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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页)

然而,这种军事行动,同时也是地地道道的孤注一掷式的赌命,在给他们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远比游牧渔猎和贸易大无数倍的危险。没有哪一个人能够在缺少其他人帮助的情况下,获取这些收益、抗拒这些风险;同样,没有了出色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这些游荡在山林草原上的人们,也无法想象怎样才能够得到那些巨大的财富与收益。

这种收益与风险,对于他们的关系实在太过重大。

因此,当他们接受了首领家族成为王族的神圣地位时,王族和支持自己的那些凶猛战士之间,就必定要有一个基于理性的现实主义加上某种程度民主主义的妥协性考虑,那就是,推举肩负部族国家生死存亡重任的权力继承者,必须将那些体弱多病者、胆小鬼、懒虫、酒鬼、笨蛋、贪心不足的守财奴、心术不正的坏蛋、不孚众望者和年幼者排除出去,只有那些智勇双全,富有生命力、才干和王者风度的人,或者简单说,就是那种众望所归的人,才有希望成为继承最高权力的候选人,通过众人公正而挑剔的审视目光后,被推举为王,成为他们新的领袖。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那些游牧渔猎部族国家的首领,许多人常被冠以“勇猛”、“贤明”之类美名,在漫长的时代里,受到族众的热烈爱戴,这就是原因所在。

从大名鼎鼎的匈奴首领冒顿时代,一直延续到努尔哈赤的后金汗国,这种氏族长会议、部族长会议、大人推举会议和成吉思汗之后蒙古帝国推举大汗的忽里台——呼拉尔泰——大会,直到努尔哈赤生前所定的八王议政、八贝勒推举汗王制度,全部贯穿着上述思想与原则。不但最高权力的传承需要靠这种会议推戴、认可,而且重大国是如战争与军事行动、大型宗教仪式、财富分配与赋税等等也要在这种会议上获得通过或决定。不幸的是,这种制度从来没有能够形成一种机制,以便防止不适当的欲望、野心和阴谋,防止滥用权力、武力乃至暴力等等。不论是中原帝制王朝,还是游牧渔猎部族国家,生活在中国境内的人们,谁也没有能够走出这最后一步,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遗产与剑(4)

但是,无论如何,在那几乎广大无边的山林草原上,没有人会愿意拿着自己与族人的生命,跟着一个不名誉的坏蛋或者没有本事的笨蛋去冒险。但凡出现此种情况,届时,这些部族国家便会飞快地滑向解体和衰败。我国历史上,那些迅猛崛起的游牧渔猎部族国家,流星般飞快地消失在历史夜空深处,盖源出于此。

只要能够不带偏见地仔细审视努尔哈赤死去前后的后金汗国形势,我们就会发现,这里发生的一切,和历史上所有游牧渔猎部族国家几乎一模一样。由此,我们也就会大体靠近皇太极继位的真实情形了。

在未来的岁月中,在关于大妃阿巴亥和她儿子多尔衮的故事里,我们将会知道,她的死是为情势所注定,很有可能与皇太极没有太多的牵连。将皇太极硬扯进去,想象出种种阴谋与毒计,其实是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之下的一种思维惯性所致,皇太极九泉之下有知,大约会深感委屈、郁闷。

事实上,努尔哈赤之所以幸运,之所以没有流星般消失在历史深处,大体上是由下列两个因素决定的:

其一,他死后的权力传承,基本上是在上述制度与原则的框架内正常进行的。因此,他的子孙中最为优秀的一个——皇太极被推戴成了后金汗国汗王。

其二,皇太极死后,努尔哈赤另外一个优秀儿子多尔衮,虽然改变了上述制度与原则的表面形式,却闪展腾挪、十分奇异地在一种特殊情形下贯彻了这些制度与原则,避免了大清国祸起萧墙、过早衰败的命运。

