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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别担心。大部分时间我都会待在外面的。”

斐南狄兹摆出一副屋主的架子到处审视,然后嫌恶地摇摇头。“你房间还真有房间样,老兄。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这地方让我想到棺材。就是那种专门装流浪汉的松木箱子。”

我说:“我的室内设计师去度假了。我们打算把墙壁漆成知更鸟蛋壳的那种蓝,可是不确定这颜色跟厨房的瓷砖配不配。所以我们决定再考虑一下再动手。”

“枉费你还是个聪明的大学生。你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呀?”

“没什么不对啊。只是手头很紧。最近市场不怎么景气嘛。”

“需要钱就该去工作赚钱哪。我只看到你屁股一天到晚黏在地上,跟动物园的黑猩猩没两样,你懂我意思吧?要是没工作,当然付不出房租。”

“我是有工作啊。我跟大家一样,每天早上起床,然后看看自己是不是又可以再撑一天。这可是全职的工作。没午休、没周休、没加班费也没休假。请注意喔,我没有在抱怨,但薪水还真少呢。”

“你听起来真像个瘪三。聪明的大学生倒成了瘪三。”

“你是不该高估大学生的。根本就没那么了不起。”

“要我是你,我会去看医生,”斐南狄兹说,突然流露出些许同情。“我说啊,你看看你这个样子。有够凄惨啊,老兄。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一把骨头。”

“我在节食。一天两颗蛋是很难让人看起来有什么好脸色的。”

“我不懂,”斐南狄兹说,陷入自己的思绪里。“有时候大伙好像全都疯了一样。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一定是他们射进太空里的那些玩意儿搞出来的啦。那什么乱七八糟的鬼东西,什么卫星火箭的。把人给送到月亮上头,一定会出事的嘛。你懂我意思吧?就是那个玩意儿让大伙做出阿里不达的事。你可别以为胡搞到天上去还能没事。”

他把拿在左手的“每日新闻”摊开来给我看头版。这就是证据,最后一个证据。起先我还没弄清楚,但后来明白是因为那张空拍的群众照片。照片里头有几十万人,一个由人体聚在一起形成的庞大团块,我从来没有在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间看到这么多的人体。乌兹塔克。那跟我的遭遇实在没什么关连,我也实在不知道该作何感想。虽然那些人和我年纪相仿,但我觉得自己跟他们毫不相干,他们根本就像是站在另一个星球上的人。

斐南狄兹离开了。我在原处待了几分钟,然后爬下床穿上衣服。没多久就整装完毕。我把一些零星物品装入背包里,把竖笛盒夹在腋下,然后走出大门。那是一九六九年八月下旬。记得那天上午阳光耀眼,有微风掠过河面。我转身向南,停了一会,然后迈出一步。然后又迈出一步。我就这样开始沿着街道往下走,再也没有回头。

月宫 2(1)

从这开始,故事愈来愈复杂。我是可以写下自己的遭遇,但无论写得多精确多完整,在这个我试图叙述的故事里仍只是部分而已。其他人陆续牵扯进来,到最后他们和我在自己遭遇中所扮演的角色一样重要。我在想吴凯蒂、在想济马、想那时候仍然陌生的人。比方说,很后来才知道到我公寓来敲门的那个人原来就是凯蒂。她对我在星期天早餐哗众取宠的表演觉得不对劲,她也没坐着干著急,反倒决定直接到我住的地方去确认我是否无恙。难的是找出地址。她第二天就开始翻电话簿,但既然我没电话,我名字当然也没列在上头。这只让她更担心。她记得我一直在找的人叫济马,于是开始查起他的电话──心里明白济马也许是全纽约市惟一一个能告诉她我住在哪里的人。很不巧,济马一直到八月下旬才搬到新公寓去,那已经是十还是十二天后的事。大约在她努力从询问处取得济马电话的时候,我正把蛋掉在地板上。(我们比对整个时间线,厘清每个阶段的行动,连几点几分都推算出来。)她立刻打电话给济马,但对方占线。然后花了好几分钟才接通,但我那时已经坐在“月宫”里,在食物面前崩溃瓦解。后来她搭地铁到上西区。可是这一趟拖了一个多钟头,等她到达我公寓时已经太晚。我陷入沈思,没去应门。她告诉我她在门外等了五到十分钟,听到我在里头自言自语(她觉得很含糊,听不清楚我在说什么),接着,非常突然地,我好像就唱起歌来——疯疯癫癫又荒腔走板的唱法,她说──但我自己完全不记得那件事。她再敲一次门,我却还是赖在原地不动。她不想让自己变成讨厌鬼,最后只好放弃离开。

