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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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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世里的城事(5)

在学童中间,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稚嫩的蓓蕾之舞,他们幼小的身子在我的梦中发光,他们都像天使一样美丽。而与此同时,我的形象也在变,从一名任情恣性随意挥洒的大学生一变而为一位严肃端庄、克己律人的语文教师。教书是一门专门的职业,它要求我的形象必须正规、严谨。讲课对于我来说是轻松自如的,我的心情也是愉快的。我感到在学童中间正有一种美在诞生。是的,美在诞生!一个孩子在课堂上朗诵了她的作文《痴心,不改变》,童话般的声音挟着稚嫩的激情描述了一枝梅花如何为了追求美而顶着暴风雨开放。在一瞬间我被征服了,我觉得孩子们可以写出真正的诗来。哦,他们将成为怎样的人呢?

甚至我还略带一点任性地在期末考试中为他们出了这样一个难度颇大的作文题目:《美的诞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孩子们的作文是成功的,几乎无一例外地,他们都把“美”归入了内心,归入了精神世界,而把“诞生”写成了一次纯粹的对“美”的“发现”!是的,当年居里夫人终于得到镭的时候也用了这么一个词语——我发现了!孩子们对美的识别能力使我惊异并且狂喜。作文的评改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喜悦,我在等待着一首诗的诞生。它出自学童中间,最后也要还之于他们,这首诗应该为他们而做。

我曾为孩子们多次朗诵,我相信这会打动他们的心。在朗诵《皇帝的新衣》时,当我念到愚蠢的皇帝穿着空气裸身出游时,孩子们纷纷大喊:“这个皇帝是假的……”哦,上帝,请听听这些天真的声音吧!他们喊出了是真的。

我至今难忘我的第一堂语文课。我是以朗诵高尔基的《鹰之歌》作为开篇的——

“……忽然在蛇所待着的那个山谷里,天空中坠下一只胸膛受伤、羽毛上染着血迹的鹰……

“鹰在最后悲伤而痛苦地喊叫起来:啊,要是能够再飞到天上去一次,那可多么好啊!……我要把敌人紧压在胸膛的伤口上,让他吸吸我的血!……啊!战斗多么幸福啊!……

“鹰接受了蛇的建议而做了最后一次努力。它从悬崖边上伸开翅膀,胸中吸足气。眼睛里闪着光辉——向下面滚去。

“它像石头似的顺着山岩滑下去,迅速地下坠,翅膀折断,羽毛也掉下了……”

读到这里,我注意到孩子们有的低下了额头,有的则用他们晶莹的眼睛凝望着我,有的用手支起了他们小巧的下巴,故事已经旋风般的抓住了他们的心……

于是我接着往下朗诵:“……天空战栗了,我们歌颂勇士们的狂热的精神!勇士们的狂热精神就是生活的真理!啊,勇敢的鹰!在同敌人战斗中,你流尽了血……但是将来总有一天,你那一点一滴的热血将火花似的在黑暗的生活中发光,许多勇敢的心将被自由、光明的狂热的渴望燃烧起来……”

读完了,我请一位同学站起来说说感受。他羞赧地结结巴巴地却又是不假思索地说:“……做一只鹰,是好的!”

啊,故事是悲伤、痛苦的,孩子们将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在朗诵时满面春风。

你嘴上有一种风暴的味道

如果你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那你的耳朵一定是给众多的尘嚣之声给埋葬了。这听起来有点不幸,但其实这种不幸早已上升成为一种更大的悲剧。你没听过风暴的声音,当然也就更无从体验到那曾经掠过嘴唇的风暴的味道了。

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要说的那种风暴的味道源于摇滚乐。

以我有限的听力,我至少可以向你推举出平克·弗洛伊德、天蝎、U2、约翰·列侬、崔健,以及早期的唐朝和黑豹等等,都足以把掠过嘴唇的风暴进而推进内心形成一场狂飙。

我听摇滚乐的历程很简单,是从帮一个兄弟求爱开始的。

那时,我在黄河边的一座大学里,正上大三,我这兄弟爱上了他们班那位幻影一般的姑娘。说她像幻影,倒不是形容她美得实在让人难以回味,而实在是因为她走路的速度太快了,有如追风狗撵。如果你仔细观察,大概会发现她的脚跟在走路时几乎都不落到地面上。她的长相嘛,说实话,比较一般,但爱情的产生从来就是不讲道理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一见倾心甚而生死相许,那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懂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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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世里的城事(6)

爱情一旦产生,就必须让一颗滚烫热烈的心有个归属。或者说,那些已经完全调动起来的荷尔蒙和身体内部的激情,必须找到一个出口,找到一个可以释放的地方。此前,我这兄弟发起的全部爱情攻势都不能奏效,包括送花,送巧克力,送诗,在漆黑的操场中央突然燃放烟花什么的。看来,势在必行,得出一险招。

学校经济系里来了一名新生,琴歌俱佳,以前曾在河西的歌厅里靠翻唱老崔的歌谋生,俨然便是一名艺术先锋。我们听说此人后,当即酝酿出一个“天大的阴谋”。整整一个下午,我们泡在那厮的宿舍里,臭味相投,惺惺相惜。我们一拍即合,并立即邀约校园里其他几名吉他好手,定下时间地点,以及全部“阴谋”的每一个细节……

当晚10时30分,只见一溜儿黑影斜挎吉他悄然进驻女生楼后,有如全副武装要搞乱夜晚秩序的特种兵。到11时,宿舍区的灯光刚刚熄灭,那兄弟一声暴喝:“姑娘们,你们准备好了么?”

话音未落,一阵急骤的吉他扫弦声已然从手下蹿出,第一支歌便是老崔的成名曲《一无所有》。

那些平日里四平八稳规规矩矩的姑娘们哪里见过这等强大的浪漫攻势,整个都蒙了。起初只是推开窗户,呆呆地向下张望,继而她们的全部热情都被点燃起来,她们翻出了宿舍里所有的照明工具,什么手电、蓄电台灯,更多的是蜡烛,在每一扇窗户里都有火焰在跳跃。

见有人在下面唱歌,有个女生探出头来兴高采烈地喊了一声:“唱个《来生缘》,刘德华的!”但她立刻就为自己的这一呼喊而后悔,因为她遭到了猛烈的拒绝——“他的歌我们不唱!”接下来,就是更为猛烈和狂野的摇滚乐。印象中,那天晚上我们似乎是把老崔的歌整个儿唱了一遍,从《一无所有》开始,到《一块红布》结束。还有一些自作自谱的歌,美术系的校园怪杰易红涛也用他著名的“地包天”大嘴,传递出了一些原创主义的风暴味道。

那天晚上,事情的发展出人预料——整整一座楼的女生变得疯狂起来,她们点燃了床单、毛巾、拖把、扫帚、裤子、内衣等等一切可以取火的东西,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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