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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姓氏笔划(1)

(一)  他姓金,是一个极其乐观、开朗、讨人喜欢的年轻人。  有人说,他的笑容就像阳春冰雪上的阳光,谁碰到了他,都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魅力融化。  女人这样说,男人也这样说;妓女这样说,小偷也这样说。  能够被妓女和小偷如此评价,恐怕不容易吧。  因为他高兴起来了,便会去妓院高歌豪饮,虽然他经常是一个穷光蛋,可他一有钱,就立即拉朋友把钱花光。那速度比他拔刀还快!  他拔刀的速度已经很快了——  至少在我们捕快这一行里,他拔刀的速度不是数一,也得数二。反正没人见过比他更快的。  他姓金,这个姓并不怎么好,我的意思是请联想一下:  姓金的出过什么有名的大人物吗?好象是空白……  相反,一提到金字,绝大多数人都会眼睛发亮,他们立即联想到黄金、金银首饰、金锭金叶子金条金元宝,或者金榜题名。最浪漫的人也不过想到天边朝霞的万道金光。  为什么偏偏得形容为金光呢?  可见人们内心之贪婪俗气。  说远了,我的意思是,姓氏跟现实根本不是一回事。  就像姓金的,身上多半没几两金,还都是小人物。  当然了,做一个快乐的小人物,呼朋唤友,逍遥买醉,千金散尽——假如偶尔真有千金的话,也没什么不好。  所以,小人物根本不需要讲他的名字。  说了别人也记不住。  他就叫小金,或者金捕头,若直接喊他兄弟,他也会哈哈一笑答应。  他的笑容很有魅力。  他很帅。  他的朋友三教九流,甚至还有妓女、小偷、儿童、老妪。  三十年前,他就是这样一个单纯、快乐、刀法快如闪电的年轻人!  他乐于为人拔刀。  他愿意为儿童、老妪、白痴拔刀,如果谁欺负了这些弱者。  他也愿意为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和我拔刀。  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都是他衙门内的同事,都是捕快,武功稀松平常,简直臭不可闻。  可谁让他们都算是他的兄弟呢?  我也是他的兄弟。  我也是小人物。  可若论刀法,捕快这行里,惟有我能同他相提并论——  不同的是,他的刀极快,我的刀很慢。  岂止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根本不拔刀。  (二)  那一年初秋,大地萧瑟。  天下大旱,遍地蝗灾。  到处都是流民,聚众结伙,打家劫舍。  山林呼啸,风声鹤唳。  每天带着几名兄弟在县城狭窄的街道上巡视时,我都觉得肩上的压力陡增,不由暗中攥紧腰间的刀鞘。  我姓刘,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捕头。  我是个单身老男人。相貌稳重,三十多岁的年纪,若到了妓院,准被鸨母判断为四十多,当然不为办案,我才不涉足那种地方。  俸银少得可怜,我自己都不够花,再说若有结余,我宁愿拿来接济家境困难的兄弟。  我的姓也很普通——  刘这个姓,出过一些大名鼎鼎的人物,不过都是些狡猾阴险、野心勃勃的无赖。  比如汉高祖刘邦,就是个大无赖。他年轻时好喝酒,又没钱,便跑到隔壁王老太和武大娘的酒铺赖酒喝,喝完了不愿付帐,就倒在地上装醉,可眼睛还色迷迷地盯着武大娘。后来有一次,他喝醉跑出去,正碰上秦始皇出巡,他瞧了大发议论:“啊,大丈夫当如此!”于是就野心发作,开始拉班子找人归附,做起了小首领。  刘邦首领渐渐做大,跟项羽打仗争天下。项羽捉了刘邦的老爹,隔着战壕恫吓说:“不投降,我烹杀你爹!”岂料刘邦笑道:“项羽啊,我们曾结拜兄弟,我爹就是你爹,如果一定要烹杀你爹,就也分我一杯羹吧。” 项羽给这无赖搞得没办法。结果还是被刘邦打败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姓氏笔划(2)

