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道,“通知飞行员,掉头往沙西丹相反的方向飞,务必要追上那辆汽车。”
众人都是一怔,没人行动。
尼尔斯用力拍了下桌子,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怀疑我的能力,何必请我帮忙?”
见他动怒,内森立即下令,毫不犹豫,“照办!”
命令传下去,一刻没有耽搁。
内森试探地问,“不先营救?a队命在旦夕。”
“擒贼先擒王。”
“什么意思?”
尼尔斯深吸了口气,恢复到一贯的冷静,解释道,“第一辆车,祖孙三代,这是一个烟雾弹。他们牺牲自己,为的是掩护后面一辆车。根据人的心理,士兵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以为误杀三个无辜的人,必然心存愧疚。所以,当第二辆车过来的时候,出于这份愧疚,一定不会再贸然开枪。第一辆和第二辆车相隔的时间只有五分钟,正常人很难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精神上没有调整,行为上就跟着出现疏漏。我推测,第二辆车里,百分之五十藏着一个极其重要的人。”
“你怎么知道是人?不是东西?”
“因为这辆车是从沙西丹的方向开来,而你们又在沙西丹挨家挨户地搜寻抵抗组织。”
对尼尔斯来说,事情很明了,但对其他人来说,如同迷雾缠身。
内森嘴里不说,心里仍然怀疑。
该分析的都分析了,接下来就静观其变。他走到窗前,掏口袋想摸烟,却发现裤袋里空空如也。
“有烟么?”
内森只有雪茄,尼尔斯抽不惯。
于是,只能忍着。
一分一秒都走得缓慢而艰巨,尼尔斯是他们中间最沉得住气的,至少他的焦虑不表达在脸上。
内森问,“小老弟,是什么让你插手?”
尼尔斯想也不想,道,“友情。”
内森一怔,顿时哈哈地笑了起来,“没想到我在你心里分量这么重。”
尼尔斯没反驳。这么做,他图的是什么,谁也不用给交代,自己明白就行。
内森不动声色地打量他,有些话他没说穿,但并不代表他不知道。今天跟着他们部队同去的,还有那个叫樊希的姑娘。
等了半个多小时,内森的下属带来了前线的反馈。
汽车找到了,被空军截阻,和尼尔斯推断的一字不差,后备箱里果然藏着一个人。是个年轻人。
内森一拍大腿,指着尼尔斯道,“你神了。”
下属问,“飞行员请示,下一步计划。”
所有目光又集中在尼尔斯身上。
“带到a小队的区域,要求对方立即停火,交换人质。”
内森问,“好不容易捉到,你打算就这么放了他?”
尼尔斯不答反问,“不然呢?”
内森无话可说。
a小队被俘虏,伤亡暂时无法估计,以他们的智商确实想不出第二个既不折损一兵一卒又能救他们于水火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