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他再接下去再问的时候,得到的答案却让他更加的疑惑。
“我是从一篇博文里看到的,上面有我男朋友的名字和杀人的过程。”
“博文?”刘天明不可思议地和旁边的女刑警对视了一下,开什么玩笑,博文里会写着杀人过程,刘天明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女孩神志错乱,编造这种谎言来欺骗别人,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真的,网站上连载的博文,我刚才来的时候,才看到的,不信,你们现在就可以去看啊。”莫小依焦急的语气想解释清楚,但是,思维倒来倒去都感觉不对。
“真的是博文,那你说说看博文里面写什么内容?”
这会,莫小依怎么可能记得博文里的全部内容呢,她只看过一遍,在这种审讯室里,思绪完全乱,只能记得个大概,她摇晃着自己的头说:“就是凶手从夜总会跟踪我的男朋友,然后,乘他和女人在房间里的时候,在冰箱里的牛奶里下毒。”
“夜总会!”刘天明很惊讶,昨天晚上的确是在夜总会,不过,他还是不相信有什么博文,而是觉得是这个女孩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和别的女人胡搞,愤恨之下,在牛奶里下了毒,当得知男朋友真的死了,就不知所措,编造出来什么博文,其实,就是她自己作的案。
“就这么多吗?”
“我记不清楚了,你们可以去看啊。”莫小依在心头保佑那篇博文千万别删掉,否则,自己就好像是凶手。
“我劝你还是老实交代吧,我们一调查就知道有没有博文,如果没有的话,你还多个罪名,作假口供,欺骗警察。”刘天明想吓唬一下她,毕竟是个二十几岁的女孩,胆子小。
“真的,我真的没有杀人,真的有那篇博文,你们可以去看看啊?”莫小依控制不住情绪,很激动地说。
“好吧,我们会调查的,你暂时被拘押了。”刘天明觉得面前的女孩的精神已经不正常了,再审下去只会精神分裂,不如让她冷静一下,想清楚了。
“真的,我不是凶手。”莫小依挣扎着要辩解,但是,女刑警把她带了出去。
刘天明回到办公室,打开资料夹,看着死者的照片,还有那段文字:“于旷,三十二岁,某公司货运部的员工,多次在酒吧等公共场合闹事,很长一段时间来,和女朋友感情不和,经常在酒吧勾搭女子过夜”。
“博文?”他放下手里的东西,打开电脑,想看看网站到底有没有这篇博文。但是,博文网页已经被更新,自然看不到了,加上莫小依没有记得那个连载杀人博文的题目,所以,刘天明查了半天,也没有发现这篇博文。
另外还要说一点,刘天明学会用电脑不到两年,而且,没有什么时间上网,不怎么会用网络。
电脑屏幕辐射出来的光线,让刘天明感觉到眼睛难受,不适应这种光线。他站了起来,把这个查找杀人博文的任务交给年轻的刑警,然后,自己决定带人去死者的家中看看,是否能够找到什么牛奶的盒子,检验一下有没有毒,有没有莫小依的指纹,如果有的话,那么,莫小依的杀人罪名就无疑了。
杰罗德游戏(1)
6月19日下午,第三个死者
一团红褐色的血从皮肤里涌出来,刺痛地发出嘶的声音,红润的嘴唇立刻对上去吮吸,四周隐隐约约发出哭泣的声音,压着嗓子,水槽里混浊的水夹杂着血丝在缓慢流动。
每天,到中午的时候,沈雪梅就一个人弄点吃的将就一下,因为丈夫孙林父很少会回来吃中午饭,甚至晚饭也不一定回来吃,九岁的女儿孙文文是在学校吃中午饭。但是,今天是星期六,按道理来说,丈夫应该中午回来吃饭,陪陪女儿,虽然是一个公司的老总,可也不至于忙到星期六也没有时间。
不过,沈雪梅已经习惯了,丈夫孙林父经常不回家,回家也只是为了陪一会女儿,他们之间早已经没有感情,形同陌生人,孙林父很长时间没有碰过她。沈雪梅也早就知道他外面有女人,不止一个,曾经她们也吵过,闹过离婚,丈夫一直没有答应,日复一日,沈雪梅已经麻木了,她知道自己老了,没有吸引力,为了女儿,她也就这样过下去。
女儿就是她生活唯一的快乐,中午的时候,两个人高高兴兴地吃了饭,然后,沈雪梅送女儿去上业余的钢琴课,女儿一直吵嚷地问爸爸,沈雪梅只能敷衍她。送完女儿回来之后,沈雪梅一般就是打开电视看,空荡荡的别墅里只有她一个人。
无声使人产生恐惧,脑海里仍残有血色印迹,沈雪梅看看自己拇指上的创口贴,今天当地台的生活报道里面说:“上午在一辆公交车上发现一名死者,年纪大约三十岁,初步判定是中毒死亡,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不寻常的中毒死亡……
沈雪梅因为要伺候女儿吃早饭,大约十点才出门买菜,到菜市场就听到那些女人在议论附近的公交车站发生的命案,现在,又在电视里看到,她的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丈夫昨天就没有回来了,虽然这是常事,并且电视里说的是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而自己丈夫四十岁了,但是,沈雪梅又想自己丈夫显年轻,女儿又吵吵嚷嚷地要爸爸,所以,她决定打个电话让孙林父晚上回来吃饭。
打了手机,嘟嘟!那边一直没有人接。又打去公司,公司的人说不在。沈雪梅就作罢了这个念头,依旧看着电视,不过,心里不由地想到了自己丈夫会在干什么,一定是和哪个女人在鬼混。
其实,沈雪梅的判断是对的,孙林父此刻正在新华书店闲逛,他可不是专门来卖买书的,只是作为某种掩饰,实际上是约会自己的情人,而情人正在逛商场,所以,他就到书店闲逛逛。
在书店看来看去,快到约定时间,他决定买一本书,因为这样空手出去感觉到尴尬,好像自己是那种白看书的类型,被熟人碰见了也不好意思,别人会议论堂堂一个公司的大老板连一本书都舍不得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