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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像是在吞噬什么,又像是在寻找什么,不过粉碎是一定的,看的叶凡都头疼,这东西要是真的完蛋了,可就可惜了。至于静心,则是面带一丝惊喜和一丝鄙视,这小子也太抠门了吧。

金黄色的气体虽然极小,却非常的耐用,就像是密度很大一样。而两条怪鱼却似乎在一个最畅快的池塘里洗澡,速度不快,却用每一个尾巴就将一小块黑点给弄爆了,光芒不大,却带着吸引力。

一直在墓头的赫连神机却感觉到了这股气息,他的心神一动,转身却看到了叶凡,不由得大笑道,“天意啊,看来上天都让我的孙女得到这份机缘。”

只见他忽然双手抓住彼此的手腕,然后嘴里念念有词道,“神鬼之岛,海神之岛,雨水之岛,天神之岛,岛岛相似变海通。通渭本于,何谦快山,芟秋万里,里布间生,生不为死。众生思虑,不为肆掠,只为活着。”

他的话一出来,一股子极为阴寒似乎带着山地和海洋的气息就从他身体里冒出来,似乎极为的狂暴,一出来就提态度不好,将石碑上的那股黑气压住了。

黑气似乎很讨厌有东西如此地对自己不公平,于是幻化成了一头黑角龙,一张嘴,开始和这个东西斗起来了。

而叶凡这边,两条怪鱼将那些东西都吃下去之后,刚要慢慢地变成之前的样子,回到叶凡的手指上,却忽然被那股子王气给压住了,刚要挣脱,却发现那个金黄色的线形状的气体像是最锋利的刀子一样地割着它们的身体,一股股翠绿金黄色的液体都冒出来了,像是极为痛苦一样,不停地翻滚着身体,反而割的更加厉害了。

“不好,王气过重了。”静心一看,心中很是着急,可惜自己现在却没有办法,他看着那块玉石,觉得真的是太可惜了。看着叶凡,此时的叶凡周身被雷电之力包裹,根本就没机会出来,这次机会难道就如此浪费了?

赫连神机却感觉到了,双手将一股黑气一股阴蓝色的气体强行扭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类似太极图的形状,然后一挥手,它就飞奔而来,带着长长的尾巴,将那条黄色的气体给慢慢地变软了,最后竟然融合到了怪鱼的身体里。

而他却从兜里取出一片玉片,含在嘴里,然后双手的暴虐之气更胜,疯狂地压着小石碑,不让它乱动,因为那里已经开始出现墨汁一样的东西了。

天上的雷电之声更加的强悍,却是源源不断地落到了叶凡的手里,最后化成了那条鱼身上的一点东西,像是在雕刻着什么一样。

慢慢地,雷电声小了,金黄色的气体不见了,他手里的墨汁也不流了,四周的花木也跟着不乱动了,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他站在那里,比以前更加苍老了,而叶凡却发现手指上多了一个戒指,怪鱼还是怪鱼,只是额头上有一顶金色的王冠。

他来不得多想,就冲到老人的身边,一扶着他的胳膊,就赶紧放开了,因为死气太重。

老人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就像是几百年的老树皮一样,看着叶凡,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光芒了,只是喃喃自语道,“帮我照顾我琉璃。”

叶凡刚要问什么,却看到他的手指着一个方向,微笑,然后身体竟然变成了一堆灰了,慢慢地消失在空气中。

只是从身体里掉出来一块紫色的玉牌,上面写着两个篆字:赫连。

不知道为什么,他从这个老人的微笑里看出来一丝解脱。

几乎是下意识的,他点了点头道,“好。”

等到一切都恢复正常了之后,他走到那块小石碑前,一巴掌将它拍碎了,却不见任何东西。

他一时间愣住了,不知道说什么。

叶凡在那里站了半个小时,才下山,一路上静心不停滴告诉他,现在他发达了,虽然这个须弥戒指只能存下一个房间的东西,而且只能存在死物,可也了不得了。

他到山下的时候,看到二狗还在那里,不由得问道,“怎么样了?”