还有卖草鞋的刘备,为了拉山头立门派,非得篡改族谱,称自己是汉室宗亲。后来刘备与曹操打仗,部下赵子龙千辛万苦帮他救出儿子阿斗,他却把阿斗往草丛里一扔——假装要杀死阿斗,说:“竖子,险些害我折损一员大将!”骗得一大堆部下从此对他死心塌地。  ……  但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捕头。  如果说这个姓给了我什么,也就是性格内向吧。  刘,立刀刘,姓氏笔划中有刀。  是的,我使刀。  这没什么稀奇,捕快都使刀,我十八岁进衙门,上司就发给我了一柄刀。  普普通通的朴刀。  我却喜欢刀。  没事的时候,我就一个人盯着刀琢磨:若抓到了哪个江洋大盗,他想向我行贿——假如他恰好使刀,刀法也不错的话,我就会拒绝他的银两,向他讨教几招。  就这样,二十多岁的时候,我的刀法已颇为出名了。  年轻人的血热,刀通常也快。  我那时的快刀,虽比不上后来小金的,也算得上泼水不入。  二十一岁时,我赴山西公干,凭着一柄快刀翻飞,擒住了太行山十八大盗。那一役使我名声大振,回京师不久就被提升为捕头。  是长安城最年轻的捕头。  二十三岁,我在长安西市路见不平,拔刀又斗败了“六合剑”仇琅琊,那可是长安城最有名的剑客之一,但第二天我就丢了捕头职位,沦为小捕快。  ——因为仇琅琊是德王府的教师爷。  没有一个捕头该去惹这样的对头。  ——有时候人跟人比的根本不是刀快剑快,而是别的。  花好长时间,我才醒悟这个道理。  又花了三年,我才重新做回捕头。  这时候,我的刀已经很慢了,通常情况下,我都懒得拔刀。  是啊,做一个捕头,需要拔刀的情形确实不多。你把脸一板,百姓客商小贩通常怕你,地痞泼皮也得给你面子;捉拿小偷盗贼,督促手下的弟兄们去办,就像上司督促我一样。实在不行就悬赏,总有人为赏银出卖同伙;至于有权有势的家伙,在他们面前更不能随便拔刀。  所以,我变了。  我的口诀是一慢二看三放过——在能放过的时候。  奇怪的是,我越不爱拔刀,治下的百姓和同衙的弟兄们反而越敬畏我。  等到认识小金,我愈发觉得我的刀慢得有理,符合我这人的性格。  立刀刘——什么意思?就是把刀藏在身上嘛。  小金的性格放肆,刀法也放肆,快如泼风,就像他的人一样。  我记得第一次看他使刀,是在一片夕阳下,对方是一批持械劫道的无赖。小金这个人,出刀根本不看对手,只一昧快攻,仿佛不把刀使快,他的手就不爽,心里也不痛快。  那帮家伙当然不是小金对手,片刻后便大呼小金是“好汉”。  其实小金根本没必要出手,他们双方打完,我慢慢踱上,无赖中有人认出我是刘捕头,顿时害怕得筛抖起来,要请我和小金喝酒。  小金反而笑了,说喝酒很好啊,喝了酒你们就不抖,大家可以再打一次。  我抱着刀,一言不发。我慢慢地看,决定把这些毛贼先放过。  有一回同事们喝酒,桌上有人喝高了壮起胆问:“刘捕头啊,你的刀法可有名称?”  那天我喝得也有些高,便回答他:“抽刀断水——”  不错,刀再快,刀法再好,也断不了水。  所以你抽刀断水之前,就得想清楚,这一刀果真能把水断了?  退一万步讲,果真要断水,也得把刀慢慢地落下,那简直不是断,而是挡——落得慢了,姑且还能挡一挡。这刀法好无奈,可再退一万步说,人生在世,不也是这般无奈吗?  所以,慢刀如此。  我当然不会把这番道理在酒桌上全讲出来。可同事又问了,涎着脸:“刘捕头,你再给小金的快刀取一名称,可好?”   。。

