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你拥有了足够的经历,大概也就能够明白酒水中的道理了。它没有任何道理,只是让你忘记暂时的烦恼,就已经足够让很多人爱不释手了,这就是最大的道理。
“死远点?呵呵,我宁愿死在你的身上,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小混混说着烂大街的话语,神色里带着说不出的轻佻。
男人在女人上面很少有谁能保持庄重的,因为这是千万年来的基本演化过程中留下来的基因。
这种基因影响了人类的最基本繁衍过程,也是一种谁都无法控制的玩意。
“孙子,就你这个样子的人,信不信我直接就能打死你?”
龙云兰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忧伤,本来对于这种小混混想要直接不以理喻的。
但是,这帮常年在夜场里厮混的小混混,别的本事没有,最擅长的就是死缠烂打。
很多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或许会感觉这个样子的家伙诙谐幽默,但是当那些真正见识过风浪的人才能知道,这些玩意最靠不住的。
“怎么打死我了,用嘴巴吗?哈哈!”
小混混哈哈大笑起来,眼中也满是猥亵之意。
这帮家伙是最难缠的玩意了,你要是稍稍不顺心的话,就会被其黏住。
狗皮膏药大概就是这么个样子了,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些家伙身上有哪些底线。
“嘭!”
酒瓶子夹杂着巨大的力道应声而碎,小混混的脑袋瞬间被打破了。
“妈的,找死!”
小混混瞬间呆立当场,甚至有种说不出的憋屈和无奈。
当酒瓶子碎掉之后,整个场景看上去带着说不出的恐怖和疯狂。
小混混瞬间勃然大怒,然后冲向了龙云兰。这个时候,几个黑衣人瞬间走了出来,上去直接架住了小混混。
“处理掉,我不想在喝酒的时候被打扰。如果再次发生这个样子的事情,就给我滚。”
龙云兰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疯狂,看着那些黑衣人开始破口大骂起来。
“是小姐,只是您真的不能再喝了。三当家已经到了咱们帮会里,让您马上回去。”
黑衣人的首领脸上满是恐慌,但是依旧站在原地。
这位大小姐的脾气很差是出了名的,只要是家族里的人都对其又爱又敬。
“知道了,让他等着。”
龙云兰从怀中掏出了一柄匕首,匕首之上寒光烁烁的冷芒让人不寒而栗。
“这个。。。”
首领稍稍迟疑起来,旋即感觉脖子一凉,那柄短剑已经架在了其脖子上。
“滚,别让我再说第二遍了。”
龙若兰声音冰冷,眼中却满汉泪光。这病的短剑藏了整整五年时间,却没有了什么意义。