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嘘!脖子以下不可说!
☆、抽屉里的照片
大年初一的早上,完成人生第一次的杨宇同学,躺在被子里,睡得很沉。即便是一大早就不停歇的鞭炮声,也没能把他吵醒。他的身上干干净净的,已经换了一身清爽的衣服。
昨夜,杨宇应该累坏了。本就等夏景云回家等到凌晨两点多,又是初尝这缠绵的滋味,再加上酒精上脑,待到第二回结束的时候,杨宇已经不省人事,累得昏睡过去。夏景云只好抱着人去浴室清理干净,再给杨宇换了衣服。
虽然夏景云入睡的晚,但毕竟是值惯夜班的人,又比一般人警觉的多。当远远的想起鞭炮声时,他就醒了过来。
夏景云睁着眼睛,侧身看着躺在身边的人,手臂被杨宇拿来当做枕头;一直枕着。
杨宇的滋味真的太美好了。
对于夏景云来说,不仅是和心爱的人相结合,在他心底深处,有一种多年的渴求一夜到达的舒畅感。只是这份舒畅——夏景云闭上眼微微甩了甩头,将那个身影从脑子里赶了出去。
杨宇这一觉,直接就睡到了中午。睁开眼的时候,夏景云已经起床了,正在厨房里做饭。
杨宇回想起自己昨晚做的事情,整个人都烫了起来。虽然昨晚喝了不少酒给自己壮胆,但很清醒做的每一件事情。夏景云拥吻自己时,手指在皮肤上的触觉;夏景云压在自己身上的重量;夏景云在自己体内释放的温度——这一切的一切,杨宇都记得清清楚楚。连自己说的那些话,对夏景云的那些邀请,杨宇害羞的把整个人都埋到了被子里。
“小懒虫起床吃饭了。”夏景云做完饭,进房看到的就是杨宇一副要把自己闷死在被子里的样子。
说好的出去玩,自然也是不了了之。但对于刚刚感受过与爱人相契合的人来说,又有什么会比两个人腻在一起耳鬓厮磨来得更舒适更欢心呢。更何况个中美妙,若是未曾尝过也就罢了,但凡尝过其中滋味,又哪里不想再多试几次。
所以这个年,除了夏景云值班的日子,两个人倒是都腻歪在家里的大床上,哪里都没有去。整理书房之类的杂事,也都推到了杨宇开学才进行。
临开学前,怕母亲回来看不到人会察觉出端倪,杨宇特意回家住了两天,果然遇上母亲大包小包的回来了。跟母亲说了继续住校的事情,傅玲自然不管儿子的这些小事,再说儿子愿意在学校用功,她也是乐见其成,所以随意听了几句就答应了,甚至心情不错的,给了杨宇一笔不菲的“住校费”。
高三的学生,一开学又是一番紧锣密鼓的考试。杨宇做卷子向来快,好不容易熬到可以交卷的时间,就匆匆出了考场,想早点回去给今天能准点下班的夏景云做点好吃的。
杨宇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回去的路上竟然还顺手救了个人——陆丰。
陆大少爷和杨宇一样,也是个提前交卷的主,不过他基本是会的填满,不会的空着,以往是在考场睡到交卷,今天为了赶几个狐朋狗友的局,也提前出来了。
既然是狐朋狗友,自然不是什么善茬。年轻人,总有些飘飘然的时候,觉得自己结交一些社会上的人,前呼后拥,就能在同龄人中称老大。
陆丰结交了不少的小混混,平时仗着陆少吃吃喝喝,也没少为陆丰造势。但人为利而来,为利而往,今天几个小混混为了点钱财就和陆丰翻了脸,把我们的陆少围在巷子里就是一顿打。
有钱人家的孩子,多多少少也学过一些防身术,可面对围殴,对方还有木棍、水管,陆丰也不是什么世外高人,自然是落了下风,被打得难以招架。
杨宇从超市买了菜出来,脑子里盘算着今晚要做的几道菜。他想抄个近路去坐车,就看到巷子里有同校人被打。
杨宇一个晃神,想起了自己和夏景云相遇的时候,自己也是这么狼狈,夏景云就好像是电影里的英雄从天而降,徒手救了自己。只是这人比自己惨一点,对方揍他还有工具。
看那人被人从背后一脚踹到地上,金属水管狠狠打到背上,杨宇觉得不管好像又看不过去。他大吼一声“住手!”
可他杨宇可不是警察,那些小混混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丝毫没放慢揍人的速度。杨宇只能把手里的菜放在路边,跑进巷子里,用力掀开几个打人者,也加入了战局。
被打的人趁着这个间隙站了起来。
“竟然是你!”杨宇一个回头,看到自己救的人竟然是陆丰,心中隐约有一丝后悔,但既然加入了战局,又哪里是这么容易脱身的。
杨宇心里自然是讨厌陆丰的,自己现在在学校被人孤立、遭人白眼,陆丰可谓功不可没。但讨厌归讨厌,杨宇还是下意识的用手臂挡住了几下冲着陆丰脑袋挥过去的棒子,否则,陆丰就要脑袋开花了。
看准一个空档,杨宇一脚踹开眼前的小混混,拉着陆丰就跑。小混混人多势众,两人没再往小巷里跑。杨宇拖着陆丰,干脆跑到了人流密集的大路上,一个拐弯,跑进了附近的一个商场里。
小混混们拿着木棍铁管,自然是不敢进满是监控的商场。杨宇带着陆丰穿过商场,从另一个门顺利出去了。
确定不会有人追上来,杨宇才想起来自己还拉着陆丰,而自己买的菜丢了。
少年之间的关系总是十分微妙的。陆丰为了一个女孩子的爱慕,可以把杨宇当成死敌,对其进行各种报复和攻击。可当自己真的和心爱的女生在一起之后,再看到被自己害得被人嘲讽孤立的杨宇时,陆丰心里不是没有愧疚的。毕竟,说到底,杨宇自己从来没做过什么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