“处理好了。”二狗一直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没变。

“我先回去了,如果可能的话,收拾了。”叶凡说完就下山去了,只有二狗一直保持着那个动作,等到他消失不见的时候,二狗才缓慢地站起身体道,“好,主人。”

n市的垃圾场的某个窝棚里,一个不过六岁的小女孩,却流下了泪水,看着手里的一块玉牌,喃喃道,“爷爷,琉璃会好好活下去的。”

而此时,陈福的家,书房里。

陈福正在看一份资料,上面写的是夏河最近的行程。

“还真丰富啊。”

他不知道是羡慕还是嫉妒,将那些东西撕碎了之后阴**,“今晚,看李夸父到底跳脚不跳脚?”(未完待续。。)    叶凡狠狠地吸了一口道,“真香。”

周惊蛰却不在意他的轻佻,只是看着他对面的那些人不知所措。

叶凡将烟从嘴巴上取下来,然后从衣服里拿出一把刀子,很小,也就巴掌大小,在微弱的灯光下,一点不显。

“你也玩刀?”魏天元扬起手,让身后的一般人都停住脚,饶有兴趣地看着叶凡,他对于这人很不熟悉,因为一直以来魏家能够撑得起的人不是叶凡,而是陈福。陈福的来历虽然神秘,不过自己还是知道一点的,可是这个人的来历,自己竟然一无所知,他魏天元虽然狂妄自大,但是能够活到现在,说明他不是个笨人。夏河的保镖已经被陈福给废了,现在正躺在医院里,而这个人却和周惊蛰在外面**,似乎毫不在意会发生什么,或者已经发生了什么。他一直都以为这个人是魏端公手里的另外一枚棋子,是为了保护家里的人,可是这些年都没有见过啊,而且魏端公如果真的有这枚棋子的话,也不会等到自己都死了还不拿出来。

他对于这个年轻人最钦佩的地方就是他将李夸父的保镖给收拾了,这个消息其实在n市已经传遍了,虽然很多人对于突然冒出来的一个陈福很不舒服,可这小子毕竟被魏端公这个半个n市人提携过,算是n市的人,李夸父属于京城那边的,对于那边的人,n市的人其实是又恨又羡慕的,本来应该属于他们的荣耀,现在变成另外一个人的,这种落差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会一点。”叶凡嘴里叼着烟,嘴角微微挂着笑容,在周惊蛰的眼里。这小子的背影不是很宽大,可却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像是一把外表不起眼却可以摧枯拉朽的宝刀一样,让人侧目。她不是没见过有很多强壮的男人在外面拿着刀子拼命,可是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嘴里叼着烟,心情很放松地看着这一切。这一刻,她的心,波澜起伏。

“会一点?”魏天元故意装作惋惜地叹了一口气,扭头看了一下自己身边的这群平时人事不干,就是花钱找女人吃喝玩乐的手下,然后一副猫哭耗子假慈悲的模样看着叶凡道,“如果真的只是会一点的话,你今天只有一个结果,就是乖乖地被我背着来到我的后备箱里。那里很宽敞,而且还可以调温。我这人不喜欢玩枪,因为那个东西太过粗鲁,一点都不爷们。我喜欢刀,一直都认为什么狗屁兵器排行榜上,剑为君子,刀为王的概念,我认为刀就是一切。所以,我找的人都必须会玩一点刀。你别看这些人像是东北人,其实他们是西北的,外号刀匪,当然,不是他们自己起的,而是别人叫的。因为他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砍人,所以又叫掇刀手,叶凡,你觉得你一个人能够挑我们这13个人吗?”

“你手的刀其实不错的,款式很好。”叶凡似乎根本就听不出来这人的威胁。而是微笑着开始品鉴这个人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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