姓氏笔划(3)

同事之间嘛,必要时得开开玩笑,于是我就开玩笑:  “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尽!”  我记得他夕阳下那阵阵金光闪耀的刀风。  千金散尽,用来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  可千金散尽还复来——招法中也隐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这点,才是我慧眼识货的本事。  可惜,满桌皆醉,没有谁听出我这两句话的深意!  ——有时候我一个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还是慢刀好?  究竟小金的“千金散尽”厉害,还是我的“抽刀断水”略胜一筹?  ——没有答案。  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长他十岁,彼此又是兄弟,当时我想,我们不会拔刀相向,也就没有机会比试一场,反正各人乐得其所吧。  咳,说远了。说到底,我们两个是连名字都不被人记住的捕头,我们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  ……  天下还有更厉害的刀……  ……  不仅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万把刀!  一门刀!  那时候,我已从京师调赴了小小的县城,时间一晃,不知不觉已在小县城里干了三年。  县城很普通平凡,离京师也就几百里。  然而那境内藏着天下最可怕的刀。  我是慕名而去的。  不要忘了我姓刘,立刀刘,我姓氏里流淌着刀的血液!  我渴望见识一下最可怕的刀法。  但三年过去,我才发现仅凭我一个人,根本见不着。  因为在对方核心的刀法外围,还有许许多多的刀护卫着。与对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马、屎坨子完全是窝囊废。  好汉难挡众拳,个人难敌江湖啊!  于是我想到了小金——  以小金的脾气,不管是捕头还是捕快都干不长。我派人打听,果然得知没有我的庇护,小金在京师混不下去,沦为闲人。我便写信去,请小金来帮我。  我告诉他,就像原来一样,我做正捕头,他做副捕头。  因为,我们是兄弟!  小金来到县城那天,满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红了。  街红,人红,风也红。  我抱着刀,慢慢站在衙门口看他过来,不由暗暗心惊:难道召来小金真是一个错误,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小金却满不在乎,远远一笑:“兄弟,我来了!”  “各位,见过金捕头。”  我不动声色,朝身旁的大狗、二马、葫芦和屎坨子等人吩咐。  屎坨子赶紧按我事先叮嘱,捧上了一柄带鞘朴刀。  “这是衙门里找到最快的一把刀,比刘捕头使的都强!”屎坨子奉承道。  小金哈哈一笑:“我大哥的刀,根本不出鞘,要他拔刀比脱裤子都难。”  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等都一阵爆笑,觉得小金风趣可爱。小金和他们顿时混了个自来熟。  “大哥,我从京师来,就拿这把刀来招待我?”小金又朝我笑。  “不,弟兄们商量好了,晚上去牡丹坊给金捕头接风!”大狗说。  “这才是好兄弟!”小金笑道。  牡丹坊,是城里最好的妓院。  大唐治下,不能没有捕快,同样也不能没有妓院。  待吃完,喝完,玩完,第二天见过县太爷,小金就做起了金捕头。  两个捕头,两把刀。  要面对千把万把刀。  那些刀,合成一门,令天下捕快闻风丧胆!  ——“飞刀门”。  我转身望去,晚风呜咽中,天边残阳似血,殷如刀割。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人性温暖和大屠杀(1)

