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早上离开的时候胡先生说了,今天想要吃猪腰,说是补补,她就去买了这点东西,然后做好了之后,趁着夜幕降临的时候,提着保温壶就出去了。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后面跟着一人,老孙头。
他今天下午提前回家,就是要看看她做什么去了。
天色已晚,陈秀一路也不在意地朝村子的西头走去,一路上虫鸣鸟叫的也正好掩盖了老孙头的脚步声,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两人要干什么呢。
陈秀今天来的晚一点,而昨晚胡先生可能是太过激动了,和她纠缠的紧,睡的很死,她将东西放下的时候,胡先生还没醒过来。
她看着周围乱七八糟的,就起身收拾了一下,老孙头躲在后面的树下,这个场景看到了倒是没什么,一般情况下农村里都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帮忙干点活做点饭是可以接受的。
陈秀刚收拾完,转身要离开,却从屋子里冲出来的胡先生一把抱住,她也不反抗,然后就在外面被扒光了,然后两人就开始运动了。
“你们……”老孙头一看到自己的儿媳妇和别的男人在外面就敢胡来,从树后面跳出来,指着正在你死我活的两人,说不出话来。
胡先生本来还在陈秀的身后,抓着她肥大的屁股正舒服呢,被这个声音吓得差点不举了,转身抬头一看,竟然是个死老头子,他肯定是不认识的,而陈秀已经死去活来了,所以刚开始没在意,只是后面的胡先生没有动弹了,让她不满意,转头刚要催促一下,却正好看到了老孙头,一下子就将胡先生推了下来,颤抖地说道,“爹?”
“好,好你个陈秀,你这样子对得起我儿子吗?对得起我孙子吗?”老孙头虽然气的半死,不过也算是个有经验的人,看到胡先生似乎要扑过来,拔腿就跑了。
陈秀一看到老孙头跑了,腿脚一软,坐在地上,不管地上的杂草是怎么回事了。
胡先生想要将她拉起来继续折腾,却被陈秀推了一把道,“我还是先走吧,你要小心了。”
胡先生不屑地说道,“能有什么事?”
陈秀将衣服收拾了一下,转身就朝家里走去,不过她的步子倒是颤抖的过分,她知道,事情要大条了。
果然,老孙头因为对路很熟悉,一口气就跑到了村头,然后直接就冲进了自己的一个兄弟家里,对着那个人喊道,“打电话,喊孙吉回来。”
“大伯,啥事非要让孙吉回来?”那人是老孙头的弟弟家的儿子,知道这个大伯的脾气不好,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哥哥的媳妇偷人了。”老孙头坐在那里,一脸的衰败,当初就不应该让儿子娶这个媳妇啊。
“啊?”那个男的看来也知道点什么,只好去找电话打了过去,回来的时候,看了一眼老孙头道,“大伯,吃了没?”
“气饱了。”老孙头不说话,只是看着外面的黑色的天空,流泪。
他跟在边上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说点什么,不过事情绝对不会如此就结束的。(未完待续。。)
234、好久不见
来人一身红色,上身是红色缀了金边的褂子,紧身高领,下身是一条红色的紧身裤子,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皮鞋,有点高跟。修长雪白的脖子像是个天鹅,乌黑如墨般的长发盘绕在头上,淡妆让她更加的漂亮。
来人是林真惜,她今天回来是为了参加自己姐姐的婚礼。
作为伴娘,她一身比新娘颜色稍浅的红装反而更衬托出她的红颜,虽然现在还没看到林珍珍,不过用膝盖想想都知道,这个时候的林真惜肯定是最漂亮的。
这个叫张明的人被林真惜一说,顿时有点脸红,不过这人很明显是不会如此简单的罢休的,梗着脖子喊道,“是五百块,难道不要利息的吗?你去银行借钱不要利息的吗?”
林真惜的性格和林珍珍完全不一样,如果此时林珍珍在这边的话,肯定是被气的没话说,可是林真惜从小的性格就有点类似男孩子的模样,什么事都喜欢找准个由头。
当时之所以家里会借钱,是因为弟弟当时生病了,家里没钱,如果不去借钱的话,可能就会出大事,这个事她是后来才知道的,而且家里也还钱了。
“五百块钱,你要一千块的利息?张明你是疯了吗?”林真惜走到叶凡的身边,看了他一眼,心里安稳了不少,如果只是郭海他们几人来的话,她还是有点后怕的,看到叶凡,她不知道怎么心里就会很安稳。
“我不管,你姐姐就得嫁给我。否则今天她就别想上车。”张明一看直接的没办法了,就开始耍无赖了,想要朝车子门口爬去,却被叶凡一把抓住,然后单手提了起来,让周围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小子好大的力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