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克伸手去抢他的羊肉夹馍,“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你吃我的喝我的,给点消息。”
他抬头,“你喜欢她?”
“这么有性格的女人,这世上都找不到几个,有什么理由不喜欢?”弗朗克停顿了下,道,“难道你不喜欢?”
尼尔斯嗯了声。
“嗯什么嗯,你快说。”
“你去问她不是更好?我对她没兴趣的。”
这句话说出后,脑中便浮现出樊希似笑非笑的脸,在那里说,骗人。
塞了两个夹馍下去后,尼尔斯饱了,站起来,道,“谢谢。”
弗兰克叫住他,“哎,你去哪里?”
“回去工作。”
“工什么作。现在休息时间。”
尼尔斯回头,“那你说干什么?”
弗朗克晃了晃手中的碟片,道,“当然是看片子!”
怕他想拒绝,他忙又加了一句,“领衔主演,樊希。”
☆、29|907|
尼尔斯犯了个错,他不该看那部电影的,现在闭上眼睛,都是樊希的影子。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妖娆、性感、成熟、挑衅、随意、慵懒,这么多生动的神态,她都可以随手拈来,因为她就是个演员!对她来说,这个世界在她脚下踩着,她的脸是她的面具;她的身体,是她的道具,她说每一句话都是一句台词,每一个表情都是一个角色,每一个有她的地方都是一台戏。
无法否认,她是个出色的表演家。当他看见屏幕上的她,不,确切的说,是她演的那个角色,被男主角压住,扯开衣服,强行亲热的时候,他的那个部位竟然硬了。他看到压在她身上的不是男演员,而是自己,他想起了那一天……
看完电影后,他失眠了,睡不着、也写不进程序。
这女人是妖,魅惑人心的妖孽,专往心里钻。
驻扎在阿富汗的日子危险却也无聊,平时没有娱乐,一听到要为尼尔斯开个生日派对,大家都来劲。其实,尼尔斯也明白,这些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借着庆生的名头,想小小地热闹一把,放松下心情。所以,他拒绝不了。
除了执勤的岗哨,和有任务在身的人,其余的都在餐厅集合。餐厅稍微布置了下,桌上放着啤酒、香烟、零食,合着背景音乐……那是难得的闹腾。
在大家的哄闹下,尼尔斯不得不换上阿富汗男人的衣服,头上还带着一顶西瓜帽,看起来还真像是那么一回事。衣服是v字领的,绷在他身上显得有些紧,让他的胸肌若隐若现,莫名性感。
尼尔斯不想扫兴,所以配合大家闹了一会儿,平易敬人的上司,总是特别有人缘。所以在这里,谁都愿意买他的账。
樊希靠着墙,远远看着,不知怎么的,脑中突然勾画出,在女儿国里被剥了袈裟,被迫当驸马的唐僧。
这画风实在太诡异,一个没忍住,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身边的男人忍不住,问了句,“笑什么?”
“只能意会。”脑补这种事,还真言传不了。
厨房专门烤了蛋糕,没有足够的蜡烛,便用一支代替。三十三岁,正是一个男人如狼似虎的年龄,樊希不信关在这男人营里,他没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