这就是凯蒂给我的说法。刚开始听起来满真的,但后来一开始想,她的故事就愈来愈没说服力。“我还是不懂妳干嘛过来,”我说:“我们就见过那么一次面,我当时对妳来说不可能有多重要吧。妳干嘛要为个不认识的人费那么大的工夫?”

凯蒂将视线从我身上移开看着地板。“因为你是我哥哥啊。”她轻声说道。

“那只是笑话而已。没有人会为个玩笑自找麻烦。”

“对,我想也是,”她说,微微耸肩。我还以为她会继续说下去,但几秒钟过去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呃?”我说:“那妳干嘛这么做?”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下,然后又盯着地板看。“因为我以为你会有危险,”她说。“我以为你会有危险,我这辈子还没为谁这么难过。”

她隔天又去,不过我那时已经离开。当时门没关上,她推开门跨过门坎时,发现斐南狄兹在房里头乱转,一边气冲冲地把我的东西塞进垃圾袋里,一边低声地咒骂。根据凯蒂形容,他活像在清理一个死人的房间,一个刚死于瘟疫的人:一副非常厌恶的样子,慌慌张张地走来走去,因为怕我的东西会传染疾病给他,所以他连碰都不想碰。她问斐南狄兹知不知道我去哪,但他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他说我是个发神经的混蛋小瘪三,要是他知道个什么鬼,就是我大概爬到哪里去找洞等死了。说到这,凯蒂已经离开,回到楼下街上,然后在路上找到的第一个公共电话亭打电话给济马。他的新公寓位于西村的银行街,但一听到凯蒂所说的话,他立刻丢下手边的事赶来跟她碰面。那就是我后来得救的原因:因为他们俩出去找我。当然我那时没意识到这点,但现在知道了,一想起过去那段日子就忍不住涌起对朋友的想念。我已经纵身跳下悬崖,结果就在快要跌到谷底之际,离奇的事发生了:我知道还有人爱我。像那样被爱着,让一切都改观。虽然那并没有减少坠落的恐怖感,却赋予那份恐怖感全新的观点。我已经一跃而下,然后就在最后的关头,有个东西伸出援手在半空抓住我。我将那个东西定义成爱。那是惟一能阻止一个人坠落的东西,那是惟一能推翻地心引力定律的东西。

我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离开住处的第一天早上,我只是迈开步伐,任凭自己的脚步带领方向。真要说有什么念头,那就是让机缘决定未来的遭遇,循着莽撞冲动与无常世事的路径。第一步踏向南方,所以继续往南走,经过一两个街区后了解到我反正至少得先离开自己住的小区。请注意自尊是怎样动摇我疏远自身苦难、自尊和羞耻心的决心。有部分的我对自己的自甘堕落感到毛骨悚然,而我也不想冒着碰见熟人的危险。往北走表示会经过晨侧山庄,那里的街道到处都是熟悉的脸孔。不是遇到朋友,就是会碰到一眼能认出我的人──“西端酒吧”的常客、同学、以前的教授。我没那个勇气去承受他们的目光、他们的凝视、他们大惑不解的再看一眼。更糟的是一想到要跟他们说话,我就觉得怕。

月宫 2(2)

