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小姐,我想你走错地方了!”晨光简直傻了眼。
“你不认得我啦”蓓蓓身穿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她将长发拨到背后,“我们上礼拜见过的啊!”
“喔,原来是你!”晨光恍然大悟。
上星期蓓蓓把这间公寓转租给晨光,那时她说她要结婚了,偏偏又跟房东签了两年租约,干脆转租给他了。
而当时蓓蓓刚从拍片的现场回来,妆都没卸,头上梳着高高的发髻,脸上的粉涂得像墙壁一样厚,身上裹着一袭宝蓝色的高叉旗袍,乍看之下活像灵异故事中的女鬼。
如今站在晨光面前的于蓓蓓,脂粉未施,完全是一个清秀佳人的模样,无怪乎他完全认不出来了。
“对不起,没经过你的允许我就自己开门进来,因为我在外面等了很久,你都没回来,我又很想上厕所,所以就直接开门进来。”蓓蓓低下头,又很诚恳的说了一次对不起。
晨光没说话,只是指指她的皮箱。
“喔,事情是这样的,我买的房子被台风吹坏了,就像林肯大郡那样,现在整个社区的住户都搬光了,所以我只好不得已的搬回来……”
“你开什么玩笑?我付过钱、签过约的!”晨光板起脸,太离谱了,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他这个穷画家身上呢?
“林先生,我也是迫于无奈啊!这里有两个房间,你就让一个房间给我嘛!”蓓蓓的眼睛饱含着眼泪,随时可能哇哇大哭。“我也没想到,结婚那天,我未婚夫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忽然就丢下我,一个人落跑了,我把所有的积蓄都交给他买房子……我现在真的走投无路了。”
晨光最后在万分无奈的情况下,只好答应让蓓蓓暂住一段时间。
蓓蓓兴高采烈的把行李搬进房间,晨光冷眼的看着她忙进忙出,丝毫看不出她是个刚被男人遗弃的可怜女子。她嘴里总是哼着歌,还学着伍佰的调调唱“浪人情歌”。
“你在哪里上班?”晨光问。
蓓蓓想了想,“我帮过很多家公司拍戏,像电视剧、电影、录影带、广告,我都拍过。”
“明星啊”晨光睁大了眼睛,仔细打量她。
蓓蓓的脸型极具古典美,标准的瓜子脸,眼睛黑白分明,鼻子又直又挺,嘴巴极小,色泽红润,皮肤白里透红,尤其她现在穿着紧身牛仔裤更衬得双腿修长。
“你在哪儿上班啊?”蓓蓓反问他。
“我是SOHO族。”
“啊”蓓蓓没搞懂这是什么意思。
晨光解释说他平常都待在家里画图,偶尔接一些插画或平面设计稿回来,但因如此尚不足以维生,所以每个礼拜六下午还到一家才艺班教小朋友画画。
蓓蓓用仰慕的眼神望着他,“哇,没想到我现在居然跟个大画家住在一起。”
“是穷画家。”晨光自嘲的说。
“不要紧,很多画家都是等死了以后才大红大紫的嘛!”蓓蓓忽然发现晨光的脸色极不自然,赶紧改口说:“不过时代不一样了,现在只要包装得当,再烂的东西都可以卖得很好的!”
晨光立刻反击道:“于蓓蓓,你这是骂人不带脏字,还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难怪你未婚夫结婚当天要逃走,他真是明智啊!”
蓓蓓嘟起嘴巴,狠狠的瞪了晨光一眼,便转身走回自己房里,并且将房门惊天动地的关上,晨光这才觉得自己的话说重了。
对一个女人而言,新郎在结婚当天临阵脱逃,势必会成为一生的羞辱,他怎么就口不择言的揭人疮疤呢?
整个下午,晨光都注意着蓓蓓房里的动静,然而那扇门始终紧紧的关着,任他再怎么竖起耳朵也听不见她哼唱伍佰或范晓萱的歌曲,甚至连啜泣或擤鼻涕的声音都没有。
晨光面对着画架上的图纸,整个心却被于蓓蓓揪着,阳光一点一点的退出室内,他尽是在纸上涂鸦,画着窗台上的一株万年青,夕阳的余晖里,绿叶变得有些金黄、有些秋意。
蓓蓓忽然开门出来,脸上涂着一层厚厚的白色面膜,她走到他身边,“给你。”她递给他一张优待券。“我哥的咖啡厅今晚开幕,咖啡免费续杯喔!”
晨光望着她涂满面膜的脸,僵硬得像带着面具似的,完全看不出她的表情,他道了一声谢,本来还想跟她说抱歉的,但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
晨光低头看着蓓蓓给他的优待券,似乎和孟芹给他的是一样的。那张优待券他用图钉钉在门板上,取过来比对,果然是同一家店的。
孟芹最近独立接室内设计的Case,特地寄了优待券给他,昨天通电话时,还特地要晨光去这家“开心咖啡屋”看看她的设计功力。
孟芹和他在念复兴美工时同班了两年,后来他走纯艺术路线,孟芹则一直做室内设计。同学会时聊起大家的处境,就属他最潦倒,成绩比他差的一个同学都出了连环漫画,一集接着一集热卖,俨然成了名漫画家。问起他来,他总是说在筹备开自己的个展,至于怎么个开法,直到现在都没一个轮廓。
刚毕业时他曾经想过,等自己开了第一次个展,就向孟芹表白他对她的爱意,只可惜日子一年拖过一年,他越来越不满意自己的成绩,而孟芹却平步青云,如今都有了自己的设计公司;当然,他只有更加自惭形秽。
“欸,晚上去不去啊?”蓓蓓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