶茶,却先递给纪云舒,示意让她给巴太。
她是发现了一点小秘密就恨不得写在脸上告诉所有人了。
张凤侠问道,“巴太,这里离仙女湾小道不远了吧?”
“不远啊,沿着河道走。”巴太说,“你现在要过去吗?”
张凤侠:“我就是去消消食,走几步。”
巴太一脸认真,“别走太远了,这附近有狼,千万要当心啊。”
“我陪你一块去吧。”纪云舒大概是猜到张凤侠要去做什么了,她那个当成宝贝似的饼干盒子都揣进怀里了,和她之前的猜测差不多。
这大晚上的,emo的事情不能让她一个人去做。
张凤侠还在开玩笑,“那也行,要是遇到狼了,我们就分开跑,也能有个人回来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