我继续朝南行走,在往后流落街头的日子里再也没落脚于百老汇。口袋中大概有十六七块钱、一把刀子、一枝原子笔;背包里头装了一件毛衣、一件皮夹克、一支牙刷、一把剃刀、三片新刀片、一双备用的袜子、内衣还有一本绿色的小记事本,线圈里插着一枝铅笔。朝圣之旅不到一个钟头,我已经走到哥伦布圆环北边,这时不可能的事发生了。当时站在钟表修理铺前面,研究着橱窗里某支古老定时器的机械装置,我突然往下看到脚边有张十元钞票。由于太过惊讶,一时竟不知该作何反应。我的心情已经一片混乱,我直接的想法并不认为这只是运气,反而要自己相信是发生了件意义深远的事:一桩宗教事件、一项千真万确的奇迹。我弯下腰捡起钱,确定那是真钞后高兴得直发抖。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告诉自己,船到桥头一定直。我停都没停、想都没想就走进一家希腊咖啡店,点了一客农夫早餐:葡萄柚汁、煎饼、火腿蛋、咖啡──全套的早餐。我甚至在饭后买了一包烟,待在柜台喝了杯咖啡。我被一种难以控制的幸福快乐所攫获,找到一份对这世界的新爱。餐厅里头的一切看起来都棒透了:冒着蒸汽的咖啡壶、高脚椅和四片式烤面包机、银色的奶昔机、堆在玻璃柜里的新鲜松饼。我觉得自己好像就要重生,好像即将发现新大陆。抽着第二包骆驼牌香烟,看着柜台服务生忙里忙外,然后把注意力转移到那个头戴红色假发、懒懒散散的女侍身上。他们两个都具有难以言喻的深刻意义。我想告诉他们对我的意义有多重大,却难以启齿。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我只是沈浸在自己的愉悦中倾听自己的思想。我心里翻来覆去瞎扯个没完,狂热思绪混乱喧哗不停。后来烟抽到只剩烟蒂,我收拾力气,继续走下去。

到了下午,天气变得窒闷。我不知该拿自己怎么办,干脆走到四十二街靠近时代广场的三片轮放电影院去。里面的空调引诱着我,我摸黑踏入电影院,连入口处的电影广告牌都懒得看。反正只要九十七分钱,什么玩意我都愿意坐着看完。我坐在楼上的吸烟区,看头两部片子的时候,慢慢地把十还是十二支骆驼烟抽掉,而电影的名字现在已经忘了。电影院是那种建于经济大恐慌时期、华丽俗气的梦幻宫殿:大厅悬挂水晶灯、大理石砌的楼梯、墙上是洛可可式的装饰。与其说它是电影院,倒不如说是神坛,一座为纪念虚幻荣耀而建造的殿堂。那天的室外气温好像让全纽约被遗弃的人都聚集到这个地方来。这里有醉鬼和毒虫、脸上长癣的、喃喃自语又跟银幕上演员抬杠的、打鼾放屁的、尿在裤子里头的。一组接待员拿着手电筒在走道上巡逻,查看是否有人睡着。噪音可以容忍,但在电影院里头失去意识显然是违法的行为。每当接待员发现有人睡着时,他会用手电筒直接照在对方脸上叫他睁开眼睛。要是没回应,接待员就走到座位上把他摇醒。不听话的就会被轰出去,大吼大叫的声音和激烈的抗议时有所闻。整个下午,类似的情形不下半打。我很久之后才想到,接待员大概是在找死尸吧。

我不为所动。我很冷静、我很镇定、我很满意。想到踏出电影院后,等待我的是难以预料的未来,我异常坚定地把握现在。接着,第三部影片开始放映,心中防线突然开始动摇。那部片是《环游世界八十天》,十一年前我跟维克托舅舅在芝加哥一起看的电影。本以为自己会很高兴再看一遍,而在影片刚开始时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在对的日子里坐在这个地方──看这部片子,这部世上独一无二的片子。好像命运仍在眷顾我,好像我的人生仍然受到善意的保护。但没过多久,我发现自己眼中蓄满奇异的泪水。当菲利斯·佛格和万事通慌忙爬进热气球时(大概是片子的前半小时),泪腺终于溃决,我感到带着咸味的滚烫泪水流下脸颊。童年千般伤痛回头狂啸,我却无力抵挡。我想,如果维克托舅舅看到我,他也会崩溃,也会打从心底厌恶我。我把自己变成废物,变成一头栽进地狱的死人。戴维·尼文和坎丁福拉斯从热气球篮往外凝视,飘过苍翠繁茂的法国乡野,我却跟一堆醉鬼身陷漆黑,为自己的悲惨人生呜咽落泪,直到无法呼吸。我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向通往出口的楼梯。外头才刚刚傍晚,明亮的光线向我袭来,突如其来的温暖将我包围。这是报应,我告诉自己。我让自己变成一无是处的废物,如今活该这样过下去。

