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傻狗,这是史诗级法杖,要是没点特别,还叫什么叫史诗级?】
“你才傻狗,你全家都是傻狗。”
系统没再回应。
林君拿着小法杖,跃跃欲试。
看了看门窗都是关好的,林君才敢喊出:“出来吧!皮皮!”
随即向地面一指,只见一个小型法阵亮起。
啵!
一只雪白的,毛茸茸的,头上长着一只淡蓝色的角,个子和篮球般大小的东西。
出现在房间里。
这球有嘴巴,还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正呆萌的看着自己。
呃!
不得不说,这球,真是可爱。
这歪着脑袋的呆萌样,居然和陆小萝有些相似。
“咳咳!皮皮是吧!听得懂我说话吗?”
然而,皮皮并没有任何反应,还是保持那个歪着脑袋,不对,应该是歪着身子,一脸好奇的样子。
之后林君又试了好几次,皮皮就是没有任何反应。
林君想要上去抱它时,它就立马弹跳到一边,根本就不给让他碰。
一人一球,就这样相持了半个小时。
直到皮皮的召唤时间结束,化作一股烟雾消失。
“呸!这球能帮战斗?估计也就是一招带走的货,就是一个鸡肋。”
林君顿感无趣,心中也稍微平衡了一下。
看了看时间,穿上衣服,拿出一个黑色背包,将五把手枪,太刀,短剑,法杖各一把,装进去,巨剑只拍了一张照片。
不得不说,这些竞技武器确实好看,就如短剑,虽说是短剑,但也有一米长,灰色的剑身,不知道什么材质的剑柄,尾端还镶嵌着一颗蓝宝石。
再加上白光闪烁,更显精致。
估计是个爱好刀剑的人,看了都会喜欢吧。
提起包,便走出店。
来到街口,打了一辆的士,就前往和大叔约好的地方。
魔都不愧是保留灾难前,建筑最完整的城市之一,一到夜晚,霓虹灯照亮整个魔都上空。
给林君有种自己还在另一个世界的感觉。
半小时后。
来到一个叫做紫荆花会所门口下车。
林君看了看这门口,感觉这店名有种不太正经的样子。
驻足一会,林君便抬脚往门口走去。
刚想对门口的迎宾询问时。
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传入耳中。
“怎么又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