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众人的打量他也能感受到。
但是现在的金不换能怎么办,身无分文,就连吃的也是宋言语赠送给他的。
身上的这身衣服要是脱掉,他还有换洗的衣服吗,直接裸奔吗。
哪怕是还没走出几步,就会被人当成变态疯子给砸死了吧。
金不换才不要那样。
这点血污算什么,这还起码是自己的血,人类的血,还是红色的。
要知道当初杀丧尸的时候,那埋汰样,才接受不了了。
丧尸的血可是灰绿色的,而且还散发着一种说不清楚的恶臭味道。
两者相比起来,金不换觉得这一切都是非常美的。
金不换此人,怎么说呢,也是很悲催的人。
前世的金不换已经是个快三十的程序员。
好不容易打拼了十几年,马上就要还清房贷,准备相亲成家呢。
结果就是世界末日来了。
房子也没有了。
金不换只能是跟着众人逃亡了。
至于他是怎么死的。
当然是因为树敌太多了呗。
所以说金不换的运气是最琢磨不透的。
他是第一批有异能的人,觉醒的还是雷系异能,跟这具身体的暗灵根是一样的。
随后的一些事情走向其实都能猜得到得。
金不换凭借着他的雷系异能,一路闯关杀丧尸,最后终于走到了京城的最大幸存者基地。
然后就很顺利的加入了官方队伍。
随后凭着一身本领,一路杀怪升级,坐到了队长的位置上。
但是光有异能没有心眼还不行。
有心眼但没坏心眼同样不行。
这不,就因为他太正直了,不知道抢劫和灯下黑,最后不就被人看不起了。
金不换现在都能想到他死之前的场景。
金不换在前面杀丧尸,满身的血污,手里的长剑也已经卷边了,而体内的异能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这个时候,他就察觉到了身后的异常。
其实金不换早就知道队里的副队长已经不服他了,准备反他上位,但是金不换没想到会是这个场景,而其他队员居然也参与其中了:“怎么,我把这些丧尸都杀死了,任务完成了,你们就要动手了。”
“就算是养条狗,它也会给我看家护院,还不会背叛主人呢,你们这是什么情况,忘记是谁救的你们了,忘记是谁收集的物资,换你们进基地的,最后人不当也就算了,居然连狗都比不过了。”
“队长,你也别这么说,也没不服气,要是没有上面的命令,我也不敢对你动手呀。”
朱四肩膀上扛着实验室最新出款的能量枪,脸上同样是得意的表情,整个人看起来猥琐狰狞。
从前可是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从什么时候起,当年那个笑容天真,一副永远跟随他的人变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