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还不要惹出众怒?
现在大明在欧罗巴才刚刚站稳脚跟,可没有条件得罪那么多人。而且,大明还得用这些欧罗巴土王去消耗忽必烈的实力呢!
……
“不,不,这样不好!”
“敌人只有五千,我们很快就有两万人了,为什么要放弃伦敦?”
“英格兰的骑士难道还怕瑞士和黑森林的乡巴佬吗?”
“那不过是一些步兵!”
就在陈冲冠有些束手无策的时候。他的对手,长腿爱德华仿佛也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在一座比山寨强不了太多的城堡里面,一群穿着锁子甲的骑士正在大吵大嚷要出战。
骑士嘛,当然都有点不知死活的骑士精神。对爱德华王子避战保命的打法非常看不上。这两天,要放弃伦敦的消息,又在军队之中蔓延。那些拿钱打仗的长弓手和长枪兵倒没有什么,只要能领到军饷,他们才不在乎呢。可是那些自以为有什么荣誉的土土的骑士,却再也忍不住了,终于成群结队来找他们的王子理论了。
一仗没打,就把首都给丢了——虽然首都里面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那里有英勇的英格兰骑士的脸面啊!
爱德华王子还是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模样,目光缓缓地在一大堆乡巴佬骑士身上扫过,最后落在了自己的叔叔,自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康沃尔伯爵身上。
这位“皇帝”和当今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是好兄弟……差不多的糊涂,都是有野心没本事的主儿,而且都把目光投向了烂泥潭一样的欧洲大陆。一个想当皇帝,一个想夺回诺曼底(那里曾经是英格兰王室的领地)。结果都被这两个不切实际的目标耽误了终身。
但是这位康沃尔伯爵在英格兰贵族中的人气比他的倒霉哥哥强多了——毕竟他还有一定的机会当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嘛!虽然眼下这个机会已经越来越渺茫了。
“叔叔,您也觉得不能放弃伦敦?”爱德华王子看着叔叔发问,“伦敦只是一座小城,而且又在泰晤士河岸边,处于敌人战舰的威胁之下……我想您知道他们的战舰上装载着一种称为‘大炮’的武器,可以摧毁城墙和堡垒!”
“我们可以在野外击败他们!”康沃尔伯爵是个上了年纪的高瘦男子,他和亨利三世一样,久经战阵,在法兰西的土地上吃了无数的败仗。
“我们可以夜袭!”败仗吃出了经验的康沃尔伯爵已经有了克制火器的锦囊妙计。“赛里斯人的火枪和大炮只有在白天列阵而战的时候才能发挥威力。如果我们在晚上进攻,骑士下马作战,悄悄接近,冲进他们的营垒,然后用剑和盾解决战斗。骑士的武艺高超,赛里斯人的火枪手和雇佣兵一定不是对手……”
“那么,您打算带多少骑士去作战?”爱德华王子仿佛很感兴趣。
“我的一百名骑士和六百名侍从骑士都可以出战,另外还需要三千名骑士或侍从骑士。有这些人,我就有把握取胜!”
康沃尔伯爵想用三千几百名骑士去击败五千联军!
爱德华王子心里面冷笑:如果能打成混战,康沃尔伯爵这个笨蛋是有可能赢的。因为骑士的武艺肯定比雇佣军强。但是敌人会那么容易陷入混乱吗?雇佣军的纪律和组织比任何骑士军队都要好,更不用说是康沃尔伯爵指挥的骑士了。不过让这些完全过了时的骑士死掉一些也好!英格兰的未来,有火枪手和长枪兵就够了!
“好吧,”爱德华王子点了点头,“后天晚上动手吧!明天会有更多的骑士到来,到时候就能凑出您需要的数目了。”他终于露出了笑脸,仿佛是在鼓励自己的叔叔,“明天白天,我们就移营南下,逼近赛里斯人,和他们对峙,这样后天晚上,您就能发动夜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