。。

月宫 2(3)

接下来几天都是同样的情形。心情急遽变化,从高峰跌落谷底,在欣喜和绝望之间反复,心智在旅程中遍体鳞伤。几乎什么事都可以触发转变──冷不防地忆及过往、陌生人的偶然微笑、任何时候光线落在人行道上的样貌。虽然努力要在心中达到某种平衡却没有办法:全是无常、骚乱难抑的念头。这一刻还在追索哲学命题,极度自信将要登上名人殿堂;下一刻却泪流满面,在自我苦恼的庞大重量下支离破碎。我太过于专注,以致看不见事物的原貌:物体变成思绪,每个思绪都变成心中搬演的戏剧片段。

坐在屋里等天塌下来是一回事,被逐出门外又是另一回事。离开电影院后的十分钟里,我终于了解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夜色愈来愈深,在浪费太多时间前,我得先找到过夜的地方。我当时竟然没好好地想这问题,到现在自己都还觉得奇怪。我以为一切会迎刃而解,以为信任盲目愚蠢的运气就够了。但开始勘查周遭环境后,我才发现那些地方有多凄惨。我告诉自己,我不要跟流浪汉一样,裹着报纸整晚大剌剌地躺在人行道上。这么做等于暴露在城里所有疯子面前,请他们来割我喉咙一样。就算没被攻击,也必定会以流浪的罪名遭到逮捕。换个角度想,我还有什么选择?投宿廉价旅社的念头令我反感。我无法忍受自己跟上百名穷途潦倒的人躺在同一间房里,呼吸他们的味道,听着老头子鸡奸的闷哼。我不要跟这种场所有瓜葛,就算是免钱的也不要。当然还有地铁站,但我知道自己在那里绝阖不上眼──突如其来的震动、噪音、日光灯,还有随时冒出来用警棍敲你脚底的警察。我在惊恐畏缩中晃荡了个把钟头,试著作出决定。如果最后的选择是中央公园,那也只是因为我已经累到不能再想。大概十一点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走在第五大道上,心不在焉地用手一路刮着分隔街道和公园的石墙。越过墙头往里看,是无人居住的广袤公园,我明白没什么能比眼前更好的了。就算再怎么糟,那里的地也比较软。我欣然接受躺在草地上的念头,欣然同意能睡在没人看得到的地方。我从靠近大都会博物馆的地方进去,往公园里头缓缓走了几分钟,接着爬到一丛灌木底下。我没想到要更小心去找。虽然听过不少中央公园的恐怖故事,但在那个时候疲惫远大于恐惧。我想,如果灌木丛无法把我藏好,那至少还有刀子可以保护我。我把皮夹克包成枕头,然后慢慢调整成比较舒服的姿势。等我停下动作,邻近矮树便传来蟋蟀的叫声。一会儿过后,一阵微风轻拂头部周围的枝桠。我已经没办法思考。那晚天上没有月亮也没半点星光。还没记得要从口袋里头取出刀子,我已经沉沉入睡。

一觉醒来,还以为自己刚刚是睡在货车里。那时才刚刚破晓,我浑身酸痛肌肉打结。我轻手轻脚地爬出灌木丛,一边移动一边咒骂呻吟,然后开始打量周遭环境。过夜的地方在垒球场边,就是本垒板后方的灌木林中。球场坐落于微微凹陷的土地上,早晨时节,一片灰色薄雾悬宕在草地上。视线所及,空无一人。几只麻雀在二垒近处飞上扑下、叽喳啁啾,一只蓝松鸟在头上粗嘎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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