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早上九点钟啊!
林志看了一眼时间有些无语,走到酒店落地窗前的躺椅上躺下,叹气道:“什么偶像事务所啊,红坂老师您说清楚点儿。”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上一大早就有一些娱乐圈的大佬给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合作开一家偶像事务所,专门从事高中生偶像的业务,当然也可以从事其他的偶像业务。”
“怎么会突然找你?”
林志觉得有些奇怪。
红坂朱音道:“夜志老师你难道是忘了我们的网站了吗?”
“各种直播宣发,我们的网站是最适合高中生偶像团体的,在用户年轻度方面我们在霓虹可是属于垄断级别的霸主。”
“所以和我们合作他们能够得到最大的便利啊。”
“是这样啊……然后呢?”
“然后我就想了想,对啊我们明明有这么好的资源而且这玩意儿对我们来说又不难,好像的确可以试一试,而且又为什么非要和他们合作呢!”
“我们不仅有宣发渠道资源,而且还有现成的人气偶像团体!”
林志听到这里不由得失笑道:“原来红坂老师您这是看上我们了?”
“这怎么能说是看上夜志老师你们了呢,夜志老师您还是大老板,我就是给您打工的一个打工仔。”
我是大老板?
林志想了想不由恍然。
的确。
这宣发渠道是走幻想乡这边,他本来就是幻想乡网站的大老板。
而轻音部这边同样也和他有关系。
他是其中最重要的纽带,不管怎么算红坂朱音也拿不走更多的股份。
只要她想要轻音部……或者还有缪斯加入这个还没有成立的偶像事务所的话。
“夜志老师您觉得怎么样?”
红坂朱音在电话对面催促着。
林志想了想。
如果手上拥有一个偶像事务所的话,这肯定是利大于弊。
不说别的。
就说轻音部和缪斯如果有这么一个偶像事务所在后面帮她们管理事情,她们也绝对可以轻松很多,只管平时的训练就可以了。
“那红坂老师您出一个章程了,我也和其他人商量一下。”
这么重要的事情自然不是林志一个人就可以去决定的,他需要去充分的考虑和尊重其他人的意见才可以。
“好,过两天再联系你。”
挂断电话。
林志心下有些无奈。
经过红坂朱音这么一打岔,他忽然间睡意什么的全都没了。
算了,起床吧。
随便去吃点儿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