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轻涯回以热烈的凝视,似要挖出她的心。“你说呢?小不点。”
厚!暗箭伤人,知道她个儿不小却叫她小不点,分明有蔑视人的意味,以东方人的体型她算高了,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衣架子身高,绝对拥有鹤立鸡群的优势。
不过她原谅他的轻蔑,谁叫他是铜臭味重的小人,善良如她不跟他计较,顶多祝福他走路跌倒、喝水呛到,走在骑楼下被招牌砸到,人家夫妻吵架不小心砍下他几块肉而已。
“好了,你休息得差不多,多瞪我几眼并不会让你长得比我高,你要学著知足常乐。”他半开玩笑地取笑她,伸手拉起她。
想继续赖皮的胡翩翩走得很慢,任由他拖著。“不一定要搬家嘛!我的金主对我很好。”
一提到这个,他的眼神沉得阴郁。“我会对你更好,让你无从比较。”
“很难吧!你会拎著垃圾袋追垃圾车吗?”这是那个笨蛋常做的事,他常忘了要倒垃圾。
“钟点女佣一小时五百。”意思是不用他动手,自有专人处理。
“哇!你好懒,比懒人国出来的我还懒。”哼,有钱了不起呀!爱炫耀。
窦轻涯不回答她无意义的闲谈。他知道她在藉机拖延时间,始终不愿让他和“那个人”见面,用意就不得而知了。
也许有点强人所难,但他所作的决定绝不更改,就算她现在对他并无好感,而且避如蛇蝎,但他要她的决心不会有所动摇,假以时日她会明白他是值得信任的人,不是为了某种目的而接近她。
“我骑了部单车,啊哈!要到路的尽头,有人陪伴我,啊哈!我会非常快乐……蝴蝶、蝴蝶生得真美丽,她是我老婆,每天和我玩亲亲……啊!胡翩翩,你给我带野男人回来……”擅自更改歌词,还唱得很开心的韩青森拎了一包黑色塑胶袋走出大门,一看到他的小助理马上大叫。
但在窦轻涯抬头一瞧时,他冷抽了口气往墙一靠,像见到迅猛龙似的睁大饱受惊吓的眼,脸色发白盗冷汗;像蟑螂看到拖鞋,他转身就往门内奔去,还不忘带走那包欲丢的垃圾,看得胡翩翩一脸目瞪口呆。
他的动作也未免太快了,回过神的她瞧了一眼身边的男人,觉得他表情变得很古怪。
“他是看到你才跑,还是看到我?”她很聪明,懂得如何抽茧剥丝。
我。窦轻涯在心里回应。“你的金主?”
“没错,长得獐头鼠目、面目可憎吧?”最好被蝶姨抛弃,她们才可以一起快快乐乐地回蝴蝶谷。
“他叫韩青森?”
“是韩青森呀!原来你也是他的歌迷呀!”真是不幸,居然会迷上那个白痴。
“歌迷?”那是什么意思,他在餐厅驻唱吗?
将他拉至转角角落,她小声的说:“小声点别害我们被歌迷追杀,你要找他签名没问题,我还可以把他珍藏的经典唱片全偷渡给你,好让你大发利市。”
“咳!我很感动你对我的心意,可是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为什么会被追杀,是受黑道控制的地下乐团吗?
他认识一个叫韩青森的男人,他喜欢把头发染成金色,对著一面大鼓又唱又吼的敲敲打打,而且令人无法对他发火。
因为他是韩家唯一“乾净”的人,对商业没有兴趣,也不爱名利和权势,整天嘻嘻哈哈像个孩子,没什么烦恼地拒绝走家里安排好的路。
“哎呀!在我面前还装傻,喜欢他的歌就明说,我不会笑你被他的表里不一给骗了,这世上起码有几百万名歌迷和你一样蠢……”
“蠢?”
“呃,是单纯,光看他傻呼呼的外表,谁会相信他是舞台上魅力四射的天王巨星。”
简直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人不可貌相。
原来他走向镁光灯下。“翩翩,你记得我是你什么人吧?”
“债主。”她毫不迟疑的回答。
“嗯……”
唉!为什么活了二十多年才发现自己有被虐待倾向。“男朋友。”
她说得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