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真是被那鼠怪所害吗?鼠怪为何要杀死弱小的他呢?为什么偏偏小男孩丧了命,其他几位受害人却并无伤亡?而且若是无伤亡她们又是被害的什么呢?几个老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又频频冒出,绕的我头大:怎样才能让小男孩魂归故里?小男孩真的是因为冤死才滞留的吗?他已经失忆了,如果要洗刷他的冤死,是不是还得让他恢复记忆?那样惨痛的经历,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脑子瞬间清醒了。
睁着双眼直愣愣的对着天花板出神,一个个问题在我脑中仿佛化成了条条小蛇,吐着红红的信子彼此龇牙咧嘴,就是没有回答。我叹了口气,瞧瞧窗外泻进来的淡淡天光,心知,这觉,是没法再睡下去了。
探手到枕下,摸到了那面小小凉凉的圆镜。
自从当初在天祥大厦顶上它救了我一命之后,我就一直把它带在身边,一来方便随时与所里取得联系,二来我也可以安心些,毕竟犯人已经见过我,难保它不趁我独处时再对我动手,我肯定打不过它的,胆子再大也没法当武器使啊。至于后来被派到酒吧潜伏,那就更得带着它了,万一有啥不妙,立刻就可以呼救,相比于警察而言,面对这种灵异事件,还是事务所比较可靠。
圆圆的镜子静静的躺在我的手心里,我瞟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五点五十五,三个五,诡异的时间,我把手缩回被子里,踟蹰着是否要开镜,所长这会儿多半是在呼呼大睡,开了镜也是白搭。
然而,一个个问题不依不饶的在我的脑子里翻滚叫嚣,纠缠的我烦躁不安,我终究还是翻了个身,举镜在前,抱着0。01%的希望念了一句“天地之鉴”。
“哟!”所长愉悦的声音传来,吓得我犹如惊弓之鸟,立时挺身坐起。
“你——你——”我盯着镜子结结巴巴,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六点不到,他居然已经醒了?不对,难不成是还没睡?反正这两种可能无论那一种都很神奇!至少看他那神清气爽、笑容满面的样子,就不像是睡着了被我吵醒的,没撞上他的起床气就好,我在心里松了口气。
“哈,稀奇稀奇,你居然会主动用圆镜联系我,”他低头似是看了看表,“而且这么早,怎么?晨练缺人吗?想都别想,本少爷身强体健、不需出操,当个吹哨子的监督长还可以勉强考虑一下……”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犯贱,太阳还没当空就自讨苦吃的来听他鬼扯,耳闻他已经由晨练扯淡到健美进而直奔综合素质转而拐向天赋异禀,最后终于兜回我想要听的主题。
“……嗯,我晓得了!一定是在好奇本少爷如何英明神武、未卜先知能知道犯人会出现在那间破酒吧,以至于辗转反侧不能入眠……”
话说了一篓子又一篓子,却偏偏只是在主题外围打转,我仿佛看到了几千年前治水的大禹,三过家门三不入,等得屋内的家眷心烦意乱、耐心耗尽。
我闭了闭眼,满脑袋黑线,心中不迭的后悔,所长的脾气咱又不是不晓得,怎么就忍不住去主动勾搭呢?真是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啊。
镜子里絮絮叨叨的声音猛的停住,我睁眼,乍见所长的眼睛倏然一亮,晶莹剔透,“哈,你床头那幅画是你自己画的?
我不由自主的回头去看我的画。
那是一幅水彩画。
浓郁的海水由下自上一路从靛青、深蓝、湖蓝、天蓝渐变成淡蓝,然后在画顶与金色的阳光天衣无缝的融合在一起。
金发的人鱼倒坠入海,四散的长发与海底的水草纠缠在一起。
她闭着眼,曼妙的身躯在阳光的照射下,从鱼尾开始慢慢的溶为彩色的气泡,升腾而起。
任谁都能一眼看出,她的生命即将消逝无踪。
可是,她在笑,静静的安然的满足的微笑。
这就是海的女儿。
我最喜欢的一个童话。
此刻我望着它,心一如既往的被她的微笑填满,仿佛真的看到了海看到了水天一色看到了人鱼无声的从甲板跃入无边无际的蓝。
然而,失神不过一瞬,我很快醒悟过来:不对!这是我的私人卧房、私人物品、私人小天地……所长他,他居然偷窥!
登时,心中一惊、一怒、一气,赶忙用手掩上镜子:“不许乱看!”
只听所长在对面撇嘴道:“你自己开的镜子,我又没逼你给我看。”
我闻言一窒,眉头一扭正要叱他,只听他又道,“闪闪,不放心的话就来所里吧。”
“谁不放心啦?”我嘴上硬气,实在等这句话早已等了许久,迅速的起床拾掇完毕。
前往事务所的路上,所长经由圆镜向我简述了一遍审讯结果。
事实和我们先前所猜大致相同。
和众多妖怪吃人的故事一样,这只鼠怪不堪苦修,又念念不忘提升道行,毕竟在妖怪的世界里,强大才是唯一的法宝,于是便卑鄙无耻的将主意动到了年轻女子的鲜血上。
然而,他懦弱胆小,一面垂涎人类之血,一面又唯恐杀了人被协会缉拿被猎奇追杀,到时候肯定死得快如闪电并且悄然无声。
他好不容易才修行百年成怪,可不想那么简单的就送了命。思虑良久,终于找到一个法律的漏洞——伤亡。
只要没有伤亡,就不会引起当局注意。
而一个成年人,只有失血量超过周身总血量的三分之一时,才会产生休克,进而危及生命。
也就是说,如果像献血一样,每次每人只吸取不超过500ml的血,失血者就一点问题都不会有,顶多头晕一番。而那些混迹下三滥的酒吧、日夜颠倒、生活糜烂的年轻女郎们是不会太过在意头不头晕这种小毛病的。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激动得不能自已,当夜就迫不及待的出去寻找猎物,不料第一次就失了手,在吸血的当口叫人亲眼逮了现行。
没错,这亲眼目睹的人,就是小男孩。无意中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一个吓得魂飞魄散,另一个怒得恨不能当场把他嚼进肚子。杀孽的种子就这么埋下了,然后在一星期内迅速结出了恶果。
虽说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男孩,但谨小慎微的鼠怪唯恐半点不周就导致罪行败露,遂依然决定杀人灭口。在人间混迹了这么久,只有死人不会吐露秘密,这个道理他懂,非常懂。可是,怎么杀呢?自然不能让人看出是非人所为,更不能被判为蓄意谋杀,最好的法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