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而那时候没什么勇气送出去,更是觉着自己文笔实在不好,写了又撕,撕了又写,一张满意的都没有,这才没有留下什么把柄。
林瀚文眯着眼睛看着他的表情,心里就了然了一切。
“说,你那些情书都是给谁写的!”他一脚踩在顾云城的两腿之间的凳子上,下意识严肃的审问。
刚一问出口,又意识到自己实在有些太斤斤计较了,立马添了点笑模样,连哄带骗的说:“哎呀,都是陈年旧事了,说出来当个乐嘛,难道我还会吃那些干醋不成?”
第131章贪图美色
顾云城懵懵的微微点头,心道:文文你现在正在吃醋,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我又不瞎。
“咳,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人,很多年,都没有旁人,写是写过的,写过就要承认,后来不太满意,就给撕了。”
林瀚文想起顾云城第一次跟他说自己的白月光的时候,那种像看见神仙一样的神情,现在就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怎么样。
“那你给暮沉写信的时候,是满脑子都是他的脸吗?暮沉可是跳了两级的,他比你可小三岁,那时候你高二大概十七吧,暮沉那时候才十四岁,还是个小孩子呀,你对着他的脸,也下得去手吗?”
不知道怎么回事,经过林瀚文一形容,连顾云城自己都觉着自己当初仿佛是个老变态。
他想了想公司同事家那个来过他公司几次的十四岁的小男孩,生生嫩嫩的刚刚有一丁点少年模样,但明显还是个小孩子,然后整个人都不好了,脸上的表情又嫌弃又狰狞。
为什么,为什么他当初能干出那种丧尽天良的事情来?
人在青春期的时候,长相上有的人偏向成熟,有的人偏向稚嫩,十四岁的暮沉就属于稍微有点成熟那一挂。
因为家里喂养的好,个子长得很快,那时候就有一米七五了,脸也像个十五六岁的高中生,又何况那时候顾云城也只有十七岁而已,其实也没什么毛病。
又何况顾云城当时也只是暗恋而已,也不是丧心病狂的对人家孩子做了什么。
“我我不是贪恋那张脸,你知道的,是因为那件事情,我喜欢的其实一直都应该是你。”
林瀚文对这样诚恳的发言不为所动,他捏着粉红色的信封把玩着。
“可那时候,如果我不是派暮沉去救你,而是连发的话,你也会暗恋他吗?”
王连发的大饼子脸映衬在顾云城的脑海里,他猛然间浑身一抖,突然意识到自己果然是个肤浅的人。
要是王连发的话,他肯定会牢记这位兄弟的恩情,并且想办法回报,而不是当成白月光小神仙一样放在心尖子上这么些年。
这个问题让顾云城对自己的人品产生了怀疑,原来他是一个这么臭不要脸的颜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