(一)  八月十四。  牡丹坊,漆黑一片。  八月十五前一夜,本来是妓院张灯结彩大宴宾客的好时辰,羁留客旅、归家无望的商人们,很愿意来此拥香揽玉,在笙歌美酒中,忘掉天涯断肠的缕缕乡愁。  假如有一名客人那晚到了牡丹坊,在临死之前,他脑海里大概会掠过如下场景:  ——言笑晏晏,鸨母迎在门口热情召唤。  ——龟奴们捧出桂花美酒,门帘后妓女们的环佩轻响。  ——几案上摆满佳肴果品,糕点、兰瓜、玉柚、西域的玛瑙夜光杯。  ——水袖轻拂,灯影中妓女盈盈起舞。琵琶声脆,箫乐妙曼,乐工们挂满微笑,也竭力让客人们一欢。  酒过数巡,乐到酣处,猛然间马蹄声骤,地动山摇。  来马虽然只是十余匹,可却似一道风暴,犹如百匹、千匹!  门“轰”地被撞开,几道黑影撞入,席间一片惊炸尖叫。  接着是一阵可怕的撕裂声来自窗外和撞开的门外。  灯笼烛火悉数被扑灭!  ——死寂!  然后……  对这名客人来说,没有然后了……因为他的胸膛已经被撕裂!  寂静只持续了片刻。  ……  然后——“扑”地一声,一枝火折子被擦亮!  每双随光亮睁开的眼睛,都被屋里瞬间呈现的惨状所震撼:  所有的妓女、龟奴、鸨母、客人均已是开肠破肚或肝脑涂地!每具尸体都被数枝漆黑的短标枪钉在地上!  那标枪,熟铁铸造,打磨锋利,带着一绺黑缨。  简直不敢想像,需要何等的膂力,才能将它掷入人的体内?  何况不止一枝,屋子里密密麻麻,像刺猬般插了近百枝。连灯笼、烛台、盘盏无一不被剖成两半。  如果凑近看,可以发现标枪上铸有浑黑的徽记:一只狰狞的黑鹰。  但旁人不会看到——因为不相干的人全都死了!  屋里只有三个活人:  两个黑衣人,提着单刀,像雕塑般凝固着。  其中一个咬牙拄刀,大腿被标枪穿透,人在低沉喘息。  另一个则颤抖着捏住火折,朝屋中望去——  几案旁,端坐着一位灰袍老者,赤着手,胸膛处鲜血凝结,显然是重伤多时。在老者身前,有两名黑衣部下正跪着,怒目瞪圆。细看两人均身中数枪,不屈而死。显然刚才为老者挡住了风暴般的袭击!  ——四个黑衣人,簇拥着老者刚刚逃到此地,屋外疯狂的袭击便紧接而至。  他们是谁?究竟什么样的对手要如此舍命追杀?  “帮主,你老人家可安好?”那名拿火折子的部属颤声问道。  老者冷笑一声:“把灯点上!”  “帮主,不妥。”另一名部属紧张地劝道。  “嘿,八月十四,月圆前夜,飞鹰营的龟孙子想取老夫的性命,咱们便在此迎战!”  老者不动声色,他对满屋的血泊视若无睹。  仿佛血腥味愈浓,他身上的豪气愈盛。  “拿酒来!”他低喝一声。  (二)  灯点燃了,精致的灯盏虽然被剖为两半,但灯油还剩,灯芯仍残。  灯火摇曳,估计能支撑片刻吧,但片刻已够。  从进门、被袭到死里逃生,不也就顷刻之间,快得如眨了眨眼吗?  所以,残灯足矣。  酒也倒上了,在狼藉的尸首堆中,居然捡出了一只完好的夜光杯,它落在一名脑浆白花花淌出的妓女怀里。还有名死去的龟奴抱着一缶葡萄酒,缶虽碎,可缶底的酒倘能饮。  于是,一杯葡萄美酒,殷红荡漾——简直像变出的魔术!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是大唐诗人王翰的名作《凉州词》,诗意苍凉。   txt小说上传分享

人性温暖和大屠杀(2)

人生难求一醉,笑看沙场生死!  几案上酒红,四周的鲜血也红。  老者凝视着酒杯,却没举杯一饮。  老者伤势极重,连举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两名黑衣部属横着单刀,守在帮主左右。  那枝标枪仍插在其中一人的大腿上。两人怒目朝外,也不去饮酒。  不需饮酒,他们已有酒意!  对壮士来说,酒能催胆。恶向胆边生,便能生出无穷杀意,以一敌十!  可他俩本来就是死士,甫然遭袭,同门弟兄的死,早已使他俩悲愤填膺,怀有必死之心。  所以,不需饮酒,他俩已满身酒意、杀意、死意!  ——主仆三人,还能够活下去吗?  ——答案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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