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是教你吗?”后面还有一句他没说,谁让你那么有才,根据那一丝风的轨迹就学会了。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也出来七天的了,那群小家伙们也该着急了。”
于小药一听就跳起来,“什么!已经七天了!我还约了万剑山庄的人要见面呢!完了,完了!”
于小药站起来就要跑,酒鬼及时拉住她,指了指东方,“那里,从那个方向走。”
“谢谢酒鬼爷爷,改天请你喝酒!”于小药边走边喊,说话间,人已经消失在密林之中。
酒鬼摸摸胡子,“嘿嘿,听说鬼丫头山庄里的酒不错,以后一定要尝尝。疯子,我们也走吧。”
于小药一路向东,还好,这里虽然叫不归林,但是想要找到方向还是很容易的,跳到树上看看太阳的位置,看树要的生长情况,都可以知道方向。
对于普通人来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跳上树端去看太阳,也不是什么人进入这不归林之后还能保持清醒。
两个时辰之后,于小药走出了不归林,虽然在这里待了七天,但是对于小药来说,不过睡了一觉,醒来之后玩了一天而已。
只是于小药出了不归林,却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这里是一条没什么人经过的小路,于小药从不归林里出来,已经是傍晚了,光线不怎么好,再加上路偏,正是强盗出没的黄金地段。
“站住!”从树林里跳出两个人来,
其中一人喊道:“此山是我开!”
另外一人喊道:“此路是我开!”
“错了!”第一个人骂道:“笨蛋!应该是‘此树是我栽’才对。”
第二个挠挠头,疑惑的问道:“是吗?”
虽然被两人无视了,但是于小药还是很高兴的,是的,她很高兴,至少见到个人了,虽然两个人有点,呃,傻。
“大哥,管他那么多,先抢点钱,混点饭吃吧,我快饿死了。”被骂的那个人揉揉肚子说道。
“就你饿多!”说着他又面对于小药,“把钱交出来!不然杀了你喂晖南!”
晖南是谁?哪家养的宠物么?于小药疑惑的想道,很快就有人帮她解答了疑惑。
只听被骂的那个人说道:“大哥,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名字啦,万一他报官了怎么办?”
第一个人点点头,“也对,告诉你,不许你去报官!要不然见你一次,我抢你一次!”
于小药听了这人威胁的话,不由的笑了,这两个活宝,太好玩了。
………【104 顺便劫个色吧 1】………
“你们平时都住在哪里?”
鲁晖北指了指旁边的小土丘说道:“那座山上的木屋。”
那也算是山?于小药撇撇嘴,“带上他,先回去再说。”
鲁晖北也感觉晖南有些不对,但是从小生活在山上的他们,从未生过病,所以具体哪里不对,他也不知道。听到于小药说让他们回家,二话不说,背起晖南就往小土丘上跑。
才没走几步,晖南就含糊的说道:“我的肉!我的肉!”
于小药无奈的摇了摇头,身形一晃,刚刚回头的鲁晖北就看不到于小药的身影了。当他再次看到于小药时,于小药如同鬼魅一般的突然出现在鲁晖北的面前。在于小药的肩上还扛着那只鹿。
鲁晖北觉得,就算于小药不是用毒逼他,他也不是于小药的对手,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的。就凭于小药背着一只鹿也能使出如同鬼魅一样的身法,就知道,于小药的实力不是他们给敌过的。
“愣着干什么!快走啊!”
鲁晖北点点头,继续向前跑去。
在鲁晖北的的带领下,于小药看到一个小木屋,木屋一看就知道是猎人用的小屋,到处都可以看到兽皮,还有捕猎用具。
鲁晖北把晖南放到屋里,于小药也跟着进去了,屋里并没有像于小药所想的那样脏乱,反而整理的井井有条,虽然不能说是一尘不染,却也很干净。
盖在晖南身上地还是一张兽皮。还是一只红狐地皮毛。于小药疑惑。如果他们有这么好地皮毛。为什么不拿去买。而是在路上抢劫?
看出于小药地疑惑。鲁晖北说道:“城里地人看我们是粗人。常常骗我们。我们给他们提供好地鹿肉和兽皮。却只给我们一点钱。特别是这张红狐皮。”
于小药在鲁晖北眼睛里看到地怨恨之色。“如果不是因为这张红狐皮。我娘也不会死!”
三年前。鲁晖北地娘亲病了。需要钱来看病。他们把家里地积蓄都拿出来了也不够。最后只好把他们父亲生前留下地红狐皮卖掉。想换点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