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狗被牵来的时候他甚至被吓软了腿。
老虎他不怕,他有他的铁叉子,有猎刀,实在不行还能用拳头。
但颂帕家的狗,不能打,他甚至不能躲,只能躺在地上任它撕咬,最多最多,能用胳膊护住喉咙,毕竟常年打猎的他知道,若是喉咙被咬中,那是真的会没命。
一跃而起的大狗甚至比他还高,在那一瞬间,他甚至从狗的牙缝中看到了一块被挂住的血肉。
他知道颂帕家的狗是吃肉的,因此他甚至产生过一丝疑惑,难不成是因为大小姐发善心,提前喂过狗了?
后来发现狗的确应该是吃饱了再出来的,因为那条大狗只是拼命的撕咬,虽说从他身上撕下一块块的肉来,却不愿意吃下去,也就是如此,他才活下一条命来,可身上的伤疤,尤其是在左侧腰子上那一条,却一到晚上就隐隐作痛,一直提醒他不要忘了这事。
颂帕楚楚似乎说过,这些伤疤可以提醒他们这些下贱的庄户,不要总是吃颂帕家的饭,而不给颂帕家好好干活。
等到他从自己窝棚中的稻草堆上醒过来之后,他的队员们才告诉他,在他受刑的那天,他在颂帕家做婢女的妹妹去给他求了情。
颂帕楚楚当即就拿他妹妹喂了狗,所以狗吃饱了,才没能要了他的命。
自那以后,他还是庄丁的队长,身上的伤口依旧时不时发作,而那个总是会偷偷从颂帕家泔水里给他捞吃食的妹妹,却再也没了踪影。
“头,打仗?打什么仗?不是说对方是匪么?匪也能硬攻我们庄子?”
刚刚抱怨的庄丁紧紧握住他的柴刀,似乎对匪徒来犯很是紧张。
“什么匪,你就没听人说么?高棉都亡了,国王死了,现在泰京城的龙椅是清河人的,现在清河人要打过来,老爷们让我们去挡住。”
“什么?”
庄户人家再没有见识,泰京城总是知道的。
“泰京都没了,我们如何挡得住?”
刚刚来满嘴抱怨的庄丁甚至失去了继续巡逻的欲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快起来,你不要命了。”队长一脚就踢在他没有二两肉的屁股上,由于穿的都是破烂草鞋,他甚至被对方的屁股硌得脚背疼。
“再不起来,若是让老爷们看到了,你经得住那条狗咬几口?”
巡逻的队伍继续出发,但脚步却又凌乱了不少。
“头,说起来老爷们也敲了钟,点了烽火,为啥各村的佃户都不来救呢?县城的官兵也没来。”
另一人问道。
这也是大家很是关心的问题。
若是在以往,庄子里有什么事,只要庄子里发出警报,不到半日的功夫,各村的佃户还有县城里的驻军就会赶来,有没有战斗力另说,光是那乌泱泱一片的人,看起来就特别的吓人,以往好几次有匪人想来劫掠,都是这样打走的。
“县城?现在清河的人就是县令,要打庄子的就是他们,你还在等官兵么?”
队长撇了撇嘴道。
至于各村的情况嘛,这些人是不知道的。
由于清河的兵马封锁了出庄的全部道路,外面的消息根本传不进来,里面的人也出不去,所以大家对外面发生了什么都是两眼一抹黑。
队长倒是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