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剑间就要穿过太阳穴,两人将无处可躲,千钧一发之时苏谨州赤手捏住剑尖三寸之地,一手一支,硬是逼停了急速而来的剑,并且在偷袭者不可置信的眼神中,稍微用力,那剑柄便倒退着穿过透了偷袭者的胸膛。
随即他悬身一扫,其他的偷袭者也倒地多半。
“啊,不好了,杀人了,杀人了。。。。。。”
随着一声声惨叫,正沉浸在美丽烟花中的路人发现情况,纷纷四散着逃跑,那可不是普通的打架斗殴,拿着刀的那些人个个蒙着面纱,面罩中露出那双眼睛闪着渗人的绿光,他们正在击杀那对年轻的男女,蒙面人人数众多,虽说目前蒙面人中有两个已经受了重伤倒地,但是那对男女要想在这些蒙面中脱身何其困难。
刀枪不长眼,这个时候最明智的就是远离祸端。
刹那间,众人四散,现场除了秦沫苏谨州,只剩下蒙面人。
远处的烟花依然绚丽夺目,喜鹊桥上却即将血流满河。
“你们是什么人!?”
秦沫从怀里抽出一把软鞭,使劲儿在空中抖了抖,这软鞭是她最近心得的一个武器,还没怎么使顺手,没想到这大过节的倒有了用武之地。
她若无其事地往苏瑾州的手上扫了一眼,没有受伤,貌似连皮都没破,她暗暗心惊,他的功夫竟然如此之深了,空手接白刃就跟握双筷子那么简单。
刚才,很悬。
要不是苏瑾州,恐怕她怎么都会受点伤。
这份人情她得承!虽说,这刺杀的黑衣人本来就是冲着苏谨州来的,她不过是受了他的连累,但他完全可以置她于不顾。
他的身份在那儿摆着。为了自己安全,拿无数人作为肉垫子是他们这种人最擅长的。
秦沫一向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这人在凶险之时还能拉她一把,她不认为那是他应该的。
纵然他武功高强并没有因此而受伤,这情她也得承,人家功夫高是人家的事,那种情况下,多高的武功都是有生命危险的。
她得还他。
这些人既然是冲着他来的,那么她就帮忙消灭了他们,也算还了账。
黑衣人目露凶光,一行二十几个人,把秦沫和苏瑾州团团围住。为首的人看眼那两个倒下的同伙,恶狠狠地道,“我们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要明白,今夜你们必死无疑!”
“哎呦,你这口气好大啊,既然这样,我换个问法,是谁让你杀我们的?你们又是否知道我们是谁?”
“告诉你们也没用,还真以为去了地下能和阎王告状吗?”
“哦,你这话说的也对,阎王可没空管你们这些破人,不过,买卖和谁不是做,你们收了多少银子,我们可以双倍给你,前提当然是你倒戈相向,怎么样?”
秦沫从和黑衣人的对话中大概猜测出,他们不过是拿钱办事的杀手,既然是钱能解决的就好说,苏谨州不差银子,这主她可以做。
为首的黑衣人还没说啥,另一个黑衣人已经不耐烦,“头,别跟他们废话了,干完活儿早点收工,我媳妇儿孩子还等着我回去一起过节呢。”
吃这碗饭的竟然还娶媳妇生孩子,这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这不是纯属祸害人吗!
本来秦沫看这人最不顺眼,方才他一剑差点捅她后心上,她是想拿这个人第一个开刀的,突然就有点不忍心了,就是死,好歹也得让他比其他人多活一会吧。
苏谨州却不那样想,他手上凭空多出一把剑来,指着着急和媳妇儿孩子热炕头的杀手缓缓地笑了,只是那笑阴森又恐怖,“那你就去地府等着他们吧!”
说着苏谨州挥剑就朝那人砍了过去。
这群黑衣人有点本事,也算是高手中的高手了,苏谨州和秦沫联合起来,把人全部制服也用了一阵子功夫。
除了一个特意留下活口,其他人都已经去见了阎王,那个要回家陪孩子媳妇的人是第一个死的。
清理现场的时,秦沫见着他的尸体摇摇头,叹息一声,“倒是个顾家的,可惜选错了行业,干点啥不好!”
苏谨州擦拭着剑上的血迹,睨了眼秦沫,“听你这意思,怎么觉得有点羡慕他媳妇儿!”
秦沫的鞭子上也都是血,她正想着是不是拿河里洗一洗去,听苏谨州这么一说,白了他一眼,骂道,“我怎么越来越觉得你耳聋眼也瞎,你从哪儿看出我羡慕那什么某寡妇了?”
桥柱子后边,有个胆大的看客,本来已经吓呆了,又被两人的对话惊得脑子都忘了自己身在何地了,他想,在这么血腥的地方能这么怡然自得地聊天的,到底是人是鬼?
恰巧这时,秦沫转头看向他,他吓得惊叫一声差点没掉桥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