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快晒死了。
正午时他们停了下来。几个侍卫搭起了一个简易的凉棚,她坐在里面喝上两口水,休息一下。
离开卡涅卡已经有十几天了。一直以来,她在沿路都留下了记号,以备叶绿的人找来。不过在现在的时代里,信息的传递会有多慢她是有准备的。她已经预备流浪几个月了。
找到下一个绿洲前,他们不能停下来。
方槿定定神,站起来说:“出发!”
四天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游牧民族的村庄,可以进行基本的补给。
方槿没有出面。在这个世界上,女人只是一种可以交换的物品,没有人会相信她的话。
宫奴以几块出产自巴比伦的名贵香料向这个村庄的族长买下了可以在这里住三天的时间。他们可以用这里的水,可以与族人交谈,交换东西。
算是万幸了。
方槿洗了个澡。宫奴给她准备了带汤的食物,真是好久没尝过了。方槿差点感动的落泪了。
沙漠中的旅行对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她曾经跟随拉姆瑟斯的军队远征。那才是地狱。
吃完晚饭,方槿早早就睡了。终于可以安心的躺下睡一觉了。
真是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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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
醒来。
帐篷里,有一个人,正坐着喝水。
蜂蜜色的皮肤,猎豹般蕴含暴发力的身体。虽然现在悠闲的坐在地上,可是却仿佛下一刻就可以取人性命。
他的手如不经意似的放在腰间,那里有两把长刀,两把小匕首。任何时候他都不会放松警惕。
双色的眼睛专注的看着碗,就好像那里有着天下至高的美味。
“哦,你醒了?”他惊讶的问。
方槿说不出话来。
这叫什么?
才出狼窝,又入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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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帐篷,不意外的看不见一个她的人,好像一夜之间这个村庄换了主人,现在一眼望去,全都是埃及兵。
拉姆瑟斯跟在她后面出来,旁边的侍从给他家将军送上用来遮阳的斗篷。
呼啦!
大斗篷一抖开,拉姆瑟斯抱小羊羔一样把方槿抱入怀中。
方槿是最识实务的一个。一点反抗都没有。
拉姆瑟斯上马,顿时万马奔腾,烟尘滚滚。
“出发!!”拉姆瑟斯挥手一指。方槿惊讶的看到眼前的埃及军简直像画出来的假的一样整齐快速的分队奔出村庄。
这样的军容……
方槿全身发冷。
拉姆瑟斯,他的军队太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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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里离下埃及这么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