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定要好好跟他“聊聊”了。
“你在哪里?”
方承恩跟妹妹方雪芹通过电话了,得知苏荒搬到外面去住了,心里更气了。
一个大男人,丢下老婆自己跑了,这是什么意思?
方雪芹没有跟大哥多说,只说苏荒过分敏感,总是怀疑她外面有人,疑神疑鬼的。还经常把离婚挂在嘴边,根本就不在乎她的感受。
方承恩听了之后,打定主意,要好好修理一下苏荒。
“这人一看就有问题,上不得台面。我和老二早就说过了,不要嫁给这种男人。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知道错了吧。男人有没有出息,我搂一眼就知道了。”
方承恩心里有几分得意。
苏荒现在的表现,无疑证明了方承恩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显得他有识人之明。
苏荒没好气地说:“你先找个酒店自己住着吧,明天再找你。”
“有没有搞错?怎么说也是你大舅哥!大老远跑过来见你,你让我住酒店?”
方承恩气得险些原地爆炸。
苏荒这样做,也太得罪人了。世界上找不出第二个来。
都说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这么不会做人,怎么可能有出息呢。
活该受穷!
“不然的话——住旅馆也行。就这样。”
苏荒冷冰冰地结束对话。
最后听到的一个字是:你!
苏荒可以想象方承恩吹胡子瞪眼的表情。
方承恩是个粗人,脾气火爆。
苏荒就是故意气他一下。
“谁呀?”
凌楚瑶微微蹙眉。
苏荒好生尴尬啊。
苏荒一直对他们宣称自己结婚之后,过得很幸福,就像童话里说的,王子和公主一样——
没想到,凌楚瑶刚来,苏荒就碰到了这样的糗事。
想了想,苏荒把方承恩这个人说了一下。
顺便把两口子之间的破事也说了一小部分——不敢全说出来,人都是要脸的。
凌楚瑶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嘴里,边吃边说:“还真是好吃。”
美女大多不喜欢吃肉,至少不会肆无忌惮地吃肉。
因为怕发胖,影响身材。
凌楚瑶不一样。
她最爱吃的,就是红烧肉。
然后就是炖猪脚。
不管走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都要找一家美味的中餐馆,点一道红烧肉或炖猪脚来吃。
用她的话说,三天不吃肉,浑身都难受。
苏荒的电话响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