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抬头。
“啊?”路人甲。
“哦!”路人乙。
“咦。”路人丙。
抑扬顿挫。
马克一个个的敲过去,“你们发什么怪声?”
弗朗克往嘴里塞了一口肉,替他们解释,“是感叹声。”
马克问,“那这到底是不是她?”
弗朗克反问回去,“是不是她,你认不出来?”
“我脸盲。”
“脸盲症是病,得治。”
马克嗷嗷叫,“马勒戈壁,我得罪你了?你他妈就给我回答是不是。”
“是。”
弗朗克和艾伦异口同声。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又将目光转回了电视。
自从和美国人合作,餐厅的电视就多了一个viva频道,专门报道歌影坛娱乐。
没有声音,只有画面,可一个个还是看得津津有味。
荧屏上的女人,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华丽的礼服,顶着耀眼的光环,带着众人的崇拜,一步一步地登上舞台。从头到脚,就连她的鞋子,都是闪着光亮,明艳不可方物。
红艳的嘴唇微微上扬,媚眼无疆,她走到主持人身边,接过奖杯,鞠躬致谢。
熟悉,却也陌生。
不知道她说了什么,黑色的眼珠里慢慢聚攒了水雾,泪珠接二连三地滚出眼眶,底下的气氛也跟着一起庄重肃穆。
这个女人,是妖精。
她笑,眼里藏着蜜,让人们跟着一起觉得甜。她哭,眼里藏着刀,同样让人们跟着一起觉得痛。
马克忍不住又问,“唉,她真是我们认识的fancy?”
这次,没人回答。
但,大家知道答案。
朝夕相处的几个月,她是怎样的人,他们清楚。可是,当她回到自己世界,戴上了厚实的面具,精致、美艳,受人膜拜,让人尖叫,只是她的性格反而模糊了。无形的线在操控她的手,她的脚,甚至她的眼神,让她冷漠而空洞。
她的双眼,像一扇门,隔开了现实和梦幻的而距离。
她高高在上,是女神。
他们抬头仰视,是她的仆人。
马克叹息,“我还是喜欢在这里的fancy,虽然很多时候,她把我逼得想跳楼。”
这里的她,更真实。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去了,大家默默在心里给他点赞。
让人又爱又恨的女子,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牵住不住她,只能跟着她一起狂奔。
“她还会回来么?”
这个问题,只有一个人能回答。所以,大家的目光都转移到尼尔斯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