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一半,她察觉到不对,摆了摆手,泄气道:“算了,你也不会,当我没说过。”
“大人刚刚把我当做了谁,小姝吗?”
伞的阴影交覆过来,陆雪殊执伞的手指骨分明,静静地停在应止玥面前。
逆光下,他眉骨高挺,皮肤洁白,带着点年轻人特有的执拗劲。
她愣神,无意识地把伞接了过来,才听陆雪殊认真道:“我可以学。”
学什么,学着帮她染指甲……
还是学习怎么做小姝?
做替身也不用这么认真吧。应止玥望着陆雪殊的背影,皱了皱眉。
这让她听起来很渣诶。
于是等陆雪殊抱着一大捧凤仙花从花店里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应止玥撑着伞,不知道是不是阳光太盛,一副随时要睡昏过去的样子。
陆雪殊走过去,刚准备开口唤她,应止玥已经先他一步捂住他的嘴,“嘘”了一声。
她身上有种极淡极幽微的气味,因着秋日的暖阳,冰凉的身体似乎也温出股暖意,这袅香似雾,轻轻晕开。
陆雪殊的耳尖瞬间就红了。
街上人来人往,应止玥现在是个鬼,再加上她本来就是个旁若无人的主,自然无所畏惧。
可陆雪殊就不一样了,一个年轻俊秀的公子哥捧着一大束火红的凤仙花,本来就很吸人眼球,往前行进的动作忽然停下本就奇怪,要是往后退那就更古怪。
他别扭地把凤仙花换到另一只手上,幅度很小地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已经知道了。
应止玥倒是完全没发现不对,兴致盎然地听完八卦,总算心满意足,回头看向陆雪殊时,迟疑地蹙起眉:“你的脸怎么这么红?中暑了?”
陆雪殊“呵呵”笑了一声:“大人果真冰雪聪明,这都被您发现了。”
应止玥很谦虚,“我一向细心。”
说着,她迫不及待地和陆雪殊分享她刚才的收获。
代城人少,来回来去谈论的就是那些事。
最近代城热议榜单的第一名自然就是于绝嗣。
奇怪的是,明明于绝嗣所有娶进门的妻子都不幸罹难了,但是他们提起于绝嗣来,还是褒奖,说他年纪轻轻就能三元及第,绝对是下了苦功夫。
明明小的时候,于绝嗣还很平庸,连他大哥于周隐一个指头都比不上,现在却成为了温文尔雅的青年才俊,撑起了于家的门楣。
“所以说娶妻当娶贤,于家这小子就是娶了原配夫人进门后,才开始发愤图强,夫妻和美,羡煞旁人。”
众人还夸奖于昌氏,说她贤能温柔,之前做于绝嗣的妻子的时候,把后宅料理得非常出色,也不会拈酸吃醋,知道最要紧的事情是帮着夫家开枝散叶,还主动帮着丈夫纳妾,和她们姐妹相称,从来不摆架子。
但就是太倒霉了,估计是操心的事情多,年纪轻轻就过世了。
“什么操劳过多,明明是晓红那个白眼狼……”说话的婶子义愤填膺,直到身边的人怼了怼她的胳膊肘才勉强住嘴,“反正于昌氏就是太善良了,对谁都那么良善,不知道好人没好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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