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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部分(第1页)

侯》为第三,《真》、《谆》、《臻》、《文》、《殷》、《元》、《魂》、《痕》、《寒》、《桓》、《删》、《山》、《先》、《仙》为第四,《萧》、《宵》、《肴》、《豪》、《幽》为第五,《歌》、《戈》、《麻》为第六,《阳》、《唐》为第七,《耕》、《清》、《青》为第八,《蒸》、《登》为第九,《侵》、《覃》、《谈》、《盐》、《添》、《咸》、《衔》、《严》、《凡》为第十。皆以平声为部首,而三声随之。其移入之字与割并之部,即附见其中。考以古法,多相吻合。惟入声割裂分配,其说甚辨。然变乱旧部,论者多有异同。其门人潘耒作《类音》八卷,深为李光地《榕村语录》所诟厉。其滥觞即从此书也。以与所著五书共为卷帙,当并存以具一家之言。且其配隶古音,实有足纠吴棫以来之谬者,故仍录备参考焉。

△《韵补正》·一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案《宋志》,吴棫有《毛诗叶韵补音》十卷,又《韵补》五卷。自朱子作《诗集传》,用其《毛诗叶韵补音》,儒者因朱子而不敢议棫。

又因《毛诗叶韵补音》并不敢议其《韵补》。炎武此书,於棫虽亦委曲回护,有“安得如才老者与之论韵”之言。然所作《诗本音》已不从棫说,至於此书,则更一一纠弹,不少假借。盖攻《韵补》者其本旨,推棫者其巽词也。案《朱子语录》称“吴才老《补音》甚详,然亦有推不去者”,则朱子於棫之书原不谓尽无遗议。马端临《经籍考》特录朱子此条於《毛诗叶韵补音》之下,亦具有深心。炎武此书,绝不为叫嚣攻击之词。但於古音叶读之舛误,今韵通用之乖方,各为别白注之,而得失自见。可谓不悖是非之正,亦不涉门户之争者矣。

△《古今通韵》·十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奇龄有《仲氏易》,已著录。是书为排斥顾炎武《音学五书》而作。创为五部、三声、两界、两合之说。五部者,《东》、《冬》、《江》、《阳》、《庚》、《青》、《蒸》为一部。《支》、《微》、《齐》、《佳》、《灰》为一部。《鱼》、《虞》、《歌》、《麻》、《萧》、《肴》、《豪》、《尤》为一部。《真》、《文》、《元》、《寒》、《删》、《先》为一部。

《侵》、《覃》、《盐》、《咸》为一部。三声者,平、上、去三声相通,而不与入通。其与入通者谓之叶。两界者,以有入声之《东》、《冬》、《江》、《阳》、《庚》、《青》、《蒸》、《真》、《文》、《元》、《寒》、《删》、《先》、《侵》、《覃》、《盐》、《咸》十七韵为一部,无入声之《支》、《微》、《齐》、《佳》、《灰》、《鱼》、《虞》、《歌》、《麻》、《萧》、《肴》、《豪》、《尤》十三韵为一部,两不相通。其相通者谓之叶。两合者,以无入十三韵之去声与有入十七韵之入声通用,而不与平、上通。其与平、上通者谓之叶。案奇龄论例,既云所列五部,分配五音,虽欲增一减一而有所不可。

乃又分为两界,则五音之例乱矣。既分两界,又以无入十三韵之去声与有入十七韵之入声同用,则两界之例又乱矣。至三声之例,本云平、上、去通而不与入通。

而两合之例,又云去入通而不与平、上通,则三声、两合不又自相乱乎?盖其病在不以古音求古音,而执今韵部分以求古音。又不知古人之音亦随世变,而一概比而合之。故徵引愈博,异同愈出,不得不多设条例以该之。迨至条例弥多,矛盾弥甚,遂不得不遁辞自解,而叶之一说生矣。皆逞博好胜之念,牵率以至於是也。然其援据浩博,颇有足资考证者,存备一家之学,亦无不可,故已黜而终存之焉。

△《易韵》·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古人繇词,多谐音韵。《周易》爻象,亦大抵有韵,而往往不拘。故吴棫作《韵补》,引《易》绝少。至明张献翼始作《读易韵考》七卷。

然献翼不知古音,或随口取读,或牵引附会,殊庞杂无绪。奇龄此书,与顾炎武《易本音》皆置其无韵之文而论其有韵之文,故所言皆有条理。两家所撰韵书,互有出入,故其论《易》韵亦时有异同。大抵引证之博,辨析之详,则奇龄过於炎武。至於通其可通,而阙其所不可通,则奇龄之书又不及炎武之详慎。如《乾卦》上九、用九为一节,本奇龄臆说。而此并牵古韵以实之,则尤为穿凿。且所谓两界、两合蓦韵者,其中皆自申其《古今通韵》之例,亦不及炎武偶杂方言之说为通达而无弊。然炎武书太简略,而奇龄则徵引赅洽,亦颇足互证。以韵读《易》者,以炎武书为主,而参之是书以通其变,略短取长,未始不可相辅而行也。

△《唐韵考》·五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国朝纪容舒撰。容舒字迟叟,号竹厓,献县人。康熙癸巳举人,官至姚安府知府。初,隋陆法言作《切韵》,唐礼部用以试士。天宝中,孙愐增定其书,名曰《唐韵》。后宋陈彭年等重修《广韵》,丁度等又作《礼部韵略》,为一代场屋程式,而孙氏之书渐佚。唐代旧韵,遂无复完帙。惟雍熙三年徐铉校定许慎《说文》,在大中祥符重修《广韵》以前。所用翻切,一从《唐韵》,见於铉等《进书表》。容舒以为翻切之法,其上字必同母,其下字必同部,谓之音和。间有用类隔法者,亦仅假借其上字而不假借其下字。因其翻切下一字,参互钩稽,辗转相证,犹可以得其部分。乃取《说文》所载《唐韵》翻切,排比分析,各归其类,以成此书。始知《广韵》部分,仍如《唐韵》,但所收之字不同。有《唐韵》收而《广韵》不收者。如《东部》“詷”字、“{冖见}”字、“忄共”字之类是也。有《唐韵》在此部而《广韵》在彼部者。如“賨”字《广韵》作“藏宗切”,在《冬部》。《唐韵》作“徂红切”,则在《东部》。“珑”字《广韵》作“卢红切”,在《东部》。《唐韵》作“力锺切”,则在《锺部》之类是也。

有《唐韵》两部兼收,而《广韵》止存其一者。如《虞部》“《广且》”字,《广韵》注又“子余切”,与《唐韵》合。而《鱼部》“子余切”乃不收“《广且》”

字之类是也。有《广韵》移其部分而失於改其翻切。如《谆部》“麕、菌、囷、頵”四字移入《真部》,而仍用《唐韵·谆部》翻切。《删部》“鳏”字移入《山部》,仍用《删部》翻切之类是也。有《唐韵》本有重音而徐铉只取其一者。

如“规”字作“居追切”,宜在《脂部》。而证以“隓”字作“许规切”、“窥”字作“去隓切”,知“规”字当有“居随”一切,兼入《支韵》之类是也。其推寻考校,具有条理。《唐韵》分合之例与宋韵改并之迹,均可由是得其大凡。亦小学家所当参证者矣。

△《古韵标准》·四卷(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

国朝江永撰。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著录。自昔论古音者不一家,惟宋吴棫、明杨慎、陈第、国朝顾炎武、柴绍炳、毛奇龄之书最行於世。其学各有所得,而或失於以今韵部分求古韵,或失於以汉魏以下、隋陈以前随时递变之音均谓之古韵。故拘者至格阂而不通,泛者至丛脞而无绪。永是书惟以《诗》三百篇为主,谓之“诗韵”。而以周、秦以下音之近古者附之,谓之“补韵”。视诸家界限较明,其韵分平、上、去声各十三部,入声八部。每部之首先列韵目。其一韵岐分两部者,曰“分某韵”。韵本不通而有字当入此部者,曰“别收某韵”。

四声异者,曰“别收某声某韵”。较诸家体例亦最善。每字下各为之注,而每部末又为之总论。书首复冠以《例言》及《诗韵举例》一卷。大旨於明取陈第,於国朝取顾炎武,而复补正其讹阙。吴棫、杨慎、毛奇龄之书,间有驳诘。柴绍炳以下,则自郐无讥焉。古韵之有条理者,当以是编为最,未可以晚出而轻之也。

──右“小学类”韵书之属三十三部,三百十三卷,皆文渊阁著录。

(案:韵书为小学之一类,而一类之中又自分三类。曰今韵、曰古韵、曰等韵也。本各自一家之学,至金而等韵合於今韵〔韩道昭《五音集韵》始以等韵颠倒今韵之字纽〕,至南宋而古韵亦合於今韵〔吴棫《韵补》始以古韵分隶今韵,又注今韵某部古通某部之类〕。至国朝而等韵又合於古韵〔如刘凝、熊士伯诸书〕,三类遂相牵而不能分。今但通以时代次之。其《篆韵》之类,本不为韵而作者,则仍归之於《字书》。)

○附录△《六艺纲目》·二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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