说来说去,努尔哈赤的幸运,的确与他拥有这样两个优秀的儿子——皇太极和多尔衮大有干系。

对于皇太极来说,事情可能就远没有此时说来这么轻松了。

女真人与历史上其他游牧渔猎部族,如契丹辽国和成吉思汗蒙古一样,在财产继承上实行一种很重要的“分家子与未分家子”制,其核心是“幼子守产”制度。根据这种“幼子守产”制度,成年后的儿子们应该立即分家出去,单独成家立业,而将年幼的儿子留在家中继承父母的遗产。这种制度和汉族文化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完全不同。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精通中国宫廷政治的学者、专家们,时常会把汉族人的思维定势硬安在别人头上,要不然就把财产上的继承制度和政治上的继承制度当成一回事儿,于是屡屡产生强烈的错觉,不是认为皇太极耍阴谋诡计,抢了他哥哥代善的班,就是说他一箭双雕,逼死大妃,夺了他弟弟多尔衮的权。

实际情况,很有可能什么都不是。

这种说法,说得好听一点,是一相情愿地忽略了一种异质文化中的根本制度和原则;说得若是难听一些的话,则大体可以这样形容,用汉民族政治文化中最肮脏的部分,去强奸了一种不同政治文化中最美好的成分。说来说去,都把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扔到了一边,那就是在游牧渔猎部族国家里,经济上的“幼子守产”制度和政治权力传承上的推举制度不是一回事儿,它们具有不同的性质与功能,是在不同领域里同时发生作用的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

因此,晚年努尔哈赤特别喜爱大妃乌拉纳喇·阿巴亥是事实;他特别喜爱大妃所生的三个“未分家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也是事实;他将自己亲自兼任旗主的两黄旗作为遗产留给了这三个“未分家子”还是事实;甚至他还像成吉思汗晚年考虑让“未分家子”——幼子拖雷继承汗位一样,考虑让自己的“未分家子”多尔衮继位,然后让长兄代善辅佐多尔衮,这同样可能是事实。

但所有这一切重要而明显的事实,全部都没有另外一个事实更简单、更明了、也更重要。那就是:努尔哈赤服从了他们文化中的根本制度与原则,在最高政治权力的传承上,制定并实施了基于八旗制度的后继汗王的推举制。根据这个制度,在当时的情形之下,汗王这个位置,不可能有虚岁十五岁实则差一个多月才满十四岁的多尔衮什么事儿。在经济上,按照“幼子守产”制度,他可以和一兄一弟继承努尔哈赤的两黄旗遗产,但在推举制之下,他若想在政治上发挥作用,那就只能在未来的岁月中,培养起足够的功业威望来才行。努尔哈赤死得太早,使十四岁的多尔衮没有来得及培养起足够的才能与威望,他需要假以时日,在皇太极当政的岁月里,实现这一点。

遗产与剑(5)

事实上,皇太极所面对的正是这种实行得相当彻底的推举制,他的胜出,正是这种制度的胜利。

公元1615年即大明万历四十三年,是后金汗国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个年份。这一年,努尔哈赤先是下令处死了他的嫡长子褚英,然后正式编定八旗制度,正式设置了听讼理政五位大臣。这五位帮助他治理国事的国务大臣,都是跟他一同起兵的老弟兄,可能和他还有过结义兄弟的说法。四年前,努尔哈赤的亲弟弟舒尔哈齐被幽禁并杀死后,同生共死打天下的人,只有这五个人资格最老,最为功勋卓著了。他们分别是何和礼、额亦都、扈尔汉、费英东和安费扬古。

在编定八旗时,完全贯穿了王族继承的血统主义原则。八旗旗主分配如下:努尔哈赤领两黄旗,代善领两红旗,努尔哈赤第五子莽古尔泰领正蓝旗,第八子皇太极领镶白旗,努尔哈赤的嫡长孙杜度领正白旗,努尔哈赤的侄子阿敏领镶蓝旗。那五位开国老臣可能比上述任何一位王族子弟的功劳都大,但他们全部与八旗旗主之位无关。我们知道,八旗制度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军事制度,而是将后金国的土地、人民、军队、财政、司法、民政等等全部一分为八,成为一旗之主,就意味着当上了后金国八分之一的主子。或者还可以这样说,后金汗国实际上已经被分成了八个小国,八旗